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架及其所应用的伞和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6805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骨架及其所应用的伞和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撑机构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骨架。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伞和
一种篷。
背景技术
伞和篷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品,其骨架的结构形式对其使用范围以及性能等都有较大的影响。常用的伞和篷的骨架有两种结构形式。参见图1,图1为一种典型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第一种骨架包括主撑杆1、上固定件2、主中心杆3、推柄4、副中心杆 5、斜撑孔6、中接片7和副撑杆8。主撑杆1的端部与上固定件2铰接,副撑杆8与中接片7 铰接,中接片7固定在主撑杆1上。沿着上固定件2的轴线方向在其下端固设主中心杆3, 主中心杆3上设置有用于斜撑的斜撑孔6,斜撑孔6为螺纹孔,其轴线偏向于主中心杆3的下端。主中心杆3的下端部通过螺纹与副中心杆5连接,两者的轴线位于一条直线上,且两者直径相等。副中心杆上的螺纹与斜撑孔6的螺纹可以相配合。推柄4可移动地套接于副中心杆5上,其上端与副撑杆8铰接。主中心杆3的下端设置有卡槽,而推柄4的上端内部设置有与卡槽相配的塑料件。该骨架可以用于伞或篷的支撑。应用上述骨架的伞或篷处于收纳状态时,推柄4 位于副中心杆5的下端,使主撑杆1、副撑杆8与主中心杆3均处于接近平行的位置。当伞或篷需要打开时,将推柄4沿着副中心杆5向上推,直到推柄4内部的塑料件与主中心杆3 上的卡槽卡接在一起,伞或篷即可处于工作状态。有时,为了遮挡不同方向的阳光或风雨, 需要改变伞或篷的撑开角度,即斜撑,此时可将副中心杆5从主中心杆3上拧下来,并将其旋入斜撑孔6内,即可实现伞或篷的斜撑。上述骨架中,为了保证骨架的强度,主中心杆3 —般比较长,而主撑杆1、主中心杆 3和副撑杆8形成的三角形为锐角三角形,这就导致伞或篷的顶部会有较大的空间无法使用,造成空间浪费。并且,这种骨架实现斜撑时并不是很方便,副中心杆5的支撑强度也得不到保证,实用性不是很强。参见图2,图2为另一种典型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第二种骨架在第一种骨架的基础上重点对骨架的斜撑机构做了改进。该骨架的结构与第一种骨架相似,区别在于,该骨架还包括上接头9、下接头10和套筒 15,主中心杆3与上接头9固定连接,副中心杆5与下接头10固定连接,上接头9和下接头 10铰接,套筒15套设于上接头9和下接头10上,并且,上接头9的末端设置有一定角度的倒角。伞或篷在正常撑开状态下,由于套筒15的作用,上接头9和下接头10的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主中心杆3和副中心杆5亦处于同一直线上,从而实现了伞或篷的直撑。参见图3,图3为图2所示骨架斜撑时的状态示意图。在图3中,当伞或篷需要斜撑时,将套筒15向上抬起一定的距离后,绕着上接头9和下接头10的铰接线转动副中心杆5,使上接头9和下接头10的接触面变为倒角部分,即可实现斜撑。与第一种骨架相比,第二种骨架虽然实现斜撑的操作比较方便,但是这种骨架结构仍旧会使伞或篷顶部所占用的空间较大,对于空间浪费问题没有较大的改善。并且,这种骨架结构斜撑时的强度较差,无法保证伞或篷的使用安全性。如何降低骨架所占用的空间,已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骨架,降低了骨架所占用的空间。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包括上述骨架的伞以及一种包括上述骨架的篷。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骨架,包括主撑杆、上固定件、主中心杆、推柄、中接片和副撑杆,所述主撑杆通过中接片与所述副撑杆铰接,所述主中心杆的上端固接于所述上固定件,所述推柄与所述副撑杆的端部铰接,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同轴,且其内孔直径大于所述主中心杆的直径,所述主撑杆、主中心杆、副撑杆构成的三角形中,由所述主中心杆与所述副撑杆组成的内角为钝角。优选地,还包括副中心杆,所述副中心杆与所述主中心杆在同一轴线上,两者活动连接。优选地,还包括固定在所述主中心杆下端的连接件,分别沿所述连接件的轴线方向和径向方向在其尾部设置轴向通孔和径向通孔,所述轴向通孔的下端向内设置凸缘,且其内部铰接有螺杆,所述螺杆与所述副中心杆采用螺纹连接,所述径向通孔一端设有倒角, 另一端沿其径向设置有平面。优选地,所述副中心杆与所述主中心杆的活动连接为螺纹连接。优选地,还包括接头,所述螺杆通过所述接头与所述副中心杆固定连接。优选地,所述副中心杆为伸缩杆。优选地,所述主撑杆为可折叠的杆或可伸缩的杆。优选地,还包括连接杆和钩子,所述连接杆固设于所述上固定件上,所述钩子与所述连接杆连接。