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械支承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45745发布日期:2018-06-30 14:57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枪械支承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枪械支承系统,该枪械支承系统设计成安装在运载工具、特别是飞行器上。



背景技术:

在防御领域中,已知的是将枪械安装在飞行器中,使得枪械可以通过所述飞行器的开口对目标开火。例如,在直升机中,枪械、通常是机关枪被配装在支承装置或底座上,该支承装置或底座固定至飞行器的地板靠近侧壁或侧窗或者靠近后部坡道。

以已知的方式安装的组件具有一些缺点。

一个缺点在于固定至地板的底座的存在,这防碍或甚至阻挡了人员和装备进出于飞行器的通行。事实上,在枪械安装在靠近后部坡道的支承装置上的情况下,乘员更难以进出于飞行器,并且大型装备比方说例如军用运载工具的通行这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因此,枪械和有关安装组件是允许进入军用运载工具内的那些区域中的障碍。

另一缺点在于在运载工具的内部固定至地板的支承系统占据了大量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枪械支承系统,该枪械支承系统能够解决现有技术的这些和其他缺点,并且同时可以以简单且经济的方式来生产。

具体地,该发明的优点中的一个优点在于:当枪械不对着目标进行射击时,进入运载工具的内部是非常容易的。具体地,人员和装备能够更容易地进出于运载工具。

另一优点在于支承系统的构造上的简单性和有效性,这使在军用运载工具的内部占据的空间和存在的障碍最小化。

根据本发明,这些和其他目的借助于具有所附独立权利要求中阐述的特征的枪械支承系统来实现。

所附权利要求是以下关于本发明的详细描述中提供的技术教导的整体构成部分。特别地,所附从属权利要求限定了本发明的一些优选实施方式并且描述了本发明的可选技术特征。

附图说明

通过细读以下特别参照附图通过示例的方式提供并且是非限制性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另外的特征和优点将得以最佳地理解,在附图中:

-图1a和图1b是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变型在处于两个不同的操作位置时的立体图;

-图2是图1a和图1b中示出的变型的示意性侧视图;

-图3a和图3b是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变型在处于两个不同的操作位置时的立体图;

-图4a和图4b是本发明的细节在处于两个不同的操作位置时的立体图;

-图5a、图5b、图5c、图5d是本发明的细节在处于不同的操作位置时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可以安装有支承系统的运载工具包括用以容纳乘员的隔室,其中,该隔室具有:

-承载表面4,

-上部结构6,上部结构6立于承载表面4的上方,

-开口8,枪械10将通过开口8进行射击。

支承系统包括:

-锚固部分20,锚固部分20用于固定至上部结构6、优选地以可移除的方式固定至上部结构6,并且锚固部分20位于隔室中,

-可移动支承装置22或可移动支承结构,可移动支承装置22或该可移动支承结构以可移动的方式联接至锚固部分20,可移动支承装置22或该可移动支承结构适于接纳枪械10并且能够允许枪械10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位置之间移动,在该操作位置,枪械10准备好通过开口8进行射击,在该非操作位置,枪械10收回。当枪械10收回时,在隔室内部占据的空间被最小化。

枪械10例如可以是机关枪、电子机枪、加特林机枪、气动装弹机枪或其他已知类型的枪械。

参照附图中示出的优选变型,运载工具可以是飞行器,比方说例如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替代性地,支承系统可以应用于另外的运载工具,比方说例如船舶或地面运载工具(例如具有轨道的运载工具或轮载的运载工具)。在飞行器的情况下,隔室的上部结构可以是机身。

承载表面4实质上是运载工具的地板,乘员通常可以在承载表面4上行走,并且如果需要,承载表面4还可以用作装载表面。上部结构6包括隔室的侧壁和天花板;上部结构6可以是飞行器的机身。因此,根据本发明,用于枪械的支承系统实质上悬挂于——或悬吊于——所述上部结构6。以这种方式,承载表面大致保持空置,从而使在运载工具的隔室中占据的空间最小化。

