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种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在对园林幼苗进行种植时,需要用到防护装置,对幼苗进行防护,防止大风造成树苗的倾倒,同时也要防止冰雹对幼苗造成损害,但现有的幼苗防护装置,不能进行高度调节,随着幼苗的生长,幼苗防护装置将不能继续使用,起不到很好的防护效果,所述我们提出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包括框体,所述框体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上开设有第二通槽,所述第二通槽内插接有箱体,且箱体的横截面积大于框体的横截面积,所述箱体上端两侧的中部位置均固定连接有把手,所述箱体上端开设有第一通槽,且第一通槽呈正方形,所述第一通槽上方设有防护网,所述防护网的四周均设有螺栓,所述框体下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端固定连接有竖杆,所述箱体下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一侧固定连接有滑套,所述滑套套设在竖杆,所述滑套一侧螺纹连接有旋钮,所述旋钮贯穿滑套,与竖杆相抵接,所述框体下端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与框体下端固定连接的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下端固定连接有插钉,所述固定杆下端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倒挂刺。
优选的,所述把手上套设有橡胶套。
优选的,所述防护网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支撑杆,且两个所述支撑杆交叉设置。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框体、箱体、滑套、竖杆、旋钮与把手的设计,便于对防护装置的高度进行调节,在幼苗进行生长时,依然保持着良好的防护效果,同时减少了大风和冰雹天气对幼苗造成的影响,固定机构的设计,便于对装置进行固定,防止大风吹动装置进行移动,支撑杆的设计,对防护网起到支撑的效果,防止防护网受到冰雹天气造成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A部分的放大图。
图中:第一连接板1、固定杆2、插钉3、第一通槽4、防护网5、把手6、箱体7、第二通槽8、竖杆9、滑套10、框体11、支撑板12、第二连接板13、旋钮14、橡胶套15、螺栓16、倒挂刺17、支撑杆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园林种植用可调节的幼苗防护装置,包括框体11,框体 11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板1,第一连接板1上开设有第二通槽8,第二通槽 8内插接有箱体7,且箱体7的横截面积大于框体11的横截面积,框体11与箱体7的设计,对树苗起到防护的作用,防止大风造成树苗的倾倒,影响树苗的生长。
箱体7上端两侧的中部位置均固定连接有把手6,把手6上套设有橡胶套 15,箱体7上端开设有第一通槽4,且第一通槽4呈正方形,第一通槽4上方设有防护网5,防护网5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支撑杆18,且两个支撑杆18交叉设置,防护网5的四周均设有螺栓16,框体11下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板 12,支撑板12上端固定连接有竖杆9,箱体7下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板13,第二连接板13一侧固定连接有滑套10,滑套10套设在竖杆9,滑套10 一侧螺纹连接有旋钮14,旋钮14贯穿滑套10,与竖杆9相抵接,通过拉动把手6,带动箱体7进行移动,使箱体7的高度进行上升,再通过扭紧旋钮14,对滑套10进行固定,从而对箱体7进行固定,对装置的高度进行调节,滑套10 与竖杆9的设计,在箱体7进行移动时,增加了稳定性,防护网5的设计,可以防止冰雹天气对幼苗造成损害,支撑杆18的设计,对防护网5起到支撑的效果,防止防护网5受到冰雹时,发生变形,有利于延长防护网5的使用寿命。
框体11下端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机构,固定机构包括与框体11下端固定连接的固定杆2,固定杆2下端固定连接有插钉3,固定杆2下端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倒挂刺17,插钉3的设计,便于将固定杆2插入地下对装置进行固定,挂刺17的设计,增强了固定杆2与地面的连接效果。
在使用时,将装置套设在幼苗的外侧,通过固定机构对装置进行固定,当需幼苗长高时,通过拉动把手6,带动箱体7进行移动,使箱体7的高度进行上升,再通过扭紧旋钮14,对滑套10进行固定,从而对箱体7进行固定,对装置的高度进行调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