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299916发布日期:2020-09-23 01:23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子烟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



背景技术:

传统的吸烟方式是通过吸燃烧烟草的烟雾完成的,众所周知,此种吸烟方式由于烟草的不完全燃烧等因素产生焦油,有害吸烟者的健康,也会给周围人士带来间接的健康损害。

近年来,在技术领域中已经提出多种发烟制品,在这些发烟制品中,烟草被加热而不是燃烧,通常是电加热固体烟草制品。这种加热发烟制品的一个目标是,减少由在常规香烟中烟草的燃烧和热解降解产生的已知有害气雾组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以解决目前技术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包含气雾产生载体、与所述气雾产生载体邻接的香料段、与所述香料段邻接的烟嘴,所述气雾产生载体、香料段以及烟嘴的内部相连通以供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内包括若干香珠,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致香后进入所述烟嘴。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料段为圆柱形,所述香料段内包括一螺旋降温部件,所述螺旋降温部件包括螺旋式通道,所述香料段内的所述若干香珠设置在所述螺旋式通道内,所述香珠与所述螺旋式通道的内侧保持预定间隙以使所述香珠可在所述螺旋式通道内滚动,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螺旋式通道传输至所述烟嘴。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螺旋降温部件为圆柱形的单螺旋杆,所述单螺旋杆的单螺旋槽围绕所述单螺旋杆的杆轴均匀设置,所述单螺旋杆的外径面与所述香料段的外层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所述香料段内的所述若干香珠设置在所述单螺旋式通道内,所述香珠与所述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的内侧保持预定间隙以使所述香珠可在所述单螺旋式通道内滚动,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传输至所述烟嘴。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烟制品还包括一圆柱形的隔离段,所述隔离段的一端与所述香料段邻接,所述隔离段的另一端与所述气雾产生载体邻接,所述隔离段包括若干贯穿的孔洞,以供所述气雾通过。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烟制品还包括由一外部包裹件包裹的一圆柱形的单螺旋杆,所述单螺旋杆的一端邻接所述气雾产生载体,所述单螺旋杆的另一端邻接所述香料段,所述单螺旋杆的单螺旋槽围绕所述单螺旋杆的杆轴均匀设置,所述单螺旋杆的外径面与所述外部包裹件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单螺旋杆的单螺旋式通道降温后进入所述香料段,所述气雾经过香料段致香后进入所述烟嘴。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烟制品还包括由一外部包裹件包裹的一圆柱形的单螺旋杆,所述单螺旋杆的一端邻接所述香料段,所述单螺旋杆的另一端邻接所述烟嘴,所述单螺旋杆的单螺旋槽围绕所述单螺旋杆的杆轴均匀设置,所述单螺旋杆的外径面与所述外部包裹件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致香后进入所述单螺旋杆的单螺旋式通道降温,之后所述气雾再进入所述烟嘴。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气雾产生载体包括纸管以及纸管内包括的颗粒状烟草物,所述纸管为镀铝纸,所述纸管的末端具有高透成型纸封口,所述封口上设置有若干小孔。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料段为圆柱形壳体,底部设有若干孔洞,所述香珠位于所述壳体内部。

本发明所述的香烟制品,将螺旋降温部件和起致香作用的香珠结合在一起,所述若干香珠设置在所述螺旋式通道内,所述香珠与所述封闭的螺旋式通道的内侧保持预定间隙以供气雾通过,所述香珠适以在所述封闭的螺旋式通道内滚动,还可以通过设置香珠与螺旋通道内侧的间隙距离来确定香珠在螺旋通道内的松紧程度和滚动速度,当吸食者用力吸食时,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封闭的螺旋式通道时,气雾推动香珠并随着香珠在螺旋式通道内滚动,这样可以大大延长气雾的致香时间,相对于某些将香珠固定在一部件内进行致香的技术方案,本发明在致香方面效果显著。吸食者在使用时,可以选择先摇晃一下香烟制品,改变位于螺旋通道里的香珠位置分布,可以将香珠摇到靠近气雾产生载体的一侧,这样吸食时香珠在螺旋通道里的滚动时间会达到最长,可使致香效果最优化。

本发明所述香珠,作为一实施例,香珠具有开放式吸附孔,所述吸附孔吸附有香精等致香物质。当气雾经过香珠时,香珠可以平稳的释放致香物到气雾里,保证在吸食时能获得平稳的香气,提高吸食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香烟制品一实施例的结构简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香烟制品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简图。

图3是图2所述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4是所述单螺旋杆示意图。

图5是所述单螺旋杆斜角度立体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所述香烟制品第三实施例的结构简图。

