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吸尘器及吸尘器的吸嘴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875142阅读:来源:国知局
可与所述第一导向件相同的包括有以上下方向分开的多个导向筋。
[0154]图15至图18是示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动力传递部的作动的图,图19是示出清扫部的刷子构件通过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驱动装置进行往复运动的剖面图。
[0155]参照图15至图19,所述可动构件440的容纳部443还可包括:第一空间443a及第二空间443b,在所述旋转部434进行旋转的过程中,所述旋转部434可位于所述第一空间443a及第二空间443b。
[0156]所述旋转部434可位于所述第一空间443a及所述第二空间443b之间和所述第一齿轮部444及所述第二齿轮部445之间。
[0157]首先,如图15所示,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可与所述第一齿轮部444啮合。在此状态下,当所述旋转部434以顺时针方向进行旋转时,如图16所示,所述旋转部434的旋转力通过所述轮齿435传递给所述第一齿轮部444,从而使所述可动构件440朝A方向进行直线运动。
[0158]在所述可动构件440朝A方向进行直线运动并且所述旋转部434进行旋转的过程中,所述旋转部434的一部分位于第二空间443b。此外,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和所述第一齿轮部444的啮合被解除。
[0159]在图16所示的状态下,当所述旋转部434以顺时针方向追加地进行旋转时,在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与所述第二齿轮部445啮合之前,所述可动构件440保持静止的状态。
[0160]此外,当所述旋转部434以顺时针方向追加地进行旋转时,如图17所示,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与所述第二齿轮部445啮合。在图17所示的状态下,当所述旋转部434以顺时针方向进一步进行旋转时,如图18所示,所述旋转部434的旋转力通过所述轮齿435传递给所述第二齿轮部445,从而使所述可动构件440朝与A方向相反的B方向进行直线运动。
[0161]在所述可动构件440朝B方向进行直线运动并且所述旋转部434进行旋转的过程中,所述旋转部434的一部分位于第一空间443a。此外,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和所述第二齿轮部445的啮合被解除。
[0162]在图18所示的状态下,当所述旋转部434以顺时针方向追加地进行旋转时,在所述旋转部434的轮齿435与所述第一齿轮部444啮合之前,所述可动构件440保持静止的状态。
[0163]整理如下,在所述旋转部434从图15所示的状态以顺时针方向旋转360度而返回到图15的位置的过程中,可动构件440进行一次直线往复运动,在所述可动构件440的直线往复运动过程中,所述清扫部460的刷子构件464进行至少一次往复运动。在所述刷子构件464进行至少一次往复运动的过程,刷子构件464对与所述吸入口 411相面对的地板面至少清扫两次。
[0164]在所述刷子构件464的往复运动过程中,由于所述刷子构件464与地板面接触时的所述刷子构件464的速度达到最大,所述刷子构件464能够有效地抖起地板面上的尘埃。
[0165]根据本实施例,所述刷子构件464在旋转部434或马达的轴的一次旋转时,能够对地板面至少清扫两次。因此,可减小所述驱动部的速度,从而能够减小所述驱动部的消耗功率。
[0166]图20是示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吸嘴的剖面图。
[0167]在本实施例中,其余部分与第二实施例相同,区别仅在于驱动部的种类。因此,以下仅对本实施例的特征部分进行说明。
[0168]参照图20,本实施例的驱动装置430可包括:驱动部472,可借助通过所述吸入口吸入的空气的流动而进行旋转。所述驱动部472可以是设有多个叶片的涡轮。
[0169]通常,在作为所述驱动部使用涡轮的情况下,如果涡轮的大小变大,则可使所述涡轮的转速增大。
[0170]根据本实施例,与之前实施例中所述相同的在所述驱动部的转速减小的情况下也能够保持清扫性能,因此,能够减小涡轮的大小,从而能够减小吸嘴的大小。
[0171]为使所述涡轮容易地进行旋转,所述吸嘴主体410上还可设有追加吸入口417,追加吸入口 417使空气向所述涡轮侧吸入。所述追加吸入口 417可位于所述吸嘴主体410的后侦嘟。
[0172]在以上的实施例中,以所述驱动部的动力直接传递给所述旋转部的情况为例进行了说明,但是,也可与此不同的使所述驱动部的动力通过至少一个齿轮或传送带传递给所述旋转部。在此情况下,能够提高所述驱动部的配置自由度,并能够减小所述可动构件的前后长度。
[0173]并且,第二实施例或第三实施例的驱动装置也可适用于所述第一实施例。在此情况下,所述第二清扫部及第三清扫部可在恒定范围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并可通过驱动装置自动地进行往复运动。在此情况下,所述驱动装置可配置在所述吸入部,可动构件可与所述第二清扫部及第三清扫部中的至少一个止动件连接。
[0174]即使将实施例中的所有元件结合在一起或以组合状态实施,本发明并不限定于这些实施例。换句话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内,所有的元件可选择性地彼此组合在一起。进一步,当描述为一个元件包括(或包含或具有)一些元件,应当被理解为是其可仅包括(或包含或具有)这些元件,并在没有特别限定的情况下,其除了这些元件以外还可包括(或包含或具有)其他元件。除非在此特别地进行定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此给出的包括技术性或科学性用语在内的用语的含义。除非在此清楚地进行定义,如词典中定义的用语、常用的用语等应当被理解为是技术文档中使用的含义,而不应被理解为是理想的或过于正式的含义。
