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539051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用于移动终端,其中该管理方法包括:获取事件提醒,其中,所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所述计数器的值设置为所述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当所述计数器的值大于所述预设次数时,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由此能够避免反复提醒,提高了用户体验。
【专利说明】
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用于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0002]事件提醒是移动终端(如手机和平板)的重要功能,通常以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呈现。然而在一些场合下,比如会议中或移动终端不在用户身边,用户不能对事件提醒进行处理,而造成反复提醒,造成用户体验不好。

【发明内容】

[0003]因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避免事件提醒的反复提醒。
[0004]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用于移动终端,包括:获取事件提醒,其中,所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所述计数器的值设置为所述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当所述计数器的值大于所述预设次数时,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
[0005]优选地,所述事件提醒包括: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
[0006]优选地,所述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
[0007]优选地,所述预设次数设置为3。
[0008]优选地,所述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进一步包括: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行提醒。
[0009]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事件提醒管理装置,用于移动终端,包括:事件提醒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事件提醒,其中,所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所述计数器的值设置为所述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事件提醒获取模块获取的事件提醒的计数器的值,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事件提醒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大于所述预设次数时,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
[0010]优选地,所述事件提醒包括: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0011 ]优选地,所述事件提醒的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
[0012]优选地,所述预设次数设置为3。
[0013]优选地,在所述事件提醒处理模块中,所述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进一步包括: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行提醒。
[0014]本发明实施例事件提醒管理方法和装置,通过设置计数器来记载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并根据所述次数来决定是否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由此能够避免反复提醒,提高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6]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事件提醒管理方法的流程图;
[0017]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事件提醒管理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9]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0020]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用于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可以但不限于包括手机或平板电脑,该方法包括:
[0021]S1.获取事件提醒。
[0022]具体地,事件提醒可以但不限于是: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
[0023]具体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该计数器的值设置为该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优选地,该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
[0024]S2.判断该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优选地,该预设次数设置为3。
[0025]S3.当该计数器的值大于该预设次数时,不允许该事件提醒进行提醒。具体地,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行提醒。
[0026]本发明实施例的事件提醒管理方法,通过设置计数器来记载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并根据所述次数来决定是否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由此能够避免反复提醒,提高了用户体验。
[0027]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事件提醒管理装置,用于移动终端,包括:
[0028]事件提醒获取模块1,用于获取事件提醒。具体地,该事件提醒可以但不限于是: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具体地,该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该计数器的值设置为该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优选地,该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
[0029]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2,用于根据该事件提醒获取模块获取的事件提醒的计数器的值,判断该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优选地,该预设次数设置为3。
[0030]事件提醒处理模块3,用于当该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判断该计数器的值大于该预设次数时,不允许该事件提醒进行提醒。具体地,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彳丁提醒。
[0031]本发明实施例的事件提醒管理装置,通过设置计数器来记载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并根据所述次数来决定是否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由此能够避免反复提醒,提高了用户体验。
[0032]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主权项】
1.一种事件提醒管理方法,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事件提醒,其中,所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所述计数器的值设置为所述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 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 当所述计数器的值大于所述预设次数时,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事件提醒包括: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次数设置为3。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进一步包括: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行提醒。6.一种事件提醒管理装置,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事件提醒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事件提醒,其中,所述事件提醒设置为包括一计数器,所述计数器的值设置为所述事件提醒已经提醒过的次数; 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事件提醒获取模块获取的事件提醒的计数器的值,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是否大于预设次数; 事件提醒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事件提醒次数判断模块判断所述计数器的值大于所述预设次数时,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事件提醒包括:闹钟,日历中设置的提醒,其它应用中设置的提醒。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事件提醒的计数器的初始值设置为I,且在每次提醒完成后增加I。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次数设置为3。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事件提醒处理模块中,所述不允许所述事件提醒进行提醒进一步包括:不允许使用声音、震动、和/或亮屏的方式进行提醒。
【文档编号】H04M1/725GK105898050SQ201610204308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日
【发明人】汤玉民
【申请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