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3315阅读:680来源:国知局
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渔具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



背景技术:

在钓鱼时会经常遇到跑鱼现象,跑鱼现象可以分为提竿时水下跑鱼、出水后在水面跑鱼、遛鱼过程中跑鱼、飞鱼时跑鱼等。从跑鱼的原因看,又可以分为钓具损坏跑鱼、钓具选择不当跑鱼、操作方法不当跑鱼等。

大鱼在中钩时,会因中钩的刺激在水中猛烈游动挣扎,或者在水面或空中翻转,此时,因大鱼的体积重量较大,挣扎力度和翻转角度较大,鱼嘴中的鱼钩会因钩门较窄、钩尖较浅等原因,造成大鱼跑鱼。

因此,如何研发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便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钓大鱼易跑鱼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包括:顺序连接的钩柄、钩弯和钩尖,其特征在于,所述勾弯,包括:第一勾弯和第二勾弯,所述第一勾弯和第二勾弯所处平面呈第一角度,且所述第一勾弯与第二勾弯连接处设置有横向阻挡部。

进一步地,所述横向阻挡部与水平方向呈第二角度。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角度为0°~±30°。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角度为20°-80°。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角度为30°。

进一步地,所述钩柄的顶端设置有钩把。

进一步地,所述钩柄的顶端设置有钩圈。

进一步地,所述钩尖设置有倒刺。

进一步地,所述倒刺包括内倒刺和/或外倒刺。

进一步地,所述鱼钩为金属鱼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达到了如下效果:

(1)通过第一勾弯和第二勾弯的配合设置,增加鱼钩在鱼嘴中的受力结构,使鱼不易逃离;

(2)通过横向阻挡部的设置,使大鱼在水中翻转时形成阻拦,避免鱼钩脱钩的现象;

(3)结构简单,生产方便,便于市场推广,具有较大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左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图式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实施例1

如图1、2、3和4所示,为本实施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包括:顺序连接的钩柄2、钩弯和钩尖3,其特征在于,所述勾弯,包括:第一勾弯4和第二勾弯6,所述第一勾弯4和第二勾弯6所处平面呈第一角度α,且所述第一勾弯4与第二勾弯6连接处设置有横向阻挡部5。

优选地,所述横向阻挡部5与水平方向呈第二角度β。具体地,所述横向阻挡部5为所述第一勾弯4与第二勾弯6连接处呈横向设置的连接部,且其与水平方向之间呈第二角度β,用于实现鱼钩在鱼嘴中脱钩时的阻挡。

优选地,所述第二角度β为0°~±30°。具体地,当该第二角度β为0°时,即所述横向阻挡部5为水平结构,当大鱼在水中侧翻时,该横向阻挡部5可在鱼嘴中形成阻拦,防止脱钩,提高垂钓效果。

优选地,所述第一角度α为20°-80°。具体地,所述第一勾弯4和第二勾弯6所处不同平面之间呈第一角度α,优选所述第一角度α为20°-80°,例如20°,30°,60°,80°或其他角度,所述第一角度α用于增加鱼钩在鱼嘴中受力面积,且能从不同方向挂钩住鱼嘴,当大鱼在水中翻转挣扎时,因鱼钩的多面勾弯减少了其脱钩的概率。

优选地,所述第一角度α为30°。

优选地,所述钩柄2的顶端设置有钩把1。具体地,所述钩把为扁平方形结构,用于系线。

优选地,所述钩柄2的顶端设置有钩圈11。具体地,所述钩圈11的形状为圆环形,方便往钩圈11上套环或系线。

优选地,所述钩尖3设置有倒刺。具体地,所述倒刺呈棱锥状,其能有效地避免鱼上钩后发生脱钩的情况。

优选地,所述倒刺包括内倒刺和/或外倒刺。

优选地,所述鱼钩为金属鱼钩。具体地,所述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钢或合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钓大鱼不跑鱼的鱼钩,达到了如下效果:

(1)通过第一勾弯和第二勾弯的配合设置,增加鱼钩在鱼嘴中的受力结构,使鱼不易逃离;

(2)通过横向阻挡部的设置,使大鱼在水中翻转时形成阻拦,避免鱼钩脱钩的现象;

(3)结构简单,生产方便,便于市场推广,具有较大市场前景。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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