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向爆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30404发布日期:2019-05-11 00:04阅读:5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定向爆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定向爆破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定向爆破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城市地下铁道建设发展迅速,很多大城市地铁线路错综复杂,极近距离下穿或侧穿既有线路或者建筑物现象显著增多,施工难度增加。在地质条件以岩石为主的城市中通常使用钻爆法施工。钻爆法施工具有施工成本低、掘进效率高、易于操作等优点,成为我国主要的地铁隧道掘进施工方法。

定向爆破装置是钻爆法主要用到的设备,定向爆破技术利用炸药爆炸的作用,把某一地区的土石抛掷到指定的地区,并大致堆积成所需形状。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为突出,爆破中产生的灰尘和有害气体也会对人们的健康有损害。

因此,在制定钻爆法施工方案时,控制爆破施工所产生的振动效应成为首要考虑因素,必须尽力控制爆破施工对邻近既有线路及建筑物的负面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定向爆破装置,以减少爆破产生的振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定向爆破装置,包括导爆筒,还包括橡胶隔层,所述橡胶隔层将导爆筒内部分隔为引爆室和缓冲室,所述缓冲室设在橡胶隔层下方,所述缓冲室内设置两根压簧,所述压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橡胶隔层的底壁,另一端固定在缓冲室的底壁,且所述压簧处于自然伸长状态;在所述缓冲室内的两根压簧之间设置水泡泥袋。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引爆室内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线,所述导火线的一端伸入所述引爆室内,并连接在雷管上。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还包括橡胶垫,所述橡胶垫固定在所述缓冲室的底部,所述压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橡胶隔层的底壁,另一端固定在缓冲室内所述橡胶垫上。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橡胶隔层和橡胶垫均为丁基橡胶。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导爆筒为纸筒。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定向爆破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缓冲室内设置两根压簧,引爆室内的炸药爆炸时,炸药所释放出的内能推动橡胶隔层向下运动,压簧压缩时,压簧可以减震并吸收掉一部份的能量,即使得缓冲室一侧的能量减小,而远离缓冲室一侧的能量则不变,从而使得爆破存在一定的方向性,导火线从导爆筒上部延伸出,方便施工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另外,在压簧的另一端设置橡胶垫,进一步增加了压簧的缓冲作用,减少了爆破产生的振动。同时在压簧压缩时,水泡泥袋在上方橡胶隔层的挤压以及爆炸的冲击作用下形成水幕,可降尘并吸收爆炸中有害气体。同时,压簧的价格较低,降低了企业的投入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定向爆破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所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定向爆破装置,包括导爆筒1,还包括橡胶隔层2,上述橡胶隔层2将导爆筒1内部分隔为引爆室101和缓冲室102。上述引爆室101内包括炸药、雷管6、导火线7,导火线7的一端伸入上述引爆室101内,并连接在雷管6上。上述缓冲室102设在橡胶隔层2下方,缓冲室102内设置两根压簧3,上述压簧3的一端固定在上述橡胶隔层2的底壁,另一端固定在缓冲室102的底壁,且上述压簧3处于自然伸长状态;在上述缓冲室102内的两根压簧3之间设置水泡泥袋4。

引爆室101内的炸药爆炸时,炸药所释放出的内能推动橡胶隔层2向下运动,压簧3压缩时,压簧3可以减震并吸收掉一部份的能量,即使得缓冲室102一侧的能量减小,而远离缓冲室102一侧的能量则不变,从而使得爆破存在一定的方向性。且压簧3压缩减少了爆炸产生的振动。同时在压簧3压缩时,水泡泥袋4在上方橡胶隔层2的挤压以及爆炸的冲击作用下形成水幕,可降尘并吸收爆炸中有害气体。

为了能够更进一步的减少爆炸产生的振动,还包括橡胶垫5,上述橡胶垫5固定在上述缓冲室102的底部,压簧3的一端固定在上述橡胶隔层2的底壁,另一端固定在缓冲室102内橡胶垫5上。压簧3在压缩时,挤压橡胶垫5,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减少振动。

上述橡胶隔层2和橡胶垫5均为丁基橡胶,丁基橡胶气密性好,还能耐热、耐老化、耐化学药品,并有吸震性能。上述导爆筒1为纸筒,容易炸开。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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