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农用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晒场用铺料及收料于一体的谷物晒料车。
背景技术:
在当今农业领域,随着土地的大规模承包种植,稻谷、玉米、小麦等谷物在丰收过后需要在晒场铺地晒干入库,如果仅仅靠人力来摊晒、收集谷物,这将是一项费力又费时的工作,而且在遭遇恶劣天气的情况下,靠人工来收取谷物容易造成收料不及时而出现损失,在现在的市面上各种收料机以及晒料机都有所弊病,功能相对单一,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晒场用铺料及收料于一体的谷物晒料车用于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晒场用铺料及收料于一体的谷物晒料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晒场用铺料及收料于一体的谷物晒料车,包括集料箱、放料箱、负压泵、左把手和右把手,所述集料箱和放料箱下端设有滚轮,所述集料箱通过滤网与吸风管道连接负压泵,所述负压泵通过蓄电池供电,所述集料箱的前端设有左把手以及吸料管,所述吸料管的一端连有吸料嘴,所述集料箱内部设有漏斗,所述集料箱的右部设有放料箱,所述放料箱下部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上设有刮料板,所述刮料板通过阻尼铰链铰接在放料箱的底部,所述放料箱内部右侧设有坡道板,左侧内壁上通过铰链设有档板,所述档板的另一端通过弹簧以及螺旋杆连接在放料箱的右侧内壁上,所述螺旋杆贯穿放料箱的右壁与旋钮连接,所述放料箱的右侧外壁上设有右把手。
优选的,所述集料箱与放料箱集成于一体,其下面的滚轮均为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吸料管的另一端连接集料箱,集料箱上端为密封结构。
优选的,所述集料箱的侧面设有通过铰链连接的门。
优选的,所述坡道板经过打磨涂蜡处理且倾斜角度为30°-°45之间。
优选的,所述刮料板的尺寸规格与出料口一致,且刮料板表面设有导流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集成度高,晒料与收料两种功能集成一体,操作转换简单方便,也更加省力,能够大大提高晒场的工作效率。
2、可通过旋钮来调节档板与放料箱内壁的角度来增大或减小内出料口的大小,从而控制物料下滑的速度,放料箱内部设有的坡道板,其经过打磨涂蜡处理且倾斜角度在30°-45°之间,有利于物料的滑落。同时出料口上设有的刮料板带有导流槽,有利于物料的均匀摊开。
3、蓄电池为负压泵供电,负压泵通过吸风管道在集料箱上端形成负压空间,晒料就会被吸料嘴经过吸料管吸入集料箱,然后通过漏斗口出料,进入袋中,集料箱1的侧面设有通过铰链连接的门,方便装袋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结构放大图。
图中:1集料箱、2漏斗、3吸料管、4吸料嘴、5吸风管道、6负压泵、7滤网、8漏斗口、9蓄电池、10放料箱、11内出料口、12坡道板、13铰链、14档板、15旋钮、16螺旋杆、17弹簧、18阻尼铰链、19刮料板、20出料口、21滚轮、22右把手、23左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晒场用铺料及收料于一体的谷物晒料车,包括集料箱1、放料箱10、负压泵6、左把手23和右把手22,集料箱1和放料箱10下端设有滚轮21,集料箱1通过滤网7与吸风管道5连接负压泵6,负压泵6通过蓄电池9供电,集料箱1的前端设有左把手23以及吸料管3,吸料管3的一端连有吸料嘴4,集料箱1内部设有漏斗2,集料箱1的右部设有放料箱10,放料箱10下部设有出料口20,出料口20上设有刮料板19,刮料板19通过阻尼铰链18铰接在放料箱10的底部,放料箱10内部右侧设有坡道板12,左侧内壁上通过铰链13设有档板14,档板14的另一端通过弹簧17以及螺旋杆16连接在放料箱10的右侧内壁上,螺旋杆16贯穿放料箱10的右壁与旋钮15连接,放料箱10的右侧外壁上设有右把手22。集料箱1与放料箱10集成于一体,其下面的滚轮21均为万向轮,使得操作更灵活。
在晒料时,可手扶左把手23推着一体机操作,通过旋钮15来调节档板14与放料箱10内壁的角度来增大或减小内出料口11的大小,从而控制物料下滑的速度,放料箱10内部设有的坡道板12,其经过打磨涂蜡处理且倾斜角度在30°-45°之间,有利于物料的滑落。同时出料口20上设有的刮料板带有导流槽,有利于物料的均匀摊开。
在集料时,可手扶右把手22推着一体机操作,集料箱1上端为密封结构,蓄电池9为负压泵6供电,负压泵6通过吸风管道5在集料箱1上端形成负压空间,晒料就会被吸料嘴4经过吸料管3吸入集料箱,然后通过漏斗口8出料,进入袋中,集料箱1的侧面设有通过铰链连接的门,方便装袋操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