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68549发布日期:2018-09-18 19:47阅读:4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鱼虾养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



背景技术:

养鱼虾要将玻璃缸放置在近窗户通风又有阳光的地方。要注意放养密度,根据容器的大小,合理安排,因为室内空气不大流通,养多了水易浑浊,容易造成金鱼缺氧而死亡。

鱼虾养殖过程中,水中会常常出现缺氧导致鱼虾死亡等情况,传统的处理方法是利用气泵对水中充气,使水与空气接触更多,从而增加水中氧气,但这种处理方法效率低,而且气泵的气管在喷气过程中,容易对水中的鱼虾造成伤害,为此,我们提出了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包括固定箱,所述固定箱的两侧内壁之间垂直焊接有支撑板,支撑板的下方安装有与固定箱底端内壁连接有养殖池,养殖池的底端内壁连接有保护罩,支撑板的顶端设置有气泵和蓄水箱,气泵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固定管,第一固定管远离气泵的一端连接有第二固定管,且第二固定管位于保护罩的内部,第二固定管的一侧侧壁连接有喷头,养殖池的底端侧壁连接有出水管,出水管的另一端与蓄水箱连通,出水管上连接有处理箱和水泵,处理箱的内部设置有固定板,固定板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内部连接有吸附管,蓄水箱的底端连接有连接管,且连接管远离蓄水箱的一端与养殖池连通。

优选的,所述吸附管一侧侧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多个第一通道,第一通道连接有过滤网,所述第一通道与吸附管内腔连通,所述吸附管内部放置有颗粒状吸附剂。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一侧侧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固定管穿过第二通孔与第二固定管连通。

优选的,所述固定箱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第二通道,第二通道内部连接有透明观察窗。

优选的,所述固定箱的内部设有用于供电的蓄电池,且固定箱的一侧外壁设有与蓄电池电性连接的充电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通过设置的气泵、保护罩、第一固定管、第二固定管、喷头,能够快速对水中进行增氧,而且能够防止对附近的鱼虾造成伤害,提高了鱼虾存活率;

2:通过设置的蓄水箱、出水管、连接管、水泵、吸附管、固定板、第一通孔,加快了水的流动,而且将部分水抽出与外界空气接触,快速对水中进行增氧;

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生产成本低,有很高的经济性,适合大规模的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的处理箱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的吸附管侧壁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箱、2支撑板、3养殖池、4气泵、5蓄水箱、6第一固定管、7第二固定管、8喷头、9保护罩、10出水管、11水泵、12处理箱、13固定板、14第一通孔、15吸附管、16连接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鱼虾混养用增氧装置,包括固定箱1,固定箱1的两侧内壁之间垂直焊接有支撑板2,支撑板2的下方安装有与固定箱1底端内壁连接有养殖池3,养殖池3的底端内壁连接有保护罩9,支撑板2的顶端设置有气泵4和蓄水箱5,气泵4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固定管6,第一固定管6远离气泵4的一端连接有第二固定管7,且第二固定管7位于保护罩9的内部,第二固定管7的一侧侧壁连接有喷头8,养殖池3的底端侧壁连接有出水管10,出水管10的另一端与蓄水箱5连通,出水管10上连接有处理箱12和水泵11,处理箱12的内部设置有固定板13,固定板13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第一通孔14,第一通孔14内部连接有吸附管15,蓄水箱5的底端连接有连接管16,且连接管16远离蓄水箱5的一端与养殖池3连通。

吸附管15一侧侧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多个第一通道,第一通道连接有过滤网,第一通道与吸附管15内腔连通,吸附管15内部放置有颗粒状吸附剂,支撑板2的一侧侧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第二通孔,第一固定管6穿过第二通孔与第二固定管7连通,固定箱1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第二通道,第二通道内部连接有透明观察窗,固定箱1的内部设有用于供电的蓄电池,且固定箱1的一侧外壁设有与蓄电池电性连接的充电接口。

工作原理:启动气泵4,气体通过喷头8对养殖池3的水中进行喷气增氧,与此同时,启动水泵11,养殖池3中的水进入出水管10,通过吸附管15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的水进入蓄水箱5内,与外界空气接触增氧,最后通过连接管16回到养殖池3内,该设计简单快捷,操作简单,生产成本低,有很高的经济性,适合大规模的推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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