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1560阅读:568来源:国知局
安全防护帽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防护帽,包括安全帽体和防护面罩。所述防护面罩活动地连接在所述安全帽体上并可相对上述安全帽体打开和关闭,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打开状态下位于所述安全帽体上方,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关闭状态下罩于佩戴者的面部前方。所述安全防护帽上设有护目镜,所述护目镜在所述关闭状态下位于佩戴者的眼睛前方。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通过将安全帽体与防护面罩之间进行结合,使得安全防护帽既可以对施工人员的头部进行保护,又对施工人员的面部也提供进一步的防护。此外,通过多种方式与护目镜进行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也可适用于需要对光进行隔离的施工场合,如电焊等。
【专利说明】安全防护帽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劳保用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安全防护帽。
【【背景技术】】
[0002]在工业生产环境中,如矿工、地下工程、建筑施工等环境,施工人员通常会采用安全帽对头部进行保护,防止物体打击和坠落时头部碰撞所带来的伤害。然而现有的安全帽,通常是用金属或加强塑料制成的轻型浅圆顶保护头盔,这种安全帽对于特殊的工种(例如电焊、石材切割等)的保护力并不够。在这些特殊的工种中,施工人员需要直接面对粉尘、火花、强光的危害,因此,亟需设计一种对施工人员保护更加全面的安全防护帽。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有鉴于此,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防护帽,除可以对施工人员的头部进行保护外,对施工人员的面部也提供进一步的防护。
[0004]一种安全防护帽,包括安全帽体和防护面罩。所述防护面罩活动地连接在所述安全帽体上并可相对上述安全帽体打开和关闭,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打开状态下位于所述安全帽体上方,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关闭状态下罩于佩戴者的面部前方。所述安全防护帽上设有护目镜,所述护目镜在所述关闭状态下位于佩戴者的眼睛前方。
[0005]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与所述防护面罩为一体,所述护目镜固定设置在所述防护面罩上。
[0006]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可拆卸的设置在所述防护面罩上。
[0007]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通过插槽或卡扣连接到上述防护面罩上。
[0008]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通过转轴可翻转地设置在所述安全帽体上,所述护目镜可翻转到佩戴者的眼睛前方。
[0009]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绕所述转轴的翻转过程与上述防护面罩的打开关闭的过程不发生相互干涉。
[0010]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护目镜翻转后可收拢在所述安全帽体的上方或下方。
[0011]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安全帽体有半圆形的帽体及从帽体向前伸出的帽檐。
[0012]在其中至少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防护面罩的下沿为向内扣的卷沿。
[0013]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通过将安全帽体与防护面罩之间进行结合,使得安全防护帽既可以对施工人员的头部进行保护,又对施工人员的面部也提供进一步的防护。此外,通过多种方式与护目镜进行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也可适用于需要对光进行隔离的施工场合,如电焊等。【【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优选实施例的安全防护帽的打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为图1中的安全防护帽的关闭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优选实施例的安全防护帽的打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4为图3中的安全防护帽的关闭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
[0019]请结合参阅图1和图2,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优选实施例的安全防护帽结构示意图,其包括安全帽体10和防护面罩20,防护面罩20活动地连接在安全帽体10上,并可打开(如图1中所示)和关闭(如图2中所示)。一般说来,安全帽体10可采用市场常见的安全帽的高强度塑料的材质,也可采用类似摩托车头盔的材质制成;防护面罩20采用透明或半透明的材质制成。