图7是图6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8是所述隔离段的结构示意图。

图9本发明所述香烟制品第四实施例的结构简图。

图10本发明所述香烟制品第五实施例的结构简图。

图11是所述封口的示意图。

图12是所述香料段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13是所述烟嘴示意图。

香烟制品100,气雾产生载体10,香料段50,烟嘴40,香珠51,单螺旋杆30,螺旋槽70,杆轴80,隔离段105,孔洞1051,外部包裹件110,封口1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参见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电加热的含香珠的香烟制品100,包含气雾产生载体10、与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邻接的香料段50、与所述香料段50邻接的烟嘴40,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香料段50以及烟嘴40的内部相连通以供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50内包括若干香珠51,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50致香后进入所述烟嘴40。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料段50为圆柱形,所述香料段50内包括一螺旋降温部件,所述螺旋降温部件包括螺旋式通道,所述香料段内的所述若干香珠设置在所述螺旋式通道内,所述香珠与所述螺旋式通道的内侧保持预定间隙以使所述香珠可在所述螺旋式通道内滚动,所述气雾产生载体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螺旋式通道传输至所述烟嘴。具体来说,作为进一步的一实施例,参见图2、图3、图4、图5,所述螺旋降温部件为圆柱形的单螺旋杆30,所述单螺旋杆30的单螺旋槽70围绕所述单螺旋杆30的杆轴均匀设置,所述单螺旋杆30的外径面与所述香料段50的外层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即单螺旋槽70处),所述香料段50内的所述若干香珠51设置在所述单螺旋式通道内(即单螺旋槽70处),所述香珠51与所述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即单螺旋槽70处)的内侧保持预定间隙以使所述香珠51可在所述单螺旋式通道内滚动,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即单螺旋槽70处)传输至所述烟嘴40。作为一实施例,所述单螺旋杆30的杆轴80内部还设置有空腔,所述空腔内填充有相变储能材料pcm。作为一实施例,所述单螺旋杆30的材料为吸热材料,所述吸热材料包括聚乳酸材料或金属材料。

参见图6,作为一实施例,图1的实施例所述的香烟制品100还包括一圆柱形的隔离段105,所述隔离段105的一端与所述香料段50邻接,所述隔离段105的另一端与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邻接,所述隔离段105包括若干贯穿的孔洞,以供所述气雾通过。参见图7,图7是图6的一实施例的爆炸立体图。参见图8,图8为隔离段105的立体示意图,隔离段105包括若干贯穿的孔洞1051.

参见图9,作为一实施例,图1的实施例所述香烟制品100还包括由一外部包裹件110包裹的一圆柱形的单螺旋杆30,所述单螺旋杆30的一端邻接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所述单螺旋杆30的另一端邻接所述香料段50。参见图4和图5,所述单螺旋杆30的单螺旋槽70围绕所述单螺旋杆30的杆轴80均匀设置,图8中的所述单螺旋杆30的外径面与所述外部包裹件110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单螺旋杆30的单螺旋式通道降温后进入所述香料段50,所述气雾经过香料段50中的香珠51致香后进入所述烟嘴40。

参见图10,作为一实施例,图1的实施例所述香烟制品100还包括由一外部包裹件110包裹的一圆柱形的单螺旋杆30,所述单螺旋杆30的一端邻接所述香料段50,所述单螺旋杆30的另一端邻接所述烟嘴40,参见图4和图5,所述单螺旋杆30的单螺旋槽70围绕所述单螺旋杆30的杆轴80均匀设置,所述单螺旋杆30的外径面与所述外部包裹件110紧密接触以形成封闭的单螺旋式通道,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被电加热时产生的气雾通过所述香料段50致香后进入所述单螺旋杆30的单螺旋式通道降温,之后所述气雾再进入所述烟嘴40。

作为一实施例,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包括纸管以及纸管内包括的颗粒状烟草物,所述纸管为镀铝纸,参见图1和图11,所述纸管的末端具有高透成型纸封口115,所述封口上设置有若干小孔。封口115可以应用在各个实施例的气雾产生载体10上。

参见图7和图12,作为一实施例,所述香料段为圆柱形壳体,底部设有若干孔洞,所述香珠位于所述壳体内部。

参见图13,作为一实施例,烟嘴40可以采用塑料材质,上半部分呈圆柱形,下半部分呈扁状以供吸食者在此端吸食,内部贯通形成气雾通道。

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用以在200-380摄氏度温度或其他温度范围内电加热产生气雾,所述气雾产生载体10内的颗粒烟草物包括再造梗丝,所述再造梗丝是烟草梗丝经过萃取降低或去除其中的蛋白、多糖、硝酸盐物质后,再向所述烟草梗丝回填预定致香物质而形成的再造梗丝。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方式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实施方式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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