根据实施方式,锚固部分20可以固定至属于隔室的上部结构6的至少一个肋或翼梁,特别是属于飞行器的机身的至少一个肋或翼梁。此外,锚固部分20可以与属于运载工具的上部结构6的另外的结构元件等相关联,比方说例如与梁、板等相关联。

参照图1a、图1b和图2中示出的变型,可移动支承装置22可以在锚固部分20上滑动,尤其是在锚固部分20下方伸出。锚固部分20是长圆形元件。特别地,锚固部分20设计成固定至多个肋或翼梁(作为示例,由6表示)。锚固部分20包括引导系统24,以使得能够实现可移动支承装置22的滑动运动。仅作为示例,本文中示出的支承系统的变型可以有利地安装在直升机中,该直升机可以是CH-47直升机。如已知的那样,CH-47是具有用以装载人员和装备如地面运载工具的后部装载坡道的纵列式旋翼直升机。后部坡道9用来打开及关闭枪械10将通过其进行射击的开口8。该支承系统可以与具有后部装载坡道的其他类型的运载工具或飞行器相关联。

根据特定的实施方式,在操作位置,枪械10至少部分地从开口8伸出,并且在非操作位置,所述开口可以被完全关闭。

优选地,可移动支承装置22包括臂26,臂26在其第一端部处以可移动的方式连接至锚固部分20,并且臂26在其第二端部处连接至枪械支承装置28,枪械支承装置28能够允许枪械10相对于臂26旋转。

参照图1a和图1b,臂26可以相对于锚固部分20滑动。特别地,支承系统包括滑动支架30,滑动支架30可以在引导系统24上滑动并且联接至臂26。臂26置于一对滑动支架30之间。例如,臂26借助于销32以可移除的方式联接在所述一对滑动支架30之间。显然也可以使用其他已知的固定装置来使得能够实现臂26与滑动支架30之间的联接。

图1a和图3a示出了处于操作位置的支承系统;图1b和图3b示出了处于非操作位置的支承系统。参照图1a和图1b中示出的变型,在非操作位置,可移动支承装置22距枪械10将通过其进行射击的开口8更远。在该位置,可以例如通过关闭后部坡道9来关闭开口8。

参照图3a和图3b中示出的变型,可移动支承装置22可以相对于锚固部分20旋转。锚固部分20固定至上部结构6;例如,锚固部分20联接至至少一个肋或翼梁,优选地以可移除的方式联接至至少一个肋或翼梁。有利地,锚固部分20包括一对支架34,所述一对支架34联接至上部结构6,特别地联接至肋或翼梁。可移动支承装置22包括臂26,臂26在其第一端部处以可移动的方式连接至锚固部分20,并且臂26在其第二端部处连接至枪械支承装置28,枪械支承装置28能够允许枪械10相对于臂26旋转。优选地,臂26可以相对于锚固部分20旋转。特别地,臂26铰接至锚固部分20,以围绕旋转轴线旋转;有利地,该旋转轴线是大致水平的。

便利地但不是必要的,设置有用以控制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的运动的致动器装置(或“致动器”)。例如,致动器装置控制臂26相对于锚固部分20的运动。有利地,致动器装置还适于将所述可移动支承装置22、特别是臂26保持在相对于锚固部分20的预定位置。

参照图3a和图3b中示出的变型,致动器装置包括索或绳36,索或绳36连接至臂26以允许臂26围绕旋转轴线旋转。类似地,可以使用链。绳36由操作机构操作。在本文中示出的示例中,操作机构可以由使用者手动地操作。特别地,操作机构包括用于供使用者握持的转动柄38,转动柄38通过转动来分别使绳36卷绕及展开,从而控制臂26的旋转。根据不同的变型,绳26由自动操作机构操作。

参照图1a、图1b和图2中示出的变型,致动器装置有利地是用以控制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的滑动运动的线性致动器。

一般而言,致动器装置可以是手动操作的或自动的。例如,在自动操作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由控制单元控制的马达装置、便利地是电动马达。可以设置已知的界面,使用者通过该已知的界面向控制单元发出命令,以操作致动器装置并且使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移动。

