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19356阅读:66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包括划齿和把套。划齿顶部有刃口,多个划齿顶部在一条直线或弧线;把套可以卡接把手。该划筋器在划破烟叶主脉的过程中不会滑出叶脉,避免损伤叶片,同时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该划筋器由一块薄铁皮整体制作而成,结构简单、造价低,利于批量生产和推广应用。
【专利说明】一种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烟草调制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

【背景技术】
[0002]烟草调制,是指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使田间成熟的新鲜烟叶转变成人们需要的具有一定品质特点的干烟叶的过程。其实质就是烟叶脱水干燥的物理过程和生物化学变化过程的统一。因此,对烟叶中水分散失的调控是非常重要的。
[0003]烟叶叶脉和叶片细胞结构不同,含水量也不同,按单位面积计算,叶脉含水量是叶片的10倍。因此,二者的脱水速度也不相同。
[0004]晒烟和晾烟的调制主要依靠自然条件完成,烟叶调制中水分的散失受环境影响较大,往往调制周期较长。部分晒烟和晾烟(如晒黄烟和白肋烟)在调制时会采取划破主脉的方法,加快叶脉脱水速度,缩短烟叶调制周期,并有助于提高烟叶品质。
[0005]传统上,划筋的工具为:长约15厘米、宽约2厘米的竹片一端平行地插入4根左右的缝衣针(钢针),竹片外的针尖部分长约1厘米,可以将叶脉划破。这种工具多为烟农自己动手制作,规格各异,使用时存在划筋深度不一、操作时针尖部分容易从主脉滑出,损伤烟叶的问题,且工作效率不高。
[0006]中国专利CN201120119938.7公开了一种划筋器,其主要设计存在以下缺点:仍然采用传统的钢针做为划破叶脉的部件,没有解决划筋过程中钢针容易从主脉滑出的问题;虽然该专利设计了橡胶或塑料材质的滑动轮用以避免钢针对叶片造成损伤,但实际生产中,烟农每划一片叶子只需5秒左右,因此,滑动轮在叶片上高速滑动本身就可能损伤叶片。此外,该发明由多个部件构成,造价较高,不利于在烟叶生产实际中推广应用。
[0007]中国专利CN201220627886.9公开了一种烟叶破筋器,其主要设计存在以下缺点:设备运行尤其是高速运行时,不可避免地会对叶片造成损伤;同时该设备体积大、造价高、耗电,难以在烟叶生产实际中推广应用。


【发明内容】

[0008]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便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它能够解决划筋过程中钢针滑出叶脉的问题,避免损伤叶片,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该实用新型解决了同类工具存在的结构复杂、造价高,不利于批量生产和推广应用的问题。
[0009]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体式简易烟叶划筋器,包括划齿、把套。
[0010]作为优选,上述划齿为多个,划齿之间彼此平行,划齿顶部在一条直线或弧线,划齿顶部有刃口。
[0011]作为优选,上述把套可以卡接把手。
[00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工具在划破烟叶主脉的过程中,划齿不会从主脉中滑出,避免损伤烟叶,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利于批量生产和在烟叶生产中推广应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俯视图。
[0015]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划齿裁剪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简易划筋器,目的在于实现快速划破烟叶主脉。
[0017]如图4所示,将一块薄铁皮一端打磨出刃口,然后沿其长度方向剪出几条缝,使刃口被等分。
[0018]如图1所示,将被等分的刃口按同一方向旋转90°,形成划齿(1);将薄铁皮的另一端卷曲,形成把套(2),用把套(2)卡接一个木棍或竹片,可以方便操作。
[0019]对烟叶进行划筋时,划齿(1)沿叶尖至叶柄方向划破主脉,由于划齿(1)厚度小,减小划筋阻力;划齿(1)具有一定宽度且相邻划齿(1)间存在间隙,可以起到导轨的作用,防止划齿(1)从烟叶主脉中滑出。
【权利要求】
1.一种一体式简易划筋器,包括划齿(I)和把套(2),其特征在于,所述划齿(I)和把套(2)由同一块薄铁皮整体制作而成,划齿(I)顶部有刃口,把套(2)可以卡接把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式简易划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划齿(I)具有一定宽度,划齿(I)顶部有刃口,划齿(I)数量为多个。
3.根据权利要求2的一体式简易划筋器,所述多个划齿(1),其特征在于多个划齿(I)之间彼此平行,且存在一定间隙,多个划齿(I)顶部在一条直线或弧线。
【文档编号】A24B7/00GK204047998SQ201420558837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26日
【发明者】王俊, 阳林 申请人: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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