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588178阅读:来源:国知局
本实施例的生产设备100在玻璃钢层成形工位10与浇筑工位30之间的还设置了一个固化工位20,。具体地,本实施例的固化工位20为一个自旋机构,其通过驱动内模11进行旋转来达到对成形于内模本体111外圆周面上的玻璃钢层103中含有的树脂进行固化。
[0034]由上可知,为了实现上述自旋机构对内模11进行驱动旋转,本实施例的自旋机构具体可以包括支架平台(图未示),支架平台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滚轮组(图未示),用于容置该内模11的第一转轴112和第二转轴113,其中该自旋机构中用于驱动内模11进行旋转的驱动轴(图未示)可以设置成匹配于该内模11第一转轴112上开设有凹槽113的插条结构,并通过驱动电机进行驱动旋转,进而实现了该自旋机构对内模11的驱动旋转。
[0035]所述浇筑工位30是用于在经由上述内衬形成工位玻璃钢层形成工位10在内模11上形成的玻璃钢层103外侧浇筑一混凝土层104,其中混凝土层104与所述钢丝网101上的多个凸起102结为一体。具体地,其包括一个与所述内模11配合的外模外模31。该浇筑工位30在使用时,首先用外模31包围住内模11,其中内模11与外模31之间留有一定间隙,之后再在外模31与内模11之间的间隙内安置钢筋笼(图未示),然后再往其内浇筑混凝土,等其固化,并形成一个混凝土层104,进而制备得到了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
[0036]参见图3,所述外模31包含有两个对称设置的半圆体311,所述半圆体311的轴向方向上的开口部上向外延伸有一第一凸筋312,并在第一凸筋312上均匀地开设有多个通孔313,并可以便用螺栓(图未示)、螺母(图未示)将两个半圆体311进行紧固,进而实现该外模31对内模11的包围。所述半圆体311沿其径向方向上开口部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凸筋314,并在该第二凸筋314上开设有第二安装孔315,用于匹配内模本体111中第一凸缘117上开设有的第一安装孔119,使得该浇筑工位30在使用时,可以通过将连接件穿插第二安装孔315与第一安装孔119,以实现外模31与内模11进行的配合,进而使得该浇筑工位30在工作时,其往外模31与形成有玻璃钢层103的内模11之间浇筑混凝土时,其混凝土形成在该玻璃钢层103的外侧,并制备得到完成的玻璃钢限位混凝土复合管。本实施例优选地,在外模31半圆体311的外圆周面上设置有加强筋316,用于提高该外模31的整体强度,以适应该生产设备100的制备要求。
[0037]由上可知,外模31是通过两个对称的半圆体311用螺栓、螺母进行紧固而成,这样本实施例的生产设备100在使用时,仅需要拆卸连接件即可将外模31从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上拆卸下来。由于内模11是设置在该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内部,而该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体积大,重量重,这相对于外模31从该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上的拆卸就显得尤为困难。为此,本实施例的生产设备100在浇筑工位30的下一工位设置有脱模机构40,用于将内模11从经由浇筑工位30制备得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上脱离下来。可以理解,本实施例的生产设备100在对内模11及外模31进行脱模时,首先需要对内模11进行脱离,以防止在对内模11进行脱模时,对经由该生产设备100制备得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造成损伤。
[0038]参见图4,所述脱模机构40包括一垫块41、两个动力臂42,一滑轨43和设于滑轨43上并可相对于滑轨43进行滑移的滑移架44。其中垫块41是用于安置外模31的,在其远离地面的一侧端面设为圆弧面,以适应外模31的结构。两个动力臂42是分居在垫块41的两侧,其内分别设置有驱动件421,并可通过驱动件421的伸缩杆部来推动滑移架44,使其在滑轨43上进行滑移,进而提供了该脱模机构40在工作时将内模11从制备得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内脱离出来的动力。本实施例的动力臂42中的驱动件421优选为液压钢,其中该液压钢的钢体部容置于该驱动臂42,伸缩杆部相对于滑移架44垂直设置。所述滑移架44中的横杆441上开设有一圆弧槽442,用于容置该内模11的转轴112,其中横杆441在该圆弧槽442的弧面上向下凹槽有一限位槽443,用于匹配该内模11中的限位块114。使得该脱模机构40在使用时,可将内模11第一转轴112圆周面上的限位块115容置在该滑移架44的限位槽443内,并通过动力臂42内驱动件421的伸缩杆部对滑移架44的推动,使其带动内模11往远离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方向移动,即实现了将内模11从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内抽离出来的作用。
