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设置于所述壳体中的外管、以及设置于所述外管中的雾化组件;
所述雾化组件包括吸液体以及发热体,所述吸液体包括卡臂以及纵向贯通的通孔,所述发热体设置于所述通孔的孔壁上;
所述壳体的内壁面和所述外管的外壁面之间界定出储液腔,所述外管内形成有分别与所述通孔相连通的进气管道和出气管道,所述外管对应所述卡臂设有将所述卡臂与所述储液腔导液连接的进液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液体还包括主体部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上部的延伸部,所述通孔沿纵向贯穿所述主体部和所述延伸部,所述卡臂有两个且分别设置于所述主体部的上端两相对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包括第一管段、连接于所述第一管段上部的第二管段以及连接于所述第二管段上部的第三管段,所述第一管段、第二管段、第三管段的内径和外径均递减;
所述主体部和所述卡臂设置于所述第一管段中,所述进液口开设于所述第一管段的顶壁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内径与所述第一管段的外径相适配,以使所述壳体紧密地套设于所述第一管段的外围;
所述壳体的内壁面和所述第二管段、第三管段的外壁面之间界定出所述储液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至少部分围绕于所述吸液体上部的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包括套接部、设置于所述套接部上部的嵌入部以及沿纵向贯穿所述套接部和所述嵌入部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分别与所述通孔和所述出气管道相连通;
所述套接部套设于所述主体部外,所述套接部的顶部对应所述卡臂设有开口,以使所述卡臂与所述储液腔导液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紧密地嵌置于所述套接部中,所述延伸部紧密地嵌置于所述嵌入部中,所述嵌入部的底部抵压于所述主体部的上侧;
所述嵌入部的外壁面形成有与所述进气管道相连通的第一导气槽,所述套接部的内壁面形成有分别与所述第一导气槽和所述通孔相连通的第二导气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雾化座,所述雾化座包括插入部以及连接于所述插入部上部的凸缘部,所述主体部、套接部抵压于所述凸缘部的上侧,所述凸缘部紧密地嵌置于所述第一管段中;
所述凸缘部的顶面下凹形成有与所述通孔相连通的第一凹槽以及分别与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导气槽相连通的第二凹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基座,所述壳体以下端沿纵向设置于所述基座的顶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连接件,所述插入部紧密地嵌入所述连接件内;
所述连接件包括位于下部的筒状下嵌入部以及位于上部的筒状上嵌入部,所述上嵌入部紧密地嵌置于所述第一管段中,所述下嵌入部紧密地嵌置于所述基座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可导电,所述雾化器还包括沿纵向绝缘地设置于所述基座中的第二电极柱以及沿纵向穿设于所述第二电极柱上端并与所述第二电极柱相连通的感应管道;所述感应管道从下往上依次贯穿所述雾化座、雾化组件、以及安装座后,伸入到所述出气管道中。
11.根据权利要求5-10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外管中的内管,所述内管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三管段的内径,所述内管的外壁面和所述外管的内壁面界定出所述进气管道,所述内管的内壁面界定出所述出气管道,所述内管以下端紧密地嵌设于所述安装孔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封堵于所述储液腔上端开口上的吸嘴,所述吸嘴包括与所述进气管道相连通的进气孔以及与所述进气管道相连通的出气孔。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金属紧固件,所述紧固件一体成型于所述进气孔的孔壁上,所述外管的上端紧密地嵌置于所述紧固件中。
14.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13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