图3a示出了处于操作位置的支承系统;图3b示出了处于非操作位置的支承系统。在非操作位置,可移动支承装置22和枪械10不会与枪械10将通过其进行射击的开口8发生干涉,并且开口8可以被关闭。例如,开口可以是在诸如直升机的飞行器的侧部上制出的侧开口。

有利的是,参照包括有臂26的变型,所述臂26由碳纤维或钛制成。以这种方式,可以使支承系统的重量最小化,特别是减小作用在上部结构6的包括例如肋和翼梁在内的承载结构上的机械力。

可选地,第一锁定系统允许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以可释放的方式锁定在相互位置。优选地,锁定系统允许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以可释放的方式锁定在多个相互位置。特别地,第一锁定系统允许臂26相对于锚固部分20以可释放的方式锁定在至少一个相互位置。参照本文中示出的第一变型,相互位置对应于由臂26沿着锚固部分20的长圆形元件在臂26的滑动线路的方向上呈现的线性位置。参照本文中示出的第二变型,相互位置对应于臂26与锚固部分20之间关于下述旋转轴线的成角度相互位置,其中臂26可以围绕该旋转轴线相对于锚固部分20移动。例如,第一相互位置与操作位置相关联,并且第二相互位置与非操作位置相关联。

第一锁定系统可以由使用者手动地启用/停用。替代性地,锁定系统可以借助于控制单元启用/停用;例如,使用者可以作用在界面上来产生锁定/释放信号,以启用/停用相应部件之间的相互锁定。例如,当不存在用以使可移动支承装置22相对于锚固部分20移动的致动器装置时,可以使用该第一锁定系统。特别地参照图3a和图3b,臂26可以借助于穿过在臂26和至少一个支架34中制出的孔35的销而被锁定在操作位置及非操作位置。

支承系统可以有利地以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安装在现有的运载工具中。

有利地,枪械10可以相对于臂26移动。特别地,枪械支承装置28以已知的方式允许枪械10在仰角方向以及横向方向上旋转,以允许使用者瞄准目标并开始射击。

枪械支承装置28包括用于限定下述极限轮廓的创新性机构,该极限轮廓界定从枪械10出来的射弹的可能弹道。该轮廓也称为“瞄准区域”或“开火轮廓”。

如我们将在下面更详细地说明的,上述机构借助于基本上为“凸轮”类型的原理——以有利的方式——进行操作。

用于枪械10的枪械支承装置28包括:

-本体104,本体104在其表面上设置有至少一个轮廓106;

-触针100,触针100用于碰在轮廓106上,并且用于联接至枪械10以跟随所述枪械10的运动;

-支承元件108,支承元件108能够相对于本体104围绕第一轴线z-z(横向轴线)旋转,支承元件108还用于联接至枪械10,从而允许所述枪械10与所述支承元件108之间围绕第二轴线x-x(仰角轴线)的相互旋转。

便利地,当使用该系统时,第一轴线z-z是大致竖向的,特别是当枪械10处于操作位置时更是如此。

触针100包括可以联接至枪械10的第一端部101和用于碰在轮廓106上的第二端部102。在图4a中,第二端部102与轮廓106间隔开,而在图4b中,第二端部102碰在轮廓106上。

在示出的实施方式中,触针100相对于支承元件108以被引导的方式移动,并且触针100优选地成形为在相反两侧上具有第一端部101和第二端部102的杆。

优选地,第二端部102包括滚动元件比如辊,该滚动元件用于沿着轮廓106滑动,从而引导枪械10的运动。

取决于支承元件108相对于本体104关于第一轴线z-z(横向轴线)的角度位置,轮廓106与触针100之间的配合界定出所允许的枪械10围绕第二轴线x-x(仰角轴线)的角宽度。通过确定轮廓106的形状,可以构造并选择枪械10可以在其内进行射击的瞄准区域的最合适的构型。例如,可以构造下述瞄准区域:该瞄准区域尽可能多地利用安装有枪械10的运载工具的空间所允许的空间,但没有对运载工具的部件开火的风险。相比之下,根据现有技术,瞄准区域为大致矩形或正方形的,这是由于在已知的枪械支承装置中,仰角/俯角的角度范围和横向角度范围(或方位角角度范围)是彼此独立的。

