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振送料体及振动送料器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10276251阅读:来源:国知局
123的中间位置,且沿物料移动的方向依次排布。能够避免将通孔集中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局部,从而防止局部抗压强度过低而影响使用。当然,第一通孔1231和第二通孔1232还可以进行其他方式的排布。
[0028]本实施方式中第一通孔1231和第二通孔1232的总体积与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体积的比值为1:2,此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体积不包括通孔的体积。因此,本实施方式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比传统的实心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相比,重量减少了大约三分之一。当然,通孔的总体积与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体积的比值还可以为1:3?1:2之间的任意数值。都能够减轻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重量,从而减小直振本体121的工作负荷,提高振动送料器100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应用。
[0029]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达到减轻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重量的目的,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还可以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上开设有凹部,或者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内部设有空腔。同样也能够减轻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重量,从而减小直振本体的工作负荷,提高振动送料器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应用。
[0030]当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上开设有凹部时,凹部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可以选自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中的至少一种,还可以为直线与曲线组成的封闭图形。凹部的个数可以为任意个数,例如一个或一个以上。当凹部的个数为多个时,多个凹部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可以相同,亦或不同。
[0031]当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内部设有空腔时,空腔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可以选自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中的至少一种,还可以为其他任意形状。空腔的个数可以为任意个数,例如一个或一个以上。
[0032]此外,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三种技术方案单独实施,还可以同时实施。例如,还可以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上同时开设有贯穿的通孔和凹部,或者同时在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内部设有空腔。具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0033]本实用新型的直振送料体120包括上述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由于减轻了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重量,从而减小了直振本体121的工作负荷,也减少了直振送料体120的工作负荷,提高了振动送料器100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应用。
[0034]本实用新型的振动送料器100,包括上述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由于减轻了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123的重量,从而减小了直振本体121的工作负荷,提高了振动送料器100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应用。
[0035]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36]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直振送料体,包括直振送料轨道、用于支撑所述直振送料轨道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以及用于支撑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直振本体,所述直振本体可将动力传输至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内沿垂直于物料移动的方向开设有贯穿的通孔; 或者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上开设有凹部; 或者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内部设有空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选自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中的至少一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为跑道形。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的个数为至少两个。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通孔沿物料移动的方向均匀排布。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的体积与所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体积的比值为1:3?1: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选自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中的至少一种。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的个数为至少两个。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振送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沿物料移动方向的截面形状选自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中的至少一种。10.一种振动送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直振送料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直振送料体。包括直振送料轨道、用于支撑直振送料轨道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以及用于支撑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直振本体,直振本体可将动力传输至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内沿垂直于物料移动的方向开设有贯穿的通孔;或者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上开设有凹部;或者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内部设有空腔。与传统的振动送料器相比,上述振动送料器中直振送料体的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通过在其内部开设有贯穿的通孔、在其表面开设有凹部或者在其内部设有空腔等手段,减轻了直振送料轨道支撑台的重量,从而减小了直振本体的工作负荷,提高了振动送料器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应用。
【IPC分类】B65G27/08, B65G27/04
【公开号】CN205187159
【申请号】CN201520822321
【发明人】余红球
【申请人】深圳市大恒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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