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45259阅读:4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肉类食品,特别涉及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
目前已有的羊肉串很受大众欢迎,但是它只是一种现作,现卖,现吃的肉类食品。由于制作的调料配方和制作工艺过程,决定了这种肉类食品不能长期存放,不能进入商店,列车,码头,轮船上销售,也不具备适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要求。另外在制作羊肉串时还造成空气污染。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克服上述的羊肉串的肉类食品不能长期存放,不适应到室内市场上销售要求,缺点和不足。并且适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要求,并能解决空气污染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特征配方如下主料羊肉块也可将羊肉块换作羊肉片。
调料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白芷、胡椒、孜然、辣椒、食盐、味精、啤酒。
附料鸡蛋、淀粉、芝麻、面包屑、食油。
其配方中的调料比例以每百斤羊肉配以调料丁香25克、豆蔻10克、沙仁10克、桂皮10克、小茴香20克、大茴香10克、草蔻10克、桂芝10克、陈皮15克、丹皮10克、高良姜25克、干姜25克、肉桂10克、枸杞15克、白芷15克、胡椒10克、孜然4.5斤、辣椒粉5斤、食盐5斤、啤酒10斤。
附料鸡蛋10斤、淀粉20斤、芝麻5斤、面包屑8斤、食油20斤。
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配方中的羊肉可用兔肉、牛肉、鸡肉、鸭肉、马肉、驴肉、猪肉、鹿肉、狍子肉代替。
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制作工艺为用清水熬制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白芷、胡椒的调料液。
将精选的羊肉块浸泡在加入食盐和啤酒的调料液中。
将浸泡后的羊肉块淋干。
将淋干后的羊肉块蘸淀粉糊后,滚上面包屑和芝麻。
将蘸滚后的羊肉块放入热食油中炸成金黄色。
将炸好的羊肉块撒上孜然、胡椒、辣椒粉也可将羊肉块用扦子串成串。
再将其制成品包装在真空包装袋内。
本发明的优点是易保存,不变质,食用方便,便于在多种场合销售,食用。
权利要求
1.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特征配方及其制作工艺为如下主料羊肉块调料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白芷、胡椒、孜然、辣椒、食盐、味精、啤酒。附料鸡蛋、淀粉、芝麻、面包屑、食油。工艺用清水熬制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白芷、胡椒的调料液。将精选的羊肉块浸泡在加入食盐和啤酒的调料液中。将浸泡后的羊肉块淋干。将淋干后的羊肉块蘸淀粉糊后,滚上面包屑和芝麻。将蘸滚后的羊肉块放入热食油中炸成金黄色。将炸好的羊肉块撒上孜然、胡椒、辣椒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配方中的调料比例以每百斤羊肉配以调料丁香25克、豆蔻10克、沙仁10克、桂皮10克、小茴香20克、大茴香10克、草蔻10克、桂芝10克、陈皮15克、丹皮10克、高良姜25克、干姜25克、肉桂10克、枸杞15克、白芷15克、胡椒10克、孜然4.5斤、辣椒粉5斤、食盐5斤、啤酒10斤。附料鸡蛋10斤、淀粉20斤、芝麻5斤、面包屑8斤、食油20斤。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配方中的羊肉可用兔肉、牛肉、鸡肉、鸭肉、马肉、驴肉、猪肉、鹿肉、狍子肉代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制作工艺也可将羊肉块用扦子串成串。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特征在于将其制成品包装在真空包装袋内。
全文摘要
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主料羊肉块也可为羊肉片。羊肉块浸泡在由调料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草蔻、桂芝、枸杞、白芷等熬制成调料液,将浸泡后淋干后的羊肉块蘸淀粉糊后,滚上面包屑和芝麻。热食油中炸成金黄色,再撒上孜然、胡椒、辣椒粉。也可用兔肉、牛肉、鸡肉、鸭肉、马肉、驴肉、猪肉、鹿肉、狍子肉代替,也可将肉块用扦子串成串。再将其制成品包装在真空包装袋内。本发明的优点是易保存,不变质,食用方便,便于在多种场合销售,食用。
文档编号A23L1/31GK1114870SQ94107799
公开日1996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1994年7月15日 优先权日1994年7月15日
发明者李瑞生 申请人:李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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