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调味酱饼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3767624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酱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调味酱饼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调味酱一般酱内含有较多的液体,一旦开启后这种食物都为即食,不便于保存,口感单一,保存的时间长,容易变质以及生虫。现有的酱原料单一,口感较差,口味单一,对于酱、烧烤、烟熏和腌制等都是容易产生较多致癌物质的制作食物的方式,因此食用较多不利于身体健康,特别是酱制、烧烤以及烟熏后的食物特别不利于现有技术中普遍存在的高血压患者的食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口味丰富、口感好,保存时间长的调味酱饼的制备方法。

一种调味酱饼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黄豆清除杂质清洗并煮熟,然后用重量份为白酒10份、白醋50份、淀粉20份和水500~1000份的混合物进行浸泡,浸泡温度在30~50℃,浸泡8~20小时;

(2)、将豆料倒在凉席上,与面粉相混拌匀,铺成3-5厘米厚度,覆盖上野地里的一种蒿菜或干净纱布,在室温25~30℃的条件下,任其发酵3~5天;

(3)、将小茴香茎叶晒干,然后切割成长条状,将花椒、生姜研碎备用,每公斤黄豆配比0.1~0.4公斤小茴香茎叶;

(4)、酱瑛放入干净的缸内,加食盐、小茴香茎叶、辣椒、食用油、生姜、花椒、八角粉、蔗糖与凉开水搅拌均匀,用透明塑料薄膜密封住缸口后进行晒制成酱;

(5)、将酱取出沥水压缩成型饼状,然后进行晒干得到酱饼。

将酱饼进行烧烤,烧烤时向酱饼的外部播撒木香料,所述的木香料调味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玉竹粉10~20份,松花粉10~20份,双花粉10份、松木粉5~15份。

所述的果木炭为桃木碳。

所述的步骤(4)晒制时向缸内添加中药药汤,所述的中药药汤按重量份由以下组分制成,通草20份,玉米花粉13份,甘菊花20份,太子参15份,地骨皮10份。

所述的步骤(4)晒制时每天要搅拌2~3次,搅拌的时候不可以打开塑料薄膜,在保持缸口密封的条件下进行搅拌。在长时间密封晒制后,使得缸内的压力不断增加,具有加压的效果,在高压下晒制具有更还的晒制效果,且防止酱内生虫以及过度的氧化。口感和口味也更好。

本发明在清洗后使用特殊的组合液体对黄豆进行了浸泡,使得黄豆酥香,制备的酱饼干口好,也有利于后期调味料进入到黄豆肉质以及小茴香茎叶的内部,口感较好。本发明烤制时添加了木香料,能够较好的保存其香味。

本发明中还添加了中药成分,现有技术中常常有中药材用于制作药膳的技术,使得制作出的美食具有独特的药香,本发明具有这样的效果,而且本发明添加的中药有利于减少保存后的有害物质,而且还有利于高血压患者的食用。

本发明小茴香茎叶与黄豆酱组合发酵并制成酱饼,小茴香茎叶起到一定的连接作用,使得制成的酱饼不容易碎烂皲裂,也便于保存。

本发明制作的酱饼可以进行多种食用方法,可以直接食用,可以通过蒸煮后直接食用,也可以作为调味料用于菜类和汤类的制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口感丰富,能够较好的保存酱味,具有保存时间长,食用方式多的特点,而且具有烧烤和烟熏的味道,小茴香茎叶酱具有木香的味道,药香风味,有利于大众食用,对于高血压患者还具有一定的抑制和治疗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调味酱饼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黄豆清除杂质清洗并煮熟,然后用重量份为白酒10份、白醋50份、淀粉20份和水500~1000份的混合物进行浸泡,浸泡温度在30~50℃,浸泡8~20小时;

(2)、将豆料倒在凉席上,与面粉相混拌匀,铺成3-5厘米厚度,覆盖上野地里的一种蒿菜或干净纱布,在室温25~30℃的条件下,任其发酵3~5天;

(3)、将小茴香茎叶晒干,然后切割成长条状,将花椒、生姜研碎备用,每公斤黄豆配比0.1~0.4公斤小茴香茎叶;

(4)、酱瑛放入干净的缸内,加食盐、小茴香茎叶、辣椒、食用油、生姜、花椒、八角粉、蔗糖与凉开水搅拌均匀,用透明塑料薄膜密封住缸口后进行晒制成酱;

(5)、将酱取出沥水压缩成型饼状,然后进行晒干得到酱饼。

将酱饼进行烧烤,烧烤时向酱饼的外部播撒木香料,木香料调味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玉竹粉10~20份,松花粉10~20份,双花粉10份、松木粉5~15份。

果木炭为桃木碳。

步骤(4)晒制时向缸内添加中药药汤,中药药汤按重量份由以下组分制成,通草20份,玉米花粉13份,甘菊花20份,太子参15份,地骨皮10份。

步骤(4)晒制时每天要搅拌2~3次,搅拌的时候不可以打开塑料薄膜,在保持缸口密封的条件下进行搅拌。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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