例如,可以选择具有根据需要而成形的轮廓的瞄准区域,例如甚至具有多于四条边的多边形形状的瞄准区域,并且多边形可以是规则的或不规则的。此外,瞄准区域可以包括弯曲区段,并且如果需要,瞄准区域可以包括弯曲区段和直的区段。有利地,瞄准区域与枪械10可以通过其进行射击的开口8一致。事实上,开口8通常不具有标准的矩形形状,而是开口8可以具有复杂的形状;由于使用了创新性枪械支承装置28,因此可以尽可能多地扩大瞄准区域的面积,但仍然以总体安全的方式、即不会以不希望的方式击中运载工具的部件的方式进行操作。因此,轮廓106可以包括弯曲部分和/或直的部分。在图4a和图4b中示出的示例中,轮廓106具有与“倒置的U形”这一形状类似的形状。

仅作为示例并参照图4a和图4b,当枪械处于其操作位置时,第一轴线z-z限定枪械的方位角角度或横向角度,并且第二轴线x-x限定枪械的仰角/俯角角度。

第一轴线z-z位于与第二轴线x-x大致垂直的平面上。第一轴线z-z和第二轴线x-x可以相互倾斜或相互歪斜。

作为示例,本体104具有下述形状:该形状大致适合于与支承元件108可以围绕其旋转的固定立柱(如果需要,固定立柱由臂26承载,并且固定立柱在附图中未标号)侧向地重叠。特别地,本体104具有被纵向切割的套筒的形状,本体104可以侧向地应用于上述固定立柱(如果需要,本体104可以如下面更详细地描述的那样以可移除的方式侧向地应用于上述固定立柱)。

优选地,本体104包括固定部分110(例如从本体104侧向向外伸出的成形外伸部)和可移动部分112(例如从本体104侧向向外伸出的成形外伸部),可移动部分112可以移动至相对于固定部分110的多个相互位置,以改变轮廓106的构型。特别地,固定部分110和可移动部分112限定出触针100可以与其配合的轮廓106,轮廓106取决于所述部分110、112是对齐和/或邻近还是处于远离位置和/或交错位置而不同。

通过改变轮廓106,可以改变瞄准区域。该方面是有利的,因为其允许使用者以简单且快速的方式改变瞄准区域,例如基于运载工具的类型以及基于枪械10的射弹可以覆盖的极限弹道而以简单且快速的方式改变瞄准区域,而不损坏安装有枪械支承装置28的运载工具的部件。有时,在同一运载工具上也可能需要出于不同的原因改变瞄准区域;例如,在一些直升机中,飞行器上可以安装有外部燃料罐:在这种情况下,瞄准区域可能危险地与该罐相交,从而危及乘员的安全,因此需要改变瞄准区域。或者,例如在直升机的叶片以较低速度旋转或处于静止时,这些叶片的端部会由于其自重而向下弯曲,并且因此,从枪械10出来的射弹的弹道可能危险地击中这些叶片;因此,需要改变瞄准区域,从而限制枪械10的最大仰角。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者将可移动部分112从其相对于固定部分110的当前位置释放,并且使可移动部分112朝向另一相互位置移动并将可移动部分112固定:通过这样做,轮廓106改变,并且因此瞄准区域也改变。

便利地,可移动部分112可以在固定部分110上滑动。例如,在可移动部分112上或在固定部分110上设置有相应的导引件114。此外,便利地设置有已知的固定装置(例如螺钉115、卡扣装置、快速释放装置、卡口系统等),这些固定装置用以在固定部分110和可移动部分112可以呈现的多个相互位置当中的一个相互位置将可移动部分112以可移除的方式固定至固定部分110。优选地,可移动部分112可以固定在导引件114的分别对应于最大瞄准区域和最小瞄准区域的两个端位置之间。

