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雪茄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雪茄烟叶的快速发酵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世界各地雪茄烟叶发酵一般采用人工堆垛的自然发酵法,这种方法时间周期长,且发酵过程控制手段较为粗放,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导致雪茄烟叶有刺激性和杂气。尤其对于长期陈化的雪茄茄芯烟叶,经过持续的化学生物反应,释放出大量氨气,如采用传统的发酵方法,会浪费大量时间且效果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雪茄烟叶的快速发酵方法,旨在缩短发酵时间、降低雪茄烟叶刺激性和杂气,尤其是降低烟叶陈化过程中释放的氨气。
为实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雪茄烟叶的快速发酵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对雪茄烟叶原料进行松散回潮处理,将原料水分增至26%-32%;
步骤二、将雪茄烟叶主脉通过人工抽梗的方式去除,然后将烟叶摆放整齐,高度在20-30cm,码放整齐后加以重物压放24h,以使烟叶平整;
步骤三、将雪茄烟叶叠放整齐、循序相压,然后均匀放置于密闭空间内的支架上,堆积高度不超过15cm;
步骤四、开启密闭空间的循环风,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温度升至38-42℃,维持2h,然后使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步骤五、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湿度升至80-90%、环境温度升至38-42℃,4h后,再将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步骤六、重复步骤四与步骤五2~4个轮次,即完成雪茄烟叶的发酵。
进一步地,步骤一中松散回潮采用设备真空回潮或人工喷雾回潮中的一种或组合。如可采用设备真空回潮一个周期(2h),将烟叶水分提升至26%-32%,然后平衡水分24小时,以使雪茄烟叶表面的水分能够被雪茄烟叶充分吸收,避免雪茄烟叶表满水分过多在发酵过程中引起雪茄烟叶的霉烂。
进一步地,所述密闭空间具有循环风系统,且具有控制温度和湿度的设备。
进一步地,支架的放置隔板为镂空结构,这种设置有利于烟叶水分散失,便于气体交换。
进一步地,步骤四、五中将温度控制在38-42℃,不但可使雪茄烟叶内含物进一步转化,雪茄烟叶刺激性和杂气降低,而且不会出现由于温度过高而使雪茄烟叶发酵过度、雪茄烟叶质量降低的问题。更进一步地,浅色茄芯环境温度升至38℃为最宜、深色茄芯环境温度升至42℃为最宜。
进一步地,开启密闭空间的循环风,使室内空气充分流通交换,可以使烟叶附着的氨气得以充分释放。
进一步地,所述烟叶雪茄原料选用杂气较重、刺激性较大、氨气味较重的茄芯原料为宜。
进一步地,若所述雪茄烟叶原料为雪茄蛙腿茄芯,则不需对其进行抽梗处理。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本发明的方法,可以有效减少雪茄烟叶的氨气等杂气、减少刺激性,提升烟叶整体品质,且发酵时间短、对烟叶重量没有要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实施例1
1、将陈化五年的深色自然把茄芯,通过真空回潮设备完成一个周期(2h)的回潮过程,真空回潮参数为:真空度-0.096mpa,温度65℃,保压时间20s,烟叶水分控制在30%±2%;真空回潮后平衡水分24h。
2、将烟叶主脉通过人工抽梗的方式去除,然后将左右片烟叶摆放整齐,高度在20-30cm,码放整齐后将木板放置于烟叶之上并加以重物压放24h,以使烟叶平整。
3、将雪茄烟叶叠放整齐、循序相压,然后均匀放置于密闭空间内的支架上,堆积高度不超过15cm;
4、开启密闭空间的循环风,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温度升至42℃,维持2h,然后使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5、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湿度升至80-90%、环境温度升至42℃,4h后,再将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6、重复步骤4与步骤5共3个轮次,即完成雪茄烟叶的发酵。
通过上述6个步骤完成了雪茄茄芯的快速发酵,大大缩短了发酵时间,降低了烟叶氨气等不良气味,改善了烟叶刺激性,提升了口感的舒适度。
实施例2
1、将陈化一年的浅色雪茄蛙腿茄芯,通过人工喷淋的方式回潮至28%±2%。
2、将烟叶摆放整齐,高度在20-30cm,码放整齐后将木板放置于烟叶之上并加以重物压放24h,以使烟叶平整。
3、将烟叶叠放整齐、循序相压,然后均匀放置于密闭空间内的支架上,堆积高度不超过15cm;
4、开启密闭空间的循环风,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温度升至38℃,维持2h,然后使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5、将密闭空间的环境湿度升至80-90%、环境温度升至38℃,4h后,再将环境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并维持24h;
6、重复步骤4与步骤5共3个轮次,即完成雪茄烟叶的发酵。
通过上述6个步骤完成了雪茄茄芯的快速发酵,大大缩短了发酵时间,降低了烟叶氨气等不良气味,改善了烟叶刺激性,提升了口感的舒适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