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3829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视听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特别是一种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目前,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经常使用大檐帽,目前,现有的大檐帽如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组合式大檐帽(专利号03256176. 8),包括帽顶圈、帽墙和包覆帽顶圈和帽墙的帽布,所述帽墙前部上端活动连接有可拆卸的帽前瓦托,所述帽墙前部下端活动连接有可拆卸的帽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帽墙上对应帽前瓦托连接处和帽檐连接处分别设置有夹层,帽前瓦托和帽檐对位插入夹层固定。该大檐帽只是用来佩戴的,不具备现场执法的功能的。然而,警察在执行公务又常常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的,目前,一般都是采用摄像机记录执法,或者采用照相机拍照记录,或者采用录音机进行录音记录,或者同时采用多种记录设备,这样就存在记录不及时、使用不方便等缺陷。而且现有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均要拿在手中操作,无法佩戴在肩带、腰带或胸前警服上的其他部位使用,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不方便。尤其是交警在现场执法时,现有的摄像机无法随着交警的头部转动而变换位置,导致无法实现同步侦测。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使用方便、能实现同步拍摄和录音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包括大檐帽、无线发射系统和与无线发射系统相匹配的无线接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具有摄像头,该摄像头一端固定在大檐帽内,另一端穿出大檐帽,且该摄像头位于大檐帽的警徽的正上部,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的其它部件固定在大檐帽内的瓦托上。本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是用来现场执法的,主要工作原理如下大檐帽是戴在执法者的头上,摄像头固定在大檐帽内,这样摄像头随着执法者头的转动而转动,实现同步拍摄。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摄像头为针孔摄像头。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大檐帽外还设有护套丝网。通过护套丝网起到屏蔽摄像头的作用,使摄像头的隐蔽性更好。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摄像头通过一连接板固定在大檐帽的瓦托上。具体的,连接板与摄像头之间通过螺丝相固连,连接板与瓦托之间通过胶水粘接或者通过螺丝相固定。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大檐帽内还铰接有能将上述的无线发射系统遮蔽住的遮挡板。通过遮挡板将无线发射系统遮蔽住,使大檐帽佩戴更加舒适。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还包括中央处理器、分别与中央处理器连接的视频处理单元、音频处理单元和无线发射器单元,所述的中央处理器能接收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并对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视频处理单元通过摄像头将拍摄的画面传递到中央处理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再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无线发射器单元再将视频信号传递给无线接收系统;同样,音频处理单元将采集来的音频传递到中央处理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音频信号再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无线发射器单元再将视频信号传递给无线接收系统。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无线接收系统包括微处理器、分别与微处理器连接的无线接收器单元和显示器,所述的微处理器能接收无线接收单元输送的信号并对该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显示器。无线发射器单元发射出来的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传递到无线接收器单元,再传递给微处理器,经过微处理器进行处理,随后通过显示器播放出来。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微处理器内还设有缓存卡、存储扩展卡和音视频回放装置。在上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中,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和无线接收系统上的电源通过同一遥控器来控制。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摄像头安装在位于大檐帽警徽顶部正中位置,与人眼同步,拍摄角度大,整体美观大方。2、视频和音频信号以无线的方式传输,减少了连接线,佩戴方便,行动自如。3、支持视频和音频同步录制和移动侦测。4、无线接收系统体积小,方便携带,操作简单,支持本地存储,存储容量大;支持回放和现场视频浏览,支持USB和AV输出,功率低,工作时间长。5、无线发射系统和无线接收系统上的电源通过同一遥控器来同步控制,可有效节约电能,延长工作时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方框图。图3是大檐帽内的局部剖视图。图中,1、大檐帽;11、警徽;12、瓦托;21、摄像头;22、中央处理器;23、视频处理单元;24、音频处理单元;25、无线发射器单元;3、无线接收系统;31、微处理器;311、缓存卡; 312、存储扩展卡;313、音视频回放装置;32、无线接收器单元;33、显示器;4、连接板;5、护套丝网;6、遥控器;7、遮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0026]如图1和图2所示,本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包括大檐帽1、无线发射系统和与无线发射系统相匹配的无线接收系统3。