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49392阅读:801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印章,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



背景技术:

为吸引消费者目光,食品从业者会使用有色颜料在食品表面绘制各种图案,然而图案勾勒绘制不易,耗时过长,为使糖果出现图案或文字,最简单的作法是通过图章,将可食性的油墨单色盖印到糖果等食品表面上。

但是一般的图章仅能采用流动性较佳的可食性油墨来印制图案,无法使用较为黏稠的食用色料如:果浆、炼乳或是蜂蜜等。如果只用一般的可食性油墨,并不能对食品的味道、口感以及香气做显著的提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食品印章无法使用黏稠的食用色料的缺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其包括一印制单元以及一施压单元,所述印制单元包括一底座端以及一顶部端,所述施压单元设置在所述印制单元上,所述施压单元内部设有一储气室,下部开设有一连通所述储气室的套口。

优选地,所述底座端设有一印章面,所述印章面上设置有所需印制图案的图纹。

优选地,所述顶部端包括一注料口、一承接管以及一储料室,所述注料口位于承接管内,并在承接管上内凹设有一卡定槽,所述储料室连通所述印章面。

优选地,所述印制单元的注料口供食用色料注入。

优选地,所述食用色料可为流动性较佳的可食性油墨,也可为较黏稠的果浆、炼乳或是蜂蜜。

优选地,所述套口套在所述印制单元的卡定槽上,通过按压所述施压单元,使所述施压单元的储气室对所述印制单元的注料口进行加压。

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巧妙,通过设置一带储气室的施压单元,使用者施力按压施压单元,便可压缩储气室内的空气,产生的气压会将黏稠的食用色料,例如炼乳、蜂蜜等,从储料室挤到印章表面,形成图案并印制在食品上,对食品的味道、口感以及香气做显著的提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图2和图3。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其结构包括:一印制单元2以及一施压单元3。

所述印制单元2包括一底座端21以及一顶部端22,所述底座端21设有一印章面211,所述印章面211上设置有所需印制图案的图纹,所述顶部端22包括一注料口221、一承接管222以及一储料室223,所述注料口221位于承接管222内,并在承接管222上内凹设有一卡定槽2221,所述储料室223连通所述印章面211。

所述施压单元3设置在所述印制单元2上,所述施压单元3内部设有一储气室31,下部开设有一连通所述储气室31的套口32,所述套口32套在所述印制单元2的卡定槽2221上,通过按压所述施压单元3,可使所述施压单元3的储气室31对所述印制单元2的注料口221进行加压。

参照图1、图2和图3。使用者在印制图案前,先拔下所述施压单元3,接着将食用色料A由注料口221注入储料室223,所述食用色料A可为流动性较佳的可食性油墨,也可为较黏稠的果浆、炼乳或是蜂蜜,再将施压单元3以套口32套在印制单元2的卡定槽2221,当需要在食品表面印制图案时,便用力按压所述施压单元3,就可通过压缩储气室31所产生的气压,将黏稠的食用色料A从储料室223挤出到印章面211,便可在食品(如刨冰)上印制图案,让图章可适用于更为多样的食用色料,增强印章的实用价值。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其优点在于,通过设置一带储气室的施压单元,使用者施力按压施压单元,便可压缩储气室内的空气,产生的气压会将黏稠的食用色料,例如炼乳、蜂蜜等,从储料室挤到印章表面,形成图案并印制在食品上,对食品的味道、口感以及香气做显著的提升。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改进的可用于食品图案印制的印章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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