在上述的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包括主撑杆、上固定件、主中心杆、 推柄、中接片和副撑杆,所述主撑杆通过中接片与所述副撑杆铰接,所述主中心杆的上端固接于所述上固定件,所述推柄与所述副撑杆的端部铰接,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同轴,且其内孔直径大于所述主中心杆的直径。可见,该骨架应用于伞或篷时,在收纳状态下,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是分离的,且所述推柄处于较低的位置。使用时,将所述推柄向上推行,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套接在一起后,继续推动所述推柄,直至所述主撑杆、主中心杆、副撑杆构成的三角形中,由所述主中心杆与所述副撑杆组成的内角为钝角。最终,所述推柄将与所述上固定件的下端面接触,由于该骨架上的面料对所述主撑杆的束缚作用使之产生形变,所述副撑杆将受到所述主撑杆向上的支撑力,所述副撑杆将这一支撑力传递到所述推柄上,保证了所述推柄在失去外力后仍旧可以自动保持在原状态而不会滑下,使伞或篷持续撑开,而不需要借助于其他结构。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在使用时,所述推柄的最终固定位置不仅保证伞或篷可借助自身结构保持撑开状态,同时使所述推柄和所述上固定件直接接触, 缩小了所述上固定件和所述推柄之间的距离,大大降低了整个骨架所占用的空间,提高了伞或篷的使用空间,显著增强了伞或篷的实用性。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伞,包括伞面及与其固定的骨架,该骨架为上述骨架。由于上述的骨架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该骨架的伞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篷,包括篷布及与其固定的骨架,该骨架为上述骨架。由于上述的骨架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该骨架的篷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一种典型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另一种典型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所示骨架斜撑时的状态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收纳时的状态示意图;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撑开时的状态示意图;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斜撑时的状态示意图;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副中心杆折过90°的状态示意图;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中的第一主撑杆和第二主撑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是提供一种骨架,降低骨架所占用的空间,较方便地实现斜撑, 保证斜撑强度,增强其实用性。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核心是提供一种包括上述骨架的伞以及一种包括上述骨架的篷。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方案,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参见图4,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述,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
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包括主撑杆1、上固定件2、主中心杆3、推柄4、中接片7和副撑杆8,主撑杆1通过中接片7与副撑杆8铰接, 主中心杆3的上端固接于上固定件2,推柄4与副撑杆8的端部铰接,推柄4与主中心杆3 同轴,且其内孔直径大于主中心杆3的直径。参见图5,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收纳时的状态示意图。图5中,上述骨架处于收纳状态时,推柄4与主中心杆3分离,且处于较低位置,此时,主撑杆1与主中心杆3以及副撑杆8与主中心杆3均为接近平行的状态,使该骨架携带较为方便。参见图6,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撑开时的状态示意图。在图6中,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骨架需要撑开时,推动推柄4使其向上移动并与主中心杆3套接,继续向上推,直至主中心杆3、主撑杆1和副撑杆8所构成的三角形中,由副撑杆8和主中心杆3组成的内角为钝角。在这种状态下,由于骨架上的面料对主撑杆1的束缚作用,副撑杆8对推柄4的支撑力的方向与传统骨架力的方向相反,所以即使失去外力,副撑杆8也将为推柄4提供推力,使推柄4与上固定件2的下端面接触,并保持在这一状态,从而完成骨架的撑开过程。显然,这一结构利用了骨架内部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力达到保持骨架撑开的目的,而不需要辅助结构,零件数目少,且操作方便。