[0175]虽然通过多个例示性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在不脱离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中定义的本发明的精神或技术思想的范围内可实施多种变形。因此,在此给出的优选实施例仅是例示性的而并非意在限定本发明,并且本发明的技术范围并不限定于这些实施例。进一步,本发明的技术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进行定义,而不是本发明的详细说明,并且,在此范围内作出的变更应当被理解为是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吸尘器的吸嘴,其包括: 吸入部,形成有吸入口,并设有主刷;以及 可动构件,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吸入部,并设有副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 所述可动构件可滑动地连接在所述吸入部, 所述吸入部上设有刷缝,所述刷缝在所述可动构件的滑动过程中,用于防止与所述副刷发生干涉。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可动构件上设有连通孔,在所述可动构件引入所述吸入部的状态下,所述连通孔用于与所述吸入口连通。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可动构件包括: 第一可动构件,配置在所述吸入部的一侧; 第二可动构件,配置在所述吸入部的与所述第一可动构件相反侧。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可动构件在恒定范围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还包括: 刷子清扫单元,连接在所述可动构件,贯穿有所述主刷及所述副刷,用于分离所述主刷及副刷中的至少一个上附着的杂质。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刷子清扫单元与所述可动构件一同移动,并在所述可动构件的移动过程中长度可变。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刷子清扫单元包括: 第一清扫部,其中贯穿所述主刷; 第二清扫部,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清扫部,其中贯穿所述副刷。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可动构件和所述第二清扫部中的一个上设有导向部,所述导向部插入所述可动构件和所述第二清扫部中的另一个,引导所述刷子清扫单元朝与所述主刷的延长方向并排的方向移动。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还包括: 导向部止动件,用于防止所述导向部从所述可动构件或第二清扫部脱离。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所述吸入部上形成有第一刷缝,通过所述吸入部的一部分切开而形成,用于防止与所述副刷发生干涉。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 所述第一清扫部上形成有用于防止所述副刷的干涉的第二刷缝, 所述第二清扫部上形成有用于防止所述主刷的干涉的第三刷缝。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 所述第一清扫部上设有用于与所述吸入部连通的开口, 所述第二清扫部上设有连通孔,所述连通孔在所述第二清扫部引入所述第一清扫部的状态下与所述开口连通。14.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包括: 杠杆,可旋转地设于所述吸入部; 传递部,用于将所述杠杆的操作力传递给所述刷子清扫单元。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嘴,其中,还包括: 驱动装置,用于移动所述可动构件。16.—种真空吸尘器,其包括: 设有吸入马达的吸尘器本体,以及 吸嘴,与所述吸尘器本体连通,并用于吸入地板面的空气; 其中,所述吸嘴包括: 吸入部,形成有吸入口,并设有主刷,以及 可动构件,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吸入部,并设有副刷。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吸嘴还包括: 刷子清扫单元,与所述可动构件连接并可与所述可动构件一同移动,用于清扫所述主刷及所述副刷。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刷子清扫单元在所述可动构件相对于所述吸入部移动的过程中长度可变。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真空吸尘器,所述可动构件在恒定范围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真空吸尘器,所述吸入部上形成有刷缝,所述刷缝在所述副刷的移动过程中,用于防止副刷的干涉。
【专利摘要】一种真空吸尘器及吸尘器的吸嘴,本发明的一方式的吸尘器的吸嘴,其包括:吸入部,形成有吸入口,并设有主刷;以及,可动构件,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吸入部,并设有副刷。
【IPC分类】A47L9/04, A47L5/32
【公开号】CN105640427
【申请号】
【发明人】金成俊, 李辰雨, 金锡容
【申请人】Lg电子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6月8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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