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9168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拖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拖鞋。
背景技术
拖鞋是生活中常用的日用品,在家穿戴走路舒适且保护了家中底面的清洁,但是晚上夜起出入卧室需要开灯照明,不方便。

发明内容
发明目的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光线不好的时候能够自动提供照明的的拖鞋。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拖鞋,所述拖鞋包括拖鞋本体和鞋底,在所述的拖鞋本体与鞋底之间设置有照明装置。所述的照明装置包括相互串联的灯泡、电源、手动开关和往复式开关。所述的灯泡为发光二极管。所述的电源为纽扣电池。有益效果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是1、该拖鞋方便光线不好的时候提供照明;2、照明装置设有一手动开关,在不需要拖鞋提供照明时可以利用手动开关断开电路,节约了电能;3、灯泡为发光二极管节省电能,且提高了使用寿命;4、电源采用纽扣电池节省了照明装置的安装空间;5、该拖鞋结构简单紧凑,成本低。


附图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通过一个最佳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所述实施例。如图所示,一种拖鞋,包括拖鞋本体1和鞋底2,在所述的拖鞋本体1与鞋底2之间设置有照明装置3,所述的照明装置3包括灯泡3-1、电源3-2、手动开关3-3和往复式开关 3-4,所述的灯泡3-1为发光二极管,所述的电源3-2为纽扣电池。在穿拖鞋的时候,白天或者光线好的时候利用手动开关断开电路,光线不好的时候打开手动开关利用人体的重力压触往复开关,使电路畅通提供照明。
权利要求
1.一种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拖鞋包括拖鞋本体(1)和鞋底O),在所述的拖鞋本体 ⑴与鞋底⑵之间设置有照明装置(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装置C3)包括相互串联的灯泡(3-1)、电源(3-2)、手动开关(3-3)和往复式开关(3-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泡(3-1)为发光二极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3-2)为纽扣电池。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拖鞋。该拖鞋包括拖鞋本体(1)和鞋底(2),在所述的拖鞋本体(1)与鞋底(2)之间设置有照明装置(3),所述的照明装置(3)包括相互串联的灯泡(3-1)、电源(3-2)、手动开关(3-3)和往复式开关(3-4),所述的灯泡(3-1)为发光二极管,所述的电源(3-2)为纽扣电池。采用该技术方案的拖鞋在方便光线不好的时候提供照明,使生活变得简单方便,且该拖鞋结构简单紧凑成本低,且穿着舒适。
文档编号A43B3/10GK102485083SQ20101057143
公开日2012年6月6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3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3日
发明者陈庆桃 申请人:陈庆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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