参照本文中示出的变型,触针100被以滑动的方式限制至支承元件108。具体地,触针100适于大致平行于第一轴线z-z滑动。便利地,主导引件116被联接至支承元件108并且使得能够实现触针100的滑动运动。可选地,在触针100与主导引件116之间置有诸如弹簧120的弹性装置,以将触针100朝向相对于主导引件116并且因此相对于支承元件108的相对位置推动。

优选地,支承元件108包括用于联接至枪械10的侧部的侧向支架118或侧向单臂。替代性地,支承元件108包括一对臂,枪械10可以安装在所述一对臂之间。

支承元件108(特别是侧向支架118的远端部分)包括用于以可释放的方式联接至枪械10的联接系统122。联接系统122包括可移动碰件124,可移动碰件124构造成以受限的方式跟随枪械10围绕第二轴线x-x的旋转并且构造成控制触针100的运动。特别地,可移动碰件124是要碰在触针100的第一端部101上的旋转杆。可选地,联接系统122借助于已知的销系统联接至枪械10。

在本文中示出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本体104具有弯曲形状(关于第一轴线z-z),具体地,本体104具有半筒形形状。优选地,轮廓106是本体104的外表面上的突出部分。

图5a和图5b示出了本体104,在本图5a和图5b中,可移动部分112呈现出相对于固定部分110的两个不同的位置。在本文中示出的便利的变型中,固定部分110包括第一轮廓106a,并且可移动部分112包括第二轮廓106b;所述第一轮廓106a和所述第二轮廓106b形成触针100将碰在其上的轮廓。在图5a中,第一轮廓106a和第二轮廓106b彼此对齐并且形成连续的轮廓,即形成基本上没有拐角或间隙的轮廓;另一方面,在图5b中,第一轮廓106a和第二轮廓106b不对齐并且因此形成具有拐角的轮廓。

本体104有利地构造成被从支承元件108移除并且被重新组装成相对于所述支承元件108倒置180°(例如在以可移动的方式装配有所述支承元件108的——未标号的——固定立柱上相对于所述支承元件108倒置180°),以利用一个单一本体104获得不同的瞄准区域。图5a和图5b示出了构造成以第一定向固定在支承元件108上的本体104,而图5c和图5d示出了相对于图5a和图5b倒置地定向的本体104。图5c和图5d示出了本体104,在图5c和图5d中,可移动部分112呈现出相对于固定部分110的两个不同的位置。在本文中示出的便利的变型中,固定部分110包括另一第一轮廓107a,并且可移动部分112包括另一第二轮廓107b;所述另一第一轮廓107a和所述另一第二轮廓107b形成触针100将碰在其上的轮廓。在图5c中,另一第一轮廓107a和另一第二轮廓107b彼此对齐并且形成连续轮廓,即形成基本上没有拐角或间隙的轮廓;另一方面,在图5d中,另一第一轮廓107a和另一第二轮廓107b不对齐并且因此形成具有拐角的轮廓。第一轮廓106a和107a是固定部分110上的向外突出的轮廓。第二轮廓106b和107b两者均包括在可移动部分112上。

有利地,枪械支承装置28包括用以选择性地将支承元件108相对于本体104的旋转锁定在任何相互角度位置的主锁定装置。有利地,联接系统122包括用以选择性地将枪械10相对于支承元件108的旋转锁定在任何相互角度位置的副锁定装置。例如,主锁定装置和/或副锁定装置可以是机械的并且可以由使用者借助于已知的干预装置比如杆、按钮、转动柄等来启用。

优选地,枪械支承装置28可以设置有用以将枪械10相对于支承元件108围绕第二轴线x-x的旋转限制在优选的角度范围内的调节装置。枪械支承装置28也可以设置有用以将支承元件108相对于本体围绕第一轴线z-z的旋转限制在优选的角度范围内的调节装置。

有利地,支承元件108和/或本体104可以由碳纤维或钛制成。

如上面描述及论述的,枪械支承装置28便利地与臂26相关联并且与支承系统相关联。

自然地,所阐述的本发明的原理、以及实施方式和实现细节可以在不超出由所附权利要求提供的保护范围的情况下相对于仅作为非限制性示例的在上面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内容而广泛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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