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1265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彩钢板,特别涉及一种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



背景技术:

由于彩钢板在建材领域的应用范围日趋扩大,彩钢板的产品种类也呈现出多样化。但是,由于彩钢板的设备投入资金相对较低,使得一些低技术含量的生产厂家也进入到了这一领域,出于对成本的控制和对利润的追求,一些厂家生产出的彩钢板出现了质量或环保等问题。

具有防腐性能的岩化彩钢板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性,常常被用在对耐腐要求较高的场合,例如化工设备,船舶用建材等,这些板材需要具备优异的防腐蚀防紫外性能,它需要与基板具备稳定的结合强度,以防止其在恶劣环境中长期使用后出现开裂鼓包等质量问题。然而,在现有技术中,大多数岩化彩钢板仅仅是将单层结构的膜层与基板采用热压形式粘结或采用喷涂形式,由此获得的这种结构的岩化彩钢板在耐候性和耐腐蚀性等方面都相对较差,无法满足长期使用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它通过对现有岩化彩钢板结构的改进,使其在具备较高美观度的同时,也兼备优异的耐紫外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一防腐层、抗刮层、第二防腐层、隔热层、防水层、钝化层、钢板层和第三防腐层;其中,第二防腐层、隔热层与防水层的厚度比为第二防腐层∶隔热层∶防水层=1.45-1.50∶1∶0.85-0.90。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钢板层的厚度为1.5-5mm。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抗刮层的厚度为8-15μm。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第一防腐层的厚度为15-25μm。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第三防腐层的厚度为20-25μm。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钢板层表面设置有蜂巢状凹槽。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蜂巢状凹槽的深度占所述钢板层厚度的20-25%。

优选的是,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中,所述隔热层的厚度为10-15μ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岩化彩钢板结构的改进,不仅使岩化彩钢板自身具有良好的外观美观度,而且还具有强耐紫外、强耐腐和抗刮耐磨性能,长期在恶劣环境下膜与基材的附着力好,不开裂剥落,不起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案所述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请参见图1,其说明本案一实施例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其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一防腐层1、抗刮层2、第二防腐层3、隔热层4、防水层5、钝化层6、钢板层7和第三防腐层8;其中,第二防腐层3、隔热层4与防水层5的厚度比为第二防腐层3∶隔热层4∶防水层5=1.45-1.50∶1∶0.85-0.90。研究发现,第二防腐层3、隔热层4与防水层5三者的厚度比存在一个较优比例,以使得第二防腐层3、隔热层4与防水层5之间具备更加优异而稳定的结合强度,增强岩化彩钢板内部的整体刚性,使得岩化彩钢板在含有盐分或酸性气体的潮湿环境中或在强紫外环境中长期使用后不脱胶不开裂。

其中,钢板层7的厚度优选为1.5-5mm。

其中,抗刮层2的厚度优选为8-15μm。抗刮层2一般优选为含氟树脂,抗刮层2的厚度应被限定,若其厚度小于8μm,则会导致抗刮层2的抗刮性能下降,若其厚度大于15μm,则会造成抗刮层2与第一防腐层1和第二防腐层3的结合强度下降。

其中,第一防腐层1的厚度优选为15-25μm。第一防腐层1的厚度应被限定,若其厚度小于15μm,则将导致第一防腐层1的防腐性能下降;若其厚度大于25μm,则将导致第一防腐层1的表面应力增加。

其中,第三防腐层8的厚度优选为20-25μm。

其中,钢板层7的表面优选设置有蜂巢状凹槽。蜂巢状凹槽可以增加钢板层7的整体刚性,提高钢板层7的抗弯强度;同时,蜂巢状凹槽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与涂层的接触面积,提高了钢板层7与涂层的结合稳定性。蜂巢状凹槽的深度优选占钢板层7厚度的20-25%。

其中,隔热层4的厚度优选为10-15μm。隔热层4的厚度应被限定,若其厚度小于10μm,则将导致隔热层4的隔热性能下降,若其厚度大于15μm,则将导致彩钢板在收卷后的剪应力增加。

本案制得的强耐腐型岩化彩钢板在盐雾试验中3000h不起泡,不脱落;在耐紫外老化试验中,3000h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粉化≤1级。在耐酸碱试验(分别在5%H2SO4和饱和Ca(OH)2)中3000h无异常。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