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6283发布日期:2018-09-21 19:51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丝加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



背景技术:

卷烟产品在开发与维护过程中,一般会在实验室进行小批量的烟丝加香实验。加香实验用的烟丝质量多则几十公斤,少则几十克,添加的香料香精比例一般在1.5%以内。目前市场上,仍没有成熟的实验室用烟丝加香装置,实验室烟丝加香环节由产品配方研发人员手工完成,存在人为干扰因素多、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下、加香不均匀等问题。随着卷烟生产加工自动化与精益化的不断提高,为保证卷烟产品配方烟丝加香环节的准确性和高效性,需研制一台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包括机身、内筒、外筒、变频电机,所述机身包括前面板和后面板,所述内筒设置在机身内,所述外筒设置在后面板上,所述内筒通过叉形支架与外筒配合连接,外筒的中心转动连接有转盘,变频电机与转盘的传动连接,转盘的另一端与内筒传动连接,所述前面板在内筒出口左侧铰接有封闭门,封闭门中心设有加香喷嘴接口,加香喷嘴接口在压缩空气作用下将香料均匀喷向烟丝。

进一步地,所述的内筒表面附有耙钉。可实现烟丝的均匀分布。

进一步地,所述封闭门为圆形门。

进一步地,所述加香喷嘴内穿于加香喷嘴接口,可调节插入圆筒内的加香喷嘴的长度。

进一步地,所述内筒的底面设有扇叶形搅拌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变频电机通过多槽传送带使转盘旋转。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可实现烟丝全自动加香,效率较高,均匀性好,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该装置结构小巧,静音效果较好。适用于实验室场合的烟丝加香。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内筒,2、耙钉,3、搅拌机构,4、封闭门,5、活动铰链,6、固定铰链,7、把手,8、加香喷嘴接口,9、前面板,10、控制按键,11、外筒,12、叉形支架,13、转盘,14、多槽传送带,15、变频电机,16、转轴,17、后面板,20、机身。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包括机身20、内筒1、外筒11、变频电机15,所述机身20包括前面板9和后面板17,所述内筒1设置在机身20内,所述外筒11设置在后面板17上,所述内筒1通过叉形支架12与外筒11配合连接,外筒11的中心转动连接有转盘13,变频电机15与转盘13的传动连接,转盘13的另一端与内筒1传动连接,所述前面板9在内筒1出口左侧铰接有封闭门4,所述封闭门4为圆形门。封闭门4中心设有加香喷嘴接口8,加香喷嘴接口8在压缩空气作用下将香料均匀喷向烟丝。

图1中,该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处于半开门状态,内筒1圆柱形内表面附有耙钉2,内筒1底面为扇叶形搅拌机构3,内筒1在旋转过程中,烟丝在耙钉2作用下均匀散开;前面板9左侧附有固定铰链6,封闭门4左侧的活动铰链5与固定铰链6配合连接,封闭门4中心有加香喷嘴接口8,可调节插入圆筒1内加香喷嘴的长度,封闭门4右侧有把手7,把手7便于封闭门的打开与关闭,封闭门打开后可进行烟丝的添加与提取;前面板9右上侧分布有控制按键10,用于烟丝加香装置的调节与控制。

图2中,一种实验室用侧开门滚筒式烟丝加香装置的驱动部分示意图,内筒1通过叉形支架12与外筒11连接,转盘13圆轴与内筒1通过轴承连接,变频电机15的转轴16通过多槽传送带14与转盘13连接,多槽传送带14的凹槽可增大传送点的摩擦力与接触面积,变频电机15通过带动转盘13来实现内筒1的旋转;根据烟丝质量的变化,变频电机15进行自适应调节,保证内筒1可靠平稳地运行。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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