[0039]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在使用时,首先在玻璃钢层形成工位中的内模上按照一定的工序制备得到玻璃钢层,之后通过起吊机构移送上述的内模,使其依此经过固化工位、浇筑工位以及脱模机构,并制备得到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可以理解,经由该生产线制备得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由于具有凸起的钢丝网,其玻璃钢层与混凝土层之间结构紧密,使得该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抗拉强度,满足人们对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使用需求。同时该生产设备在制备的过程中,其玻璃钢层及混凝土层是依次成形的,且对内模的移送来实现各工序的转接,使得该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生产工序简捷、生产效率高。
[0040]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生产设备包括, 玻璃钢层成形工位,用于成形一玻璃钢层及嵌设于该玻璃钢层的钢丝网,其中所述钢丝网自远离所述玻璃钢层的方向向外延伸出多个凸起,所述玻璃钢层成形工位包含有内模及用于驱动内模进行转动的旋转机构; 浇筑工位,用于在玻璃钢层的外部浇筑一混凝土层并使所述混凝土层与所述钢丝网上的多个凸起结为一体,该浇筑工位包括一与所述内模配合的外模; 脱模机构,用于抽离内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模包括圆筒状内模本体及分别自所述内模本体相对两端延伸出的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其中所述第一转轴的圆周面上向外凸伸一圆环状的限位块,并在其端面上开设一凹槽,所述第二转轴上设置有一挂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模本体相对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凸缘,定义邻近第一转轴一侧的凸缘为第一凸缘,另一个凸缘为第二凸缘,其中所述第一凸缘上开设有第一安装孔,且其的外径大于第二凸缘的外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模本体在邻近第一转轴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凸缘,并在第一凸缘上开设第一安装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生产设备进一步包括起吊机构,用于对内模进行移送。
6.根据权利要求1、3或者4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模包含有两个对称设置的半圆体,其中所述半圆体的沿其轴向方向上的开口部两侧分别部上向外延伸有一第一凸筋,并在第一凸筋上均匀地开设有多个通孔,以便用螺栓、螺帽将两个半圆体进行紧固;所述半圆体沿其径向方向上开口部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凸筋,并在该第二凸筋上开设有第二安装孔,用于匹配内模本体中第一凸缘上开设有的第一安装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圆体的外圆周面上设置有加强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模机构包括一垫块、两个动力臂、一滑轨及设于滑轨上的滑移架;所述垫块在其远离地面的一侧端面设为与外模对应的圆弧面,用于容置外模;所述的两个动力臂分居在垫块的两侧,且该动力臂内设置有的驱动件相对于滑移架水平设置,用于驱动滑移架在滑轨上进行滑移;所述滑移架中的横杆上开设有一圆弧槽,并在该圆弧槽的弧面上向下凹陷有一限位槽,用于匹配内模上的限位块。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生产线进一步包括一固化工位,其设于玻璃钢层成形工位与浇筑工位之间,用于对成形于内模上的玻璃钢层中含有的树脂进行固化。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化工位为一自旋机构,其通过插条结构的驱动轴插接于该内模中第一转轴上开设有的凹槽,来驱动内模转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包括起吊机构,以及玻璃钢层成形工位、浇筑工位和脱模机构,其中玻璃钢层成形工位用于在其内的内模上成形一玻璃钢层,其中玻璃钢层内嵌设有钢丝网,而钢丝网中具有与混凝土层结为一体的凸起,脱模机构用于抽离内模。本实用新型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生产设备在使用时,经由该生产设备制备得到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其玻璃钢层与混凝土层之间结构紧密,这使得经由该生产设备制得的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其抗拉强度高,满足人们对玻璃钢纤维混凝土复合管的使用需求,而且该生产设备在使用时通过对内模的移送来实现工位之间的转接,其生产效率高。
【IPC分类】B29D23-00, B29C70-40, B28B19-00
【公开号】CN204296046
【申请号】CN201420688361
【发明人】姚春贤, 蒋培林, 沈平
【申请人】云峰管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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