根据上述描述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使得上固定件2和推柄4直接接触,缩短了上固定件2和推柄4之间的距离,进而减短了主中心杆3的长度,降低了骨架所占用的空间,增大了骨架内部的使用空间,提高了其实用性。图4中,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在使用时更加安全,该骨架还包括连接杆 13和钩子14,连接杆13固设在上固定件2上,钩子14与连接杆13连接。该骨架撑开后, 将钩子14钩在推柄4上设置的孔内,对该骨架施加一定的拉力,即使出现风吹动或者其他情况,骨架也不会坍塌,使整个骨架更可靠,提高了骨架的使用安全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上述骨架支撑的伞或篷通常需要在伞或篷的边上加设辅助支撑机构以实现遮蔽阳光或风雨等功能,而有些场合需要在伞或篷的中间设置支撑机构, 所以为了使上述骨架能够更为方便地应用于这种场合,该骨架还设置有副中心杆5,副中心杆5与主中心杆3处于同一轴线上,且两者通过螺纹活动连接。此时推柄4可直接套在副中心杆5上,所以推动推柄4时,副中心杆5相当于导杆,定位较为方便。显然,将副中心杆 5连接到主中心杆3上即可实现支撑,拧下副中心杆5后,该骨架便可用于其它支撑形式的场合。上述的主中心杆3和副中心杆5采用螺纹连接时,主中心杆3通常为实心的,强度较高。在具体实施方式
中,主中心杆3和副中心杆5的活动连接也可通过伸缩结构实现, 即主中心杆3的直径大于副中心杆5的直径,需要副中心杆5支撑时将副中心杆5抽出即可,不需要时可将副中心杆5推入主中心杆3中。主中心杆3和副中心杆5之间的锁定采用常用的伸缩机构锁定方式便可。可见采用这种方式操作较为方便,但由于主中心杆3为空心的,所以对主中心杆3的直径要求较高。参见图7,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斜撑时的状态示意图。伞或篷在具体使用时,通常要根据被遮挡物的方向来调节其内部结构的角度,以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遮蔽,所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还设置了用于改变骨架支撑角度的斜撑机构。具体地,该骨架在主中心杆3的下端固设连接件17,分别沿连接件17的轴向和径向在其尾部设置轴向通孔和径向通孔,轴向通孔的下端向内设置凸缘,且其内部铰接有螺杆11,螺杆11与副中心杆5采用螺纹连接,径向通孔一端设有倒角,另一端沿其径向设置有平面。当需要斜撑时,拧动副中心杆5,使其与连接件17发生一定位移后,在连接件17和副中心杆5构成的平面内转动副中心杆5,使其与连接件17上的径向通孔的倒角端面接触, 然后反向拧动副中心杆5锁定骨架,从而实现斜撑,同时保证了斜撑强度,避免了骨架突然坍塌的情况,进一步地增加了使用安全性。上述斜撑机构除了可以实现伞或篷的斜撑外,还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操作以增大伞或篷的内部使用空间的目的。参见图8,图8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副中心杆折过90°的状态。如图8所示,具体地,拧动副中心杆5,使其与连接件17有一定距离后,转动副中心杆5,使其端面与连接件17的径向通孔上的平面相接触,从而使副中心杆5与连接件17所组成的夹角接近于90°,进一步降低该骨架所占用的空间。同时,这一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锁定推柄4的位置,使伞或篷的工作状态更加稳定。上述的机构在篷上应用更为广泛。图8中,上述的副中心杆5可以进一步设置为伸缩杆,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调节骨架的支撑高度,进一步提高该骨架的实用性。为了便于更换,该骨架还包括接头12,接头12的中心处设置有用于与螺杆11连接的内螺纹。接头12与副中心杆5采用过盈配合或销子固定。这时,螺杆11可以通过接头 12与副中心杆5连接。当螺杆11和接头12的连接出现问题时,只需更换接头12即可,而不需要更换副中心杆5,降低了维修成本。可以理解的是,该骨架中的主撑杆1通常比较长,所以为了降低该骨架处于收纳状态时的尺寸,还需对其进行一定的改进。为此,该骨架中的主撑杆1可设置为伸缩杆,通过伸缩结构减小主撑杆1的长度。优选地,主撑杆1还可设置为可折叠结构。具体地,主撑杆1可由多段撑杆组成,其具体数目可结合使用状况而定。下面以主撑杆1由两段撑杆组成为例来描述。参见图9,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骨架中的第一主撑杆和第二主撑杆的结构示意图。如图9所示,该骨架中的主撑杆1由第一主撑杆Ia和第二主撑杆Ib构成,两者均与连接壳16铰接,所述连接壳16位于所述中接片7的下方。收纳该骨架时,将第一主撑杆 Ia和第二主撑杆Ib折叠起来,这样便明显降低了主撑杆1在收纳时所占用的空间,使伞或篷的存放、运输等更加方便。图9中,上述的副中心杆5可以进一步设置为伸缩杆,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调节骨架的支撑高度,进一步提高该骨架的实用性。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主撑杆1和副撑杆8的数目一般为4、6、8或其它。