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肉兔饲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95704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肉兔饲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饲料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肉兔饲料。
【背景技术】
[0002]兔肉不仅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其纤维细嫩,加工后易被人体消化吸收,是老人、病人、孕妇及幼儿的良好营养食品。市售的肉兔饲料通常添加激素类药物,如催肥素等,致使兔肉质量下降,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要求,针对上述弊端,本发明选择多种天然植物为原料,不添加任何药物,研制出一种肉兔饲料,本发明有益效果是:根据4月龄兔子生长特点,提高兔子肉质增长,降低了饲养成本,提高了兔养殖的经济效益。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提出一种肉兔饲料,该肉兔饲料原料纯天然,配比合理,营养丰富,成本低廉。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肉兔饲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20-40份、贝壳粉4-6份、胡萝卜秧5-7份、红薯8-10份、牧草8-10份、滑石粉4-6份、稻谷5-15份、马铃薯10-20份、茄子15-25份、诱食剂1-3份。
[0006]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20份、贝壳粉4份、胡萝卜秧5份、红薯8份、牧草8份、滑石粉4份、稻谷5份、马铃薯10份、前子15份、诱食剂I份。
[0007]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30份、贝壳粉5份、胡萝卜秧6份、红薯9份、牧草9份、滑石粉5份、稻谷1份、马铃薯15份、茄子20份、诱食剂2份。
[0008]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40份、贝壳粉6份、胡萝卜秧7份、红薯10份、牧草10份、滑石粉6份、稻谷15份、马铃薯20份、茄子25份、诱食剂3份。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1、原料纯天然,配方合理。
[0011]2、营养丰富,成本低廉。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3]实施例一:
[0014]胡萝卜20-40份、贝壳粉4-6份、胡萝卜秧5-7份、红薯8-10份、牧草8-10份、滑石粉4-6份、稻谷5-15份、马铃薯10-20份、茄子15-25份、诱食剂1-3份。
[0015]实施例二:
[0016]胡萝卜20份、贝壳粉4份、胡萝卜秧5份、红薯8份、牧草8份、滑石粉4份、稻谷5份、马铃薯1份、茄子15份、诱食剂I份。
[0017]实施例三:
[0018]胡萝卜30份、贝壳粉5份、胡萝卜秧6份、红薯9份、牧草9份、滑石粉5份、稻谷10份、马铃薯15份、茄子20份、诱食剂2份。
[0019]实施例四:
[0020]胡萝卜40份、贝壳粉6份、胡萝卜秧7份、红薯10份、牧草10份、滑石粉6份、稻谷15份、马铃薯20份、茄子25份、诱食剂3份。
[002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肉兔饲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20-40份、贝壳粉4-6份、胡萝卜秧5-7份、红薯8-10份、牧草8-10份、滑石粉4-6份、稻谷5-15份、马铃薯10-20份、茄子15-25份、诱食剂1-3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兔饲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20份、贝壳粉4份、胡萝卜秧5份、红薯8份、牧草8份、滑石粉4份、稻谷5份、马铃薯10份、茄子15份、诱食剂I份。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兔饲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30份、贝壳粉5份、胡萝卜秧6份、红薯9份、牧草9份、滑石粉5份、稻谷10份、马铃薯15份、茄子20份、诱食剂2份。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兔饲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40份、贝壳粉6份、胡萝卜秧7份、红薯10份、牧草10份、滑石粉6份、稻谷15份、马铃薯20份、茄子25份、诱食剂3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肉兔饲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胡萝卜20-40份、贝壳粉4-6份、胡萝卜秧5-7份、红薯8-10份、牧草8-10份、滑石粉4-6份、稻谷5-15份、马铃薯10-20份、茄子15-25份、诱食剂1-3份,原料纯天然,配比合理,营养丰富,成本低廉。
【IPC分类】A23K10/30, A23K10/20, A23K10/37, A23K50/50
【公开号】CN105558340
【申请号】CN201510970594
【发明人】张爱丽
【申请人】张爱丽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