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290328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果树保护【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及其制备方法。传统的防治方法难以适应这类果实生育期短,食品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很难在有效控制果蝇危害的同时解决防治过程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且持效期短,防治效果不够理想。为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由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和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制成。本发明对果蝇成虫的诱集效果优于其他同类产品,理化性状稳定、持效期长,生态环保无公害,经连年多点试验调查,防效达93%以上,虫果率低于0.5%。
【专利说明】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属于果树保护【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对樱桃等核果类、浆果类水果果蝇成虫防治,传统的防治方法难以适应这类果实生育期短,食品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很难在有效控制果蝇危害的同时解决防治过程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且持效期短,防治效果不够理想。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应樱桃、杏、桃等生长发育特点、对果蝇诱集效果好、理化性状稳定、持效期长的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其特征在于:由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和
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制成。
[0005]上述浓缩苹果汁糖度68-70、酸度1.31-1.34、色值65-71。
[0006]上述果醋的总酸量为3.5 — 3.7 ;
上述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1.5-10.3 ;
上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的制备方法及步骤如下:
1.将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混合加热至70-80°C ;
2.加入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然后继续加热至沸腾并持续加热20分钟;
3.过滤;
4.冷却至IO0C;
5.灌装。
[0007]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其优点如下:
本发明对果蝇成虫的诱集效果优于其他同类产品,理化性状稳定、持效期长,生态环保无公害,经连年多点试验调查,防效达93%以上,虫果率低于0.5%。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0009]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由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
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和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制成。
[0010]上述浓缩苹果汁为糖度68-70、酸度1.31-1.34、色值65-71的浓缩苹果汁;上述果醋的总酸量为3.5—3.7 ;上述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1.5-10.3 ;
制备上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的方法及步骤如下:
1.将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混合加热至70-80°C ;
2.加入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然后继续加热至沸腾并持续加热20分钟;
3.过滤;
4.冷却至IO0C;
5.灌装。
[0011]使用时,由于本发明为浓缩液,因此需要加水稀释使用,将本发明原液1份加水
2.5^3份,盛入1-1.5升的广口容器内,按每亩均匀放置8-10处,放置在树冠下距主干80-120cm的阴凉处。经连年多点试验调查,本发明理化性状稳定、持效期达40天以上,诱集效果优于其他同类产品,防效达93%以上,虫果率低于0.5%,生态环保无公害。
【权利要求】
1.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其特征在于:由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和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浓缩苹果汁糖度68-70、酸度 L 31-L 34、色值 65-7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果醋的总酸量为3.5-3.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其特征在于:所述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1.5-10.3。
5.一种制备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果蝇专用浓缩诱虫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步骤: 1)将0.9-1.1重量份的浓缩苹果汁、0.95-1.1重量份的果醋、0.95-1.2重量份的葡萄酒混合加热至70-80°C ; 2)加入1.5-1.7重量份的白砂糖,然后继续加热至沸腾并持续加热20分钟; 3)过滤; 4)冷却至IO0C; 5)灌装。·
【文档编号】A01N65/34GK103535386SQ201210244842
【公开日】2014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16日
【发明者】侯怀斌, 袁锋印, 张永翊, 魏旭, 和青山, 杨亚丽, 杨宝生, 范方林, 赵剑, 赵晓军, 史春燕, 陈瑞光, 岳琳, 段雨佳, 蒋晓鸿 申请人:铜川市园艺工作站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