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核桃烘干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1302阅读:555来源:国知局
一种核桃烘干池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核桃烘干池,属于烘干【技术领域】。该核桃烘干池包括风机(1)、散热器(2)和烘干池(10),所述风机(1)设在散热器(2)的对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池(10)的上部为物料池(9),烘干池(10)的下部通有热空气(6),所述的散热器(2)设在烘干池(10)下部的入口处,所述的散热器(2)上设有热水进水管(3)和回水管(4),所述物料池(9)的底部设有不锈钢网板(8),所述的物料池(9)上设有出料口(5)。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耗低、烘干量大,能适用于工业化生产的核桃烘干池。
【专利说明】—种核桃烘干池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烘干【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核桃烘干池。

【背景技术】
[0002]在山区,为发展林果经济,帮助人民脱贫致富,这几年政府大力发展核桃种植产业,因此核桃产业发展很快,核桃的产量也越来越大。由于核桃采摘时节多在我国传统的中秋节前后,这段时间多是阴天,而且雨水较多,如果采摘后的核桃不能尽快得到晒干或烘干,那么核桃的皮就会变黑,影响产品的外观,在市场上卖不着好价钱,影响了种植户的经济效益。现有技术中公开了一些电烤或无烟烘烤的设备,但结构复杂、操作不便、能耗较高,而且每次烘烤的数量较少,一般只有几百公斤,无法满足工业化生产的需要。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耗低、烘干量大,能适用于工业化生产的核桃烘干池。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一种核桃烘干池,包括风机、散热器和烘干池,所述风机设在散热器的对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池的上部为物料池,烘干池的下部通有热空气,所述的散热器设在烘干池下部的入口处,所述的散热器上设有热水进水管和回水管,所述物料池的底部设有不锈钢网板,所述的物料池上设有出料口。
[0005]本实用新型所述烘干池的底部设有排污口。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有:
[0007]1、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风机和散热器作为加热装置,而且采用热水作为空气的加热介质,因此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由于物料的冷却水可以在散热器中循环利用,因此可以降低能耗。
[0008]2、由于本实用新型将烘干池分为上下两部分,烘干池上部为物料池,烘干池的下部通有热空气,这样热空气就可以对堆放在物料池中的核桃进行烤干,物料池中可以一次放5吨左右的核桃进行烘干,能满足工业化生产的要求。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I 一风机,2 —散热器,3 —热水进水管,4 一回水管,5 —出料口,6 —热空气,7 一排污口,8 —不锈钢网板,9 一物料池,10 —烘干池。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核桃烘干池,包括风机、散热器和烘干池,所述风机设在散热器的对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烘干池上部为物料池,烘干池的下部通有热空气,所述的散热器设在烘干池下部的入口处,所述的散热器设有热水进水管和回水管,所述物料池的底部为不锈钢网板,所述的物料池上设有出料口,所述的烘干池底部呈斜坡状,烘干池的底部还设有排污口。
[0012]本实用新型烘干池长为4.8米,宽为2.5米,物料池底部的不锈钢网板有4片,每片不锈钢网板的长度为2.5米,宽度为1.2米,物料池的高度为0.45米。物料池中可以堆放5吨脱青皮后的鲜核桃。
[0013]本实用新型烘干分为三个阶段,风机的功率为2.2kw。第一阶段控制核桃的温度为35 — 40°C,散热器中热水的温度为40 - 45°C,烘干10个小时;第二阶段控制核桃的温度为40 - 45°C,散热器中热水的温度为45 - 50°C,烘干20个小时;第三阶段控制核桃的温度为50°C,散热器中热水的温度为55 — 57°C,烘干20个小时。烘干结束后,将干核桃从出料口中取出,每个物料池可以产出2.5 — 3吨干核桃。
【权利要求】
1.一种核桃烘干池,包括风机(1)、散热器(2 )和烘干池(10 ),所述风机(1)设在散热器(2)的对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池(10)的上部为物料池(9),烘干池(10)的下部通有热空气(6),所述的散热器(2)设在烘干池(10)下部的入口处,所述的散热器(2)上设有热水进水管(3)和回水管(4),所述物料池(9)的底部设有不锈钢网板(8),所述的物料池(9)上设有出料口(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核桃烘干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池(10)的底部设有排污口(7)。
【文档编号】A23N12/08GK204070457SQ201420580411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9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9日
【发明者】肖华 申请人:巍山县福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