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

文档序号:255654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立柱的方法,即在需要设立篱架的梨园,采用过火杉木杆,通过自制木横担和进行防腐处理,作为篱架立柱使用。该项发明既能满足支撑前期树体生长与大量结果的需要,又能显著节省生产成本,还有利于日后建园重复利用。
【专利说明】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以往在我国梨生产上,由于栽植株行距较大,成形后梨树树冠大,结果较晚,一般都采用无支架栽培。沿海地区虽然有采用棚架栽培的,但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台风。
[0003]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开始尝试梨省力、高效、现代栽培模式,由于梨树结果早,产量高,在建园时,就必须设立篱架,以便支撑幼树前期生长和大量结果。随着树龄的增长,根系固地作用增强,加上树干增粗,树体即可自行支撑负载量。因此,一般5年以后就不再需要篱架支撑了。
[0004]2004^2008年,在我国一些地方梨建园过程中,篱架支柱多采用水泥柱,存在造价较高、埋设费工费力等缺陷。2010-2011年,本发明人在几个新建梨园尝试使用过火杉木杆,不仅能够达到预期支撑效果,而且显著降低了支架材料费用和立柱埋设成本。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建立了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
[0006]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选择适宜规格的过火杉木杆,通过在杆基部自制木横担和进行防腐处理,然后,把立柱埋设在梨园行内,作为梨树早期生长和结果的支撑。
[0007]本发明的具体内容,即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如下:
1、杉木柱材规格:小头直径4cm以上,长度3m,木杆顺直。
[0008]2、木横担制作及防腐处理:将杉木杆大头截取30cm,从正中锯开两半,呈十字形钉在杉木柱基部向上IOcm的位置。然后,木柱基部50cm段蘸浙青。
[0009]3、杉木柱埋设:按照规划好的柱距,在梨树行内固定地点挖直径30cm、深50cm的土坑,然后,将制作好的立柱放入坑内,填土踩实。
[0010]本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是:采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不仅支柱稳定牢固,能够满足前期树体支撑需要,而且显著降低了立柱材料成本和埋设费用,且便于日后建园重复利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11]2010^2011年,在河北高阳、临漳、泊头等地建园中,从市场购买3m长、小头直径4cm以上的过火杉木杆。将杉木 杆大头截取30cm,从正中锯开两半,呈十字形钉在杉木柱基部向上IOcm的位置,木柱基部50cm段蘸浙青。然后,在梨园树行内按计划挖直径30cm、深50cm的土坑,将木柱基部埋入土中,并踩实。几年的实践证明:采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立柱,既达到了预期的支撑效果,也显著节省了材料成本和立柱埋设费用。据测算,与使用水泥柱相比,采用过火杉木杆节约材料成本68%,节约埋设成本75%。
【权利要求】
1.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杉木杆选择杉木杆小头直径4cm以上,长度3m.; (2)木横担制作在杉木杆大头截取30cm,从正中锯开两半,呈十字形钉在杉木柱基部向上IOcm的位置; (3)防腐处理木柱下部50cm段蘸浙青; (4)支柱埋设按照规划好的柱距,在梨园树行内固定地点挖直径30cm、深50cm的土坑,然后,将制作好 的立柱放入坑内,填土踩实。
【文档编号】A01G17/14GK103999734SQ201410255932
【公开日】2014年8月27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11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11日
【发明者】张建光, 许建锋, 张玉星, 李英丽 申请人:河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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