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5244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体式护架,具体为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属于农业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绿化指的是栽植防护林、路旁树木以及居民区和公园内的各种树木,种植树木来绿化环境,自然而然的树木的成活率是尤为重要的关键,现有的技术中,多数的树苗保护架都是通过简易的几根木棍支撑,然后在树苗周身缠绕麻绳,保护效果较差,而且使用非常不方便,也会造成树木的弯曲,从而影响树木的健康成长。

目前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的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没有设置随着树木成长可以调节大小的套环,有的没有设置活动架,不能通过旋转钮进行调节伸缩,从而固定树木效果较低,有的没有设置栅板,不能阻挡垃圾等杂物,实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包括护架本体、活动架、固定架、底座、套环、调节螺丝、旋转钮和栅板;所述活动架本体底部设置有底座,且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固定板,所述底座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且所述固定架顶部设置有护套,所述固定架顶部活动连接有活动架,且所述活动架通过螺丝与套环固定连接,所述活动架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套环,且所述套环可通过调节螺丝进行调节大小;所述固定架一侧固定连接有栅板,且所述栅板为方形网状结构;所述套环一侧设置有调节螺丝;所述固定架一侧设置有旋转钮,且所述旋转钮可调节活动架伸缩。

进一步的,为了节省护架本体的占用空间,使用灵活方便,所述护架本体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的,为了使活动架与套环之间连接牢固,所述活动架通过螺丝与套环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为了随着树木的成长,均能使套环牢固的固定树木,所述套环可通过调节螺丝进行调节大小。

进一步的,为了可以阻挡垃圾、杂物,从而保证树木的健康成长,所述栅板为方形网状结构。

进一步的,为了保护活动架,提高活动架使用寿命,所述固定架顶部设置有护套。

进一步的,为了固定护架本体,防止护架本体倾斜,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固定板。

进一步的,为了可以使活动架自由、灵活的伸缩,所述旋转钮可调节活动架伸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植用护架结构连接紧凑,使用简单,护架本体为一体式结构,造价成本较低,使用灵活方便,树木放置在套环内侧,套环可通过调节螺丝进行调节大小,可随着树木的成长,进行调节,实用性较强,套环外侧阵列设置有活动架,活动架活动连接有固定架,活动架通过旋转钮进行伸缩调节,随着树木的长高,调节套环位置,固定架之间连接有栅板,栅板为方形网状结构,可隔离较大的垃圾,提高树木的成活率,底座底部设置有固定板,可牢固的固定树木,防止树木倾斜,从而影响树木的成长,工作时稳定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套环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局部放大图;

图中:1、护架本体,2、活动架,3、固定架,4、底座,5、套环,6、调节螺丝,7、旋转钮,8、栅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一体式树木种植用护架,包括护架本体1、活动架2、固定架3、底座4、套环5、调节螺丝6、旋转钮7和栅板8;所述活动架本体1底部设置有底座4,且所述底座4底部设置有固定板,所述底座4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3,且所述固定架3顶部设置有护套,所述固定架3顶部活动连接有活动架2,且所述活动架2通过螺丝与套环5固定连接,所述活动架2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套环5,且所述套环5可通过调节螺丝6进行调节大小;所述固定架3一侧固定连接有栅板8,且所述栅板8为方形网状结构;所述套环5一侧设置有调节螺丝6;所述固定架3一侧设置有旋转钮7,且所述旋转钮7可调节活动架2伸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护架本体1为一体式结构;所述活动架2通过螺丝与套环5固定连接;所述套环5可通过调节螺丝6进行调节大小;所述栅板8为方形网状结构;所述固定架3顶部设置有护套;所述底座4底部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旋转钮7可调节活动架2伸缩。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活动架通过螺丝固定在套环外侧,通过底座底部的固定板,将护架本体固定在地面上;然后通过调节套环的大小,进行固定树木枝干,固定架之间均设置有栅板,栅板可以阻挡大的垃圾、杂物等保证树木的健康成长;最后随着树木的成长,枝干变高,通过旋转钮可以调节套环固定树木的位置,固定效果较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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