具体的,无线发射系统包括摄像头21、中央处理器22、分别与中央处理器22连接的视频处理单元23、音频处理单元M和无线发射器单元25,所述的中央处理器22能接收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并对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25。所述的中央处理器22、视频处理单元23、音频处理单元M和无线发射器单元25均固定在大檐帽1内的瓦托12上。无线接收系统3包括微处理器31、分别与微处理器31连接的无线接收器单元32 和显示器33,微处理器31能接收无线接收单元输送的信号并对该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显示器33。在本实施例中,无线接收系统3集成在一个壳体内,可以悬挂在腰间,使携带更加的方便。无线发射系统和无线接收系统3上的电源通过同一遥控器6来同步控制,可有效节约电能,延长工作时间。在微处理器31内还设有缓存卡311、存储扩展卡312和音视频回放装置313,通过这样的设计使本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具有支持本地存储,存储容量大;支持回放和现场视频浏览,支持USB和AV输出等功能。在本实施例中,摄像头21是针孔摄像头21,该摄像头21 —端固定在大檐帽1内, 另一端穿出大檐帽1,穿出大檐帽1的摄像头21位于大檐帽1的警徽11顶部正中位置。具体的,如图3所示,摄像头21通过一连接板4固定在大檐帽1的瓦托12上的;连接板4与摄像头21之间通过螺丝相固连,连接板4与瓦托12之间是通过胶水粘接,当然也可以通过螺丝相固连。在大檐帽1外侧的上半部分包扎有一层护套丝网5,通过护套丝网5起到屏蔽摄像头21的作用,使摄像头21的隐蔽性更好。在大檐帽1内还铰接有能将上述的无线发射系统遮蔽住的遮挡板7,通过遮挡板7将无线发射系统遮蔽住,使大檐帽1佩戴更加舒适。本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是用来现场执法的,主要工作原理如下大檐帽1 是戴在执法者的头上,通过遥控器6来控制无线发射系统和无线接收系统3的电源,此时, 视频处理单元23和音频处理单元M开始工作;视频处理单元23通过摄像头21将拍摄的画面传递到中央处理器22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再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25,无线发射器单元25再将视频信号传递给无线接收系统3中的无线接收器单元32 ;同样,音频处理单元M将采集来的音频传递到中央处理器22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音频信号再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25,无线发射器单元25再将视频信号传递给无线接收系统3中的无线接收器单元32。无线接收器单元32接收到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再传递给微处理器31,经过微处理器31进行处理,随后通过显示器33播放出来。由于摄像头21固定在大檐帽1内,这样摄像头21随着执法者头的转动而转动,实现同步拍摄。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 1、大檐帽;11、警徽;12、瓦托;21、摄像头;22、中央处理器;23、视频处理单元;24、音频处理单元;25、无线发射器单元;3、无线接收系统;31、微处理器;311、缓存卡;312、存储扩展卡;313、音视频回放装置;32、无线接收器单元;33、显示器;4、连接板;5、护套丝网;6、遥控器;7、遮挡板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权利要求1.一种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包括大檐帽(1)、无线发射系统和与无线发射系统相匹配的无线接收系统(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具有摄像头(21),该摄像头—端固定在大檐帽(1)内,另一端穿出大檐帽(1),且该摄像头位于大檐帽(1) 的警徽(11)的正上部,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的其它部件固定在大檐帽(1)内的瓦托(12) 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摄像头 (21)为针孔摄像头0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檐帽 (1)外还设有护套丝网(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摄像头 (21)通过一连接板(33)固定在大檐帽(1)的瓦托(12)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檐帽 (1)内还铰接有能将上述的无线发射系统遮蔽住的遮挡板(7)。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还包括中央处理器(22)、分别与中央处理器0 连接的视频处理单元(23)、音频处理单元04)和无线发射器单元(25),所述的中央处理器0 能接收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并对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无线发射器单元0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接收系统C3)包括微处理器(31)、分别与微处理器(31)连接的无线接收器单元(3 和显示器 (33),所述的微处理器(31)能接收无线接收单元输送的信号并对该信号进行处理后输送给显示器(3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处理器 (31)内还设有缓存卡(311)、存储扩展卡(312)和音视频回放装置(313)。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和无线接收系统(3)上的电源通过同一遥控器(6)来控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属于视听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现场执法记录仪存在使用不便、拍摄同步性差等技术问题。本无线大檐帽现场执法记录仪,包括大檐帽、无线发射系统和与无线发射系统相匹配的无线接收系统,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具有摄像头,该摄像头一端固定在大檐帽内,另一端穿出大檐帽,且该摄像头位于大檐帽的警徽的正上部,所述的无线发射系统的其它部件固定在大檐帽内的瓦托上。本实用新型具有使用更方便、拍摄同步性高、工作时间长、使用成本低等优点。
文档编号A42B1/24GK202004908SQ20112013082
公开日2011年10月5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28日
发明者林聪水, 陈灵敏 申请人:台州市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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