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秸秆粉碎机,属于粉碎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随之产生的秸秆也越来越多,许多农业人员就直接在其农田里点燃焚烧,直接焚烧不易于资源的再利用,导致大规模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在的秸秆回收通常使用秸秆粉碎机,粉碎后的农植物碎屑可用于制造有机肥、燃料、刨花板、纸张等各种生产行业的原料,将原难以销纳的大量绿色垃圾变废为宝,发挥出新的经济价值,同时也保护了环境、改良了土壤,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效益。
现有技术下的秸秆粉碎机粉碎出来的秸秆碎屑质地不均匀,且内部不易清洗,影响后续的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新型秸秆粉碎机。
(二)技术方案
本发明的新型秸秆粉碎机,包括机架、进料口、粉碎结构、筛选结构和出料口;所述机架上固定有一敞口方仓,所述进料口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敞口方仓顶部,所述进料口一侧设有空腔,所述空腔顶部内壁上固定有一风扇,所述空腔和敞口方仓之间卡接有推拉板,所述粉碎结构位于所述敞口方仓内,包括上下错开的粉碎辊组,所述筛选结构包括孔筛和悬空在所述孔筛上方的扫板,所述敞口方仓一侧设有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通过齿轮连接盘形凸轮,所述盘形凸轮的端面顶紧从动杆一端,所述从动杆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扫板中心位置上,所述出料口位于所述敞口方仓底部,所述孔筛侧面对称连有回收口。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扫板和孔筛之间的距离小于1cm,所述孔筛活动连接在所述出料口的进口处。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回收口下方放置有回收桶。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风扇的出风口对准所述推拉板。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的新型秸秆粉碎机,通过粉碎辊组进行重复粉碎,提高了粉碎效果,孔筛的设置可以保证出料口的秸秆碎屑质地均匀,扫板能够在孔筛上往复移动,将通过粉碎仍未达到要求的秸秆推至回收桶内,倒入进料口内进行重新粉碎,直到全部达到要求为止,提高了粉碎质量,当机器停止工作时,可以启动风扇,拉开推拉板,将残留在机器内的秸秆碎片吹至孔筛上,一部分被扫板扫至回收桶内,一部分通过孔筛落出出料口,清理过程简单有效,提高了粉碎效率和机器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主视图。
1-机架;2-进料口;3-粉碎结构;31-粉碎辊组;4-筛选结构;41-孔筛;42-扫板;5-出料口;6-敞口方仓;7-空腔;8-风扇;9-推拉板;10-第一电机;11-第二电机;12-盘形凸轮;13-从动杆;14-回收口;15-回收桶。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所示的一种新型秸秆粉碎机,包括机架1、进料口2、粉碎结构3、筛选结构4和出料口5;所述机架1上固定有一敞口方仓6,所述进料口1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敞口方仓6顶部,所述进料口1一侧设有空腔7,所述空腔7顶部内壁上固定有一风扇8,所述空腔8和敞口方仓6之间卡接有推拉板9,当无需清理时,推拉板推上,避免灰尘进入空腔内,所述粉碎结构3位于所述敞口方仓6内,包括上下错开的粉碎辊组31,所述筛选结构4包括孔筛41和悬空在所述孔筛41上方的扫板42,所述敞口方仓6一侧设有第一电机10和第二电机11,所述第二电机11的输出轴通过齿轮连接盘形凸轮12,所述盘形凸轮12的端面顶紧从动杆13一端,所述从动杆13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扫板42中心位置上,所述出料口5位于所述敞口方仓6底部,所述孔筛41侧面对称连有回收口14。
进一步地,所述扫板42和孔筛41之间的距离小于1cm,所述孔筛41活动连接在所述出料口5的进口处。
进一步地,所述回收口14下方放置有回收桶15。
进一步地,所述风扇8的出风口对准所述推拉板9。
本发明的新型秸秆粉碎机,启动电源,第一电机带动粉碎辊组转动,秸秆从进料口进入,通过粉碎辊组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碎屑掉落在孔筛上,达到要求的碎屑通过孔筛的孔从出料口出来,此时第二电机的输出端通过齿轮带动盘形凸轮转动,继而带动从动杆做直线运动,从动杆带动扫板在孔筛上做往复运动,将未达到要求的秸秆推至回收桶内,重新进行粉碎。
本发明的新型秸秆粉碎机,通过粉碎辊组进行重复粉碎,提高了粉碎效果,孔筛的设置可以保证出料口的秸秆碎屑质地均匀,扫板能够在孔筛上往复移动,将通过粉碎仍未达到要求的秸秆推至回收桶内,倒入进料口内进行重新粉碎,直到全部达到要求为止,提高了粉碎质量,当机器停止工作时,可以启动风扇,拉开推拉板,将残留在机器内的秸秆碎片吹至孔筛上,一部分被扫板扫至回收桶内,一部分通过孔筛落出出料口,清理过程简单有效,提高了粉碎效率和机器使用寿命。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