根据不同的功能,可以使用不同数目的杆,同时,杆的长度也可以有所变化,从而衍生出多种骨架结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伞,包括伞面及与其固定的骨架,该骨架为上述骨架。由于上述的骨架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该骨架的伞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做详细介绍。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篷,包括篷布及与其固定的骨架,该骨架为上述骨架。由于上述的骨架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该骨架的篷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做详细介绍。上述的伞或篷的其他外形结构可以有多种样式,具体可参考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赘述。[0067]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骨架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骨架,包括主撑杆(1)、上固定件(2)、主中心杆(3)、推柄(4)、中接片(7)和副撑杆(8),所述主撑杆(1)通过中接片(7)与所述副撑杆(8)铰接,所述主中心杆(3)的上端固接于所述上固定件O),所述推柄(4)与所述副撑杆(8)的端部铰接,所述推柄(4)与所述主中心杆(3)同轴,且其内孔直径大于所述主中心杆(3)的直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撑杆(1)、主中心杆(3)、副撑杆(8)构成的三角形中,由所述主中心杆(3)与所述副撑杆 (8)组成的内角为钝角。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副中心杆(5),所述副中心杆(5) 与所述主中心杆C3)在同一轴线上,两者活动连接。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在所述主中心杆(3)下端的连接件(17),分别沿所述连接件(17)的轴向和径向在其尾部设置轴向通孔和径向通孔,所述轴向通孔的下端向内设置凸缘,且其内部铰接有螺杆(11),所述螺杆(11)与所述副中心杆 (5)采用螺纹连接,所述径向通孔一端设有倒角,另一端沿其径向设置有平面。
4.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中心杆(5)与所述主中心杆(3)的活动连接为螺纹连接。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接头(12),所述螺杆(11)通过所述接头(12)与所述副中心杆(5)固定连接。
6.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中心杆(5)为伸缩杆。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撑杆(1)为可折叠的杆或可伸缩的杆。
8.按照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杆(13)和钩子 (14),所述连接杆(13)固设在所述上固定件(2)上,所述钩子(14)与所述连接杆(13)连接。
9.一种伞,包括伞面及与其固定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该骨架为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骨架。
10.一种篷,包括篷布及与其固定的骨架,其特征在于,该骨架为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骨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骨架及其所应用的伞和篷。一种骨架,包括主撑杆、上固定件、主中心杆、推柄、中接片和副撑杆,所述主撑杆通过中接片与所述副撑杆铰接,所述主中心杆的上端固接于所述上固定件,所述推柄与所述副撑杆的端部铰接,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同轴,且其内孔直径大于所述主中心杆的直径。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包括上述骨架的伞和包括上述骨架的篷。该骨架在使用时,将所述推柄向上推行,直至所述推柄与所述主中心杆套接,并使所述主撑杆、主中心杆、副撑杆构成的三角形中,由所述主中心杆与所述副撑杆组成的内角为钝角。该骨架缩小了所述上固定件和所述推柄的距离,从而降低了该骨架所占用的空间,提高了其使用空间,增强了其实用性。
文档编号A45B7/00GK202179219SQ201120250598
公开日2012年4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14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14日
发明者秦怡, 罗志华 申请人: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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