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灌溉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自动灌溉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农田的灌溉主要是根据农民的种植经验感觉土地干旱后,在井中或河中放置水泵对农田进行灌溉,这种灌溉不能及时的了解土地的干旱情况,而且大面积的灌溉还会出现水资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对土壤进行智能化操作的自动灌溉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自动灌溉系统,包括土壤水分检测器、水泵、控制器和zigbee协调器;所述土壤水分检测器设置在农田的土壤中,用于检测土壤中的含水量,并将检测数据通过所述zigbee协调器传输到所述控制器中;所述水泵设置在水井中,所述水泵的通过水管连接有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水泵与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的连接水管上设置有电磁阀,由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水泵和电磁阀的启动停止;所述控制器盛放于机箱内,所述控制器上还连接有以太网模块和gprs通讯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喷淋装置包括行走导轨、喷淋车、喷杆、旋耕机和电机马达,所述喷淋车可移动设置于所述行走导轨上,所述行走导轨上设有用于改变行走方向的定位器,所述喷杆设置于所述喷淋车下方,所述旋耕机位于所述喷淋车下方,所述喷淋车和所述旋耕机分别由所述电机马达驱动,所述电机马达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其运行。
进一步的,所述以太网模块上连接有计算机,用户能够借助以太网模块利用计算机对所述喷淋装置和所述滴灌装置实施远程控制,还可以远程监控土壤中的含水量。
进一步的,所述gprs通讯模块无线连接有用户手机,在不方便使用计算机的情况下,用户通过gprs网络,使用手机实现对所述喷淋装置和所述滴灌装置的远程监控和远程监土壤中的含水量。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得到的有益效果为:通过zigbee无线数传模块连接在控制器和土壤水分检测器之间,实现了无线信号的传递,使得其组网灵活和添加设备方便,通过gprs技术实现了系统的远程监控,用户可以在gsm网络覆盖的任何范围内对水泵等灌溉设备进行远程控制;而且通过家庭网关,用户可以借助以太网模块利用计算机对灌溉设备进行控制,还可以监控农田土壤中水分的含量,而且采用滴灌和喷淋的方式节约了水资源。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自动灌溉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1-控制器、2-水泵、3-电磁阀、4-以太网模块、5-计算机、6-zigbee协调器、7-土壤水分检测器、8-gprs通讯模块、9-用户手机。
具体实施方式
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结合附图1对本发明进一步描述,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的实施本发明实施例,本发明实施例自动灌溉系统,包括土壤水分检测器7、水泵2、控制器1和zigbee协调器6;土壤水分检测器7设置在农田的土壤中,用于检测土壤中的含水量,并将检测数据通过zigbee协调器6传输到控制器1中;水泵2设置在水井中,水泵2的通过水管连接有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水泵2与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的连接水管上设置有电磁阀3,由控制器1控制水泵2和电磁阀3的启动停止;控制器1盛放于机箱内,控制器1上还连接有以太网模块4和gprs通讯模块8。
本发明实施例喷淋装置包括行走导轨、喷淋车、喷杆、旋耕机和电机马达,喷淋车可移动设置于行走导轨上,行走导轨上设有用于改变行走方向的定位器,喷杆设置于喷淋车下方,旋耕机位于喷淋车下方,喷淋车和旋耕机分别由电机马达驱动,电机马达与控制器1电连接,控制器1用于控制其运行。
本发明实施例以太网模块4上连接有计算机5,用户能够借助以太网模块4利用计算机5对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实施远程控制,还可以远程监控土壤中的含水量;gprs通讯模块8无线连接有用户手机9,在不方便使用计算机5的情况下,用户通过gprs网络,使用手机实现对喷淋装置和滴灌装置的远程监控和远程监土壤中的含水量。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zigbee无线数传模块连接在控制器1和土壤水分检测器7之间,实现了无线信号的传递,使得其组网灵活和添加设备方便,通过gprs技术实现了系统的远程监控,用户可以在gsm网络覆盖的任何范围内对水泵2等灌溉设备进行远程控制;而且通过家庭网关,用户可以借助以太网模块4利用计算机5对灌溉设备进行控制,还可以监控农田土壤中水分的含量,而且采用滴灌和喷淋的方式节约了水资源。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