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灰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4043阅读:783来源:国知局
烟灰缸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烟灰缸。



背景技术: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吸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发泄方式,然而,烟蒂、烟灰随意扔弹对环境卫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烟灰缸应运而生,烟灰缸通常由玻璃、玉石或金属材料制成,由于刚抽完的烟蒂仍有一定的温度,所以烟灰缸的底部不能做得很薄、否则烟蒂的高温很容易通过烟灰缸的底部传导到用于放置烟灰缸的载体上(例如桌面),从而会烫坏桌面。

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烟灰缸,以克服或缓解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烟灰缸,该烟灰缸能够在减小烟灰缸缸体底部厚度的情况下避免损坏用于放置烟灰缸的载体。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烟灰缸,其中,所述烟灰缸包括中空底座以及嵌装在所述中空底座中的烟灰缸缸体,所述烟灰缸缸体的底部高于所述中空底座的底部。

优选地,所述中空底座为木制底座。

优选地,所述中空底座为木雕制品废弃中空木。

优选地,所述烟灰缸缸体为金属缸体。

优选地,所述烟灰缸缸体的上端边缘设置有朝向所述烟灰缸缸体的外周侧延伸的架放边。

优选地,所述烟灰缸缸体的底部为薄片结构。

优选地,所述烟灰缸缸体的上端边缘设置有向上延伸的香烟搭放部,所述香烟搭放部的上端边缘形成有下凹缺口。

优选地,所述香烟搭放部的两个侧面上形成有凸出筋条。

优选地,所述凸出筋条的长度方向与水平方向一致。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之处: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烟灰缸中,烟灰缸包括中空底座以及嵌装在所述中空底座中的烟灰缸缸体,所述烟灰缸缸体的底部高于所述中空底座的底部,所以相当于使用中空底座将烟灰缸缸体架设在了半空中,当该烟灰缸放置在载体(例如桌面)上时,即使减小烟灰缸缸体底部的厚度(将烟灰缸缸体底部做得很薄),烟灰缸缸体底部也不会与载体(例如桌面)接触,这样能够避免损坏用于放置烟灰缸的载体(例如桌面)。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烟灰缸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中空底座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烟灰缸缸体的立体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烟灰缸缸体的部分侧视图,其中省略了香烟搭放部。

附图标记说明

1中空底座 2烟灰缸缸体

11中孔 21架放边

22香烟搭放部 23凸出筋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烟灰缸,其中,烟灰缸包括中空底座1以及嵌装在中空底座1中的烟灰缸缸体2,烟灰缸缸体2的底部高于中空底座1的底部。具体地,中空底座1具有中孔11,烟灰缸缸体2嵌装在中孔11中。这里,烟灰烟灰缸缸体2的横截面的形状并不受特别的限制,可以是四边形、圆形等等。

如上所述,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烟灰缸中,烟灰缸包括中空底座1以及嵌装在中空底座1中的烟灰缸缸体2,烟灰缸缸体2的底部高于中空底座1的底部,所以相当于使用中空底座1将烟灰缸缸体2架设在了半空中,当该烟灰缸放置在载体(例如桌面)上时,即使减小烟灰缸缸体2底部的厚度(将烟灰缸缸体底部做得很薄),烟灰缸缸体2底部也不会与载体(例如桌面)接触,这样能够避免损坏用于放置烟灰缸的载体(例如桌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中空底座1为木制底座。更优选地,中空底座1为木雕制品废弃中空木,这样极大地利用了已有资源,变废为宝。

优选地,烟灰缸缸体2为金属缸体,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烟灰缸缸体2使用其他合适的材料(例如玻璃)也是受本实用新型保护的。

此外,烟灰缸缸体2的上端边缘设置有朝向烟灰缸缸体2的外周侧延伸的架放边21,架放边21的下面抵在中空底座1的上表面上从而使整个烟灰缸缸体2不会从中孔11落下。

此外,烟灰缸缸体2的底部可以为薄片结构,例如金属薄片、玻璃薄片等等。

此外,烟灰缸缸体2的上端边缘还设置有向上延伸的香烟搭放部22,香烟搭放部22的上端边缘形成有下凹缺口以能够使香烟稳固地搭放在下凹缺口上。

为了方便将烟灰缸缸体2从中空底座1中取出,香烟搭放部22的两个侧面上形成有凸出筋条23,使用者可以抠住凸出筋条23以将烟灰缸缸体2从中空底座1拔出。其中,凸出筋条23的长度方向可以与水平方向一致,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

显然,上述实施方式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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