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鱼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22886阅读:9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鱼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渔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鱼钩。



背景技术:

钓鱼是一项很多人喜欢的休闲活动,人们垂钓时会用到鱼竿、鱼钩等渔具,目前现有技术中的钓钩一般都为单钩或多个单钩组合在一起形成的串钩,在垂钓时,鱼儿吃诱饵和咬钩时容易发生脱钩现象,需要钓鱼者有高超的技能,密切关注鱼漂的动静并且要把握好时机快速提杆才能钓到鱼,给垂钓者带来很大的体力消耗,而且垂钓效率还比较低,因此开发一种防止脱钩的新型鱼钩,既可以提高钓鱼效率,又可以节省垂钓者的体力消耗,是十分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鱼钩,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鱼钩容易发生脱钩、钓鱼效率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双鱼钩,通过触发机关杆使得鱼钩在扩张弹簧的作用下向两边撑开,将鱼嘴撑开钩住,降低脱钩的概率。具体地,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施:

一种新型鱼钩,由双钩鱼钩、鱼线、机关杆、机关引发线和扩张弹簧组成,所述双钩鱼钩与所述扩张弹簧一体成型,所述双钩鱼钩中部内侧相对设置有固定环A,所述机关杆一端与所述机关引发线相连,另一端穿过所述扩张弹簧套穿在所述固定环A内,所述鱼线与所述扩张弹簧相连,所述机关引发线另一端与所述鱼线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双钩鱼钩由钩柄和钩头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钩柄的中部内侧设置有所述固定环A;

进一步地,所述机关引发线长度小于所述鱼线的长度;

进一步地,所述扩张弹簧为扭力弹簧,扩张角度的范围为0°~180°;

进一步地,所述钩头的钩尖上设置有倒钩;

进一步地,所述机关杆的长度为所述鱼钩长度的3/5~4/5;

进一步地,所述机关杆的末端设置有固定环B,与所述机关引发线相连。

本发明方法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采用扩张式弹簧双钩鱼钩,鱼咬钩后拖动鱼钩触发机关杆脱离固定环使得鱼钩在扩张弹簧的作用下向两边撑开,将鱼嘴撑开钩住,实现高精度捕捉,降低脱钩的概率,同时撑开的鱼钩导致鱼嘴闭合困难,从而使鱼鳃不能正常呼吸,减少鱼儿在水中搏斗的时间,采用本实用新型钓鱼,不需要钓鱼者高度集中精力把握提杆的时机,降低钓鱼者的体力消耗。

附图说明

图1一种新型鱼钩打开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一种新型鱼钩闭合后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双钩鱼钩、2.鱼线、3.机关杆、4.机关引发线、5.扩张弹簧、6.钩柄、7.钩头、8.固定环A、9.倒钩、10.固定环B。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新型鱼钩,由双钩鱼钩1、鱼线2、机关杆3、机关引发线4和扩张弹簧5组成,所述双钩鱼钩1包括钩柄6和钩头7,所述钩头7的钩尖上设置有倒钩9,所述钩柄6的末端与所述扩张弹簧5一体成型,所述扩张弹簧5为扭力弹簧,扩张角度的范围为0°~180°,所述钩柄6的中部内侧对称设置有固定环A8,所述鱼线2与所述扩张弹簧5相连,所述机关杆3长度为所述双钩鱼钩1长度的3/5,末端设置有固定环B10,与所述机关引发线4相连,所述机关杆3穿过所述扩张弹簧5锁定在所述固定环A8内,所述机关引发线4的另一端与所述鱼线2相连,所述机关引发线4长度小于所述鱼线2的长度。

钓鱼时,将所述双钩鱼钩1闭合,将所述机关杆3的前端套穿在所述固定环A8上,所述钩头7上挂上诱饵,鱼咬钩后,拉动所述双钩鱼钩1前行,所述机关杆3脱离所述固定环A8,在所述扩张弹簧5的作用下,所述双钩鱼钩1的双钩向两侧撑开,将鱼嘴撑开钩住,确保鱼不会脱钩,同时鱼嘴被撑开,鱼鳃无法正常呼吸,可以减少鱼儿在水中搏斗的时间。

实施例2

一种新型鱼钩,由双钩鱼钩1、鱼线2、机关杆3、机关引发线4和扩张弹簧5组成,所述双钩鱼钩1包括钩柄6和钩头7,所述钩头7的钩尖上设置有倒钩9,所述钩柄6的末端与所述扩张弹簧5一体成型,所述扩张弹簧5为扭力弹簧,扩张角度的范围为0°~120°,所述钩柄6的中部内侧对称设置有固定环A8,所述鱼线2与所述扩张弹簧5相连,所述机关杆3长度为所述双钩鱼钩1长度的4/5,末端设置有固定环B10,与所述机关引发线4相连,所述机关杆3穿过所述扩张弹簧5锁定在所述固定环A8内,所述机关引发线4的另一端与所述鱼线2相连,所述机关引发线4长度小于所述鱼线2的长度。

钓鱼时,将所述双钩鱼钩1闭合,将所述机关杆3的前端套穿在所述固定环A8内,所述钩头7上挂上诱饵,鱼咬钩后,拉动所述双钩鱼钩1前行,所述机关杆3脱离所述固定环A8,在所述扩张弹簧5的作用下,所述双钩鱼钩1的双钩向两侧撑开,将鱼嘴撑开钩住,确保鱼不会脱钩,同时鱼嘴被撑开,鱼鳃无法正常呼吸,可以减少鱼儿在水中搏斗的时间。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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