[0020]具体地,安全帽体10具有半圆形的帽体及从帽体向前伸出的帽檐12。防护面罩20通过枢接扣14可翻转地固定在安全帽体10上。防护面罩20在打开状态(如图1中所示的状态)下位于安全帽体10上方,保证佩戴者的正面视线不受影响。防护面罩20在关闭状态(如图2中所示的状态)下罩于帽檐12的前方,可充分保护佩戴者的面部。帽檐12保证防护面罩20距离佩戴者的面部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可防止防护面罩20距离佩戴者面部过近所造成的局促。
[0021]为了进一步保护佩戴者,使得安全防护帽可用于特殊的工种,如电焊等场合,防护面罩20上可设护目镜22。护目镜22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设置。
[0022]其一,护目镜22可直接与防护面罩20为一体,即护目镜22固定设置在防护面罩20上。如此,安全防护帽可根据使用的场合,设计带护目镜22的防护面罩20和不带护目镜22的防护面罩两种,通过拆卸防护面罩更换另一种来适用于不同的施工场合。
[0023]其二,护目镜22可采用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防护面罩20上,即护目镜22为独立的配件,可通过插槽或卡扣等连接到防护面罩20上。如此,安全防护帽可根据使用的场合,来安装或拆卸护目镜22。
[002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佩戴者的保护,防护面罩20的下沿可设计为向内扣的卷沿24,可进一步隔离施工场合的粉尘、火花等。卷沿24的宽度为2厘米。
[0025]请结合参阅图3和图4,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优选实施例的安全防护帽结构示意图,其包括安全帽体10和防护面罩20,防护面罩20活动地连接在安全帽体10上,并可打开(如图1中所示)和关闭(如图2中所示)。一般说来,安全帽体10可采用市场常见的安全帽的高强度塑料的材质,也可采用类似摩托车头盔的材质制成;防护面罩20采用透明的材质制成。
[0026]具体地,安全帽体10具有半圆形的帽体及从帽体向前伸出的帽檐12。防护面罩20通过枢接扣14可翻转地固定在安全帽体10上。防护面罩20在打开状态(如图3中所示的状态)下位于安全帽体10上方,保证佩戴者的正面视线不受影响。防护面罩20在关闭状态(如图4中所示的状态)下罩于帽檐12的前方,可充分保护佩戴者的面部。帽檐12保证防护面罩20距离佩戴者的面部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可防止防护面罩20距离佩戴者面部过近所造成的局促。
[0027]第二优选实施例中的以上结构均与第一优选实施例中相同,因此不再做过多的重复说明。以下将就第二优选实施例中的不同的结构进行说明。
[0028]为了进一步保护佩戴者,使得安全防护帽可用于特殊的工种,如电焊等场合,防护面罩20上可设护目镜22。在本优选实施中,护目镜22通过转轴24折叠(翻转地)设置在帽檐12上。更具体地说,当不需要使用护目镜22时,护目镜折叠收拢在帽檐12的下方(详见图3);当需要使用护目镜22时,通过将护目镜22绕转轴24转动,可将护目镜22从帽檐12下转出立于帽檐下方(正好位于佩戴者的眼睛前方)。
[0029]在图示实施例中,护目镜22折叠后收拢在帽檐12的下方。在其它实施例中,护目镜22可折叠收拢与帽檐12的上方,只需保证护目镜22绕转轴24的折叠收拢的过程与防护面罩20绕枢轴14的打开关闭的过程不发生相互干涉即可。护目镜如此设置,可使得佩戴者在进行点焊或其它小面积的焊接(火花飞溅较小)时,仅需放下护目镜22即可,无需同时打下防护面罩;而在进行其它的工业操作,如石材切割、打磨等无需使用护目镜22的场合,仅需关闭防护面罩22来隔离粉尘等即可。
[0030]与第一优选实施例相同地,在本实施中,防护面罩20的下沿可设计为向内扣的卷沿24,可进一步隔离施工场合的粉尘、火花等。
[0031]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通过将安全帽体与防护面罩之间进行结合,使得安全防护帽既可以对施工人员的头部进行保护,又对施工人员的面部也提供进一步的防护。此外,通过多种方式与护目镜进行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也可适用于需要对光进行隔离的施工场合,如电焊等。
[003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0033](I)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通过增设防护面罩,增加对佩戴者面部的保护,可隔绝粉尘、火花、飞溅等,对佩戴者的面部有全面的保护;
[0034](2)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帽,通过可选择性地增设护目镜,使得安全防护帽也可适用于需要对光进行隔离的施工场合。
[0035]以上所述实施示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安全防护帽,包括安全帽体和防护面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面罩活动地连接在所述安全帽体上并可相对上述安全帽体打开和关闭,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打开状态下位于所述安全帽体上方,所述防护面罩在所述关闭状态下罩于佩戴者的面部前方,所述安全防护帽上设有护目镜,所述护目镜在所述关闭状态下位于佩戴者的眼睛前方,所述护目镜可拆卸的设置在所述防护面罩上,所述护目镜通过插槽或卡扣连接到上述防护面罩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防护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帽体有半圆形的帽体及从帽体向前伸出的帽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防护帽,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面罩的下沿为向内扣的卷沿。
【文档编号】A42B3/04GK203986300SQ201420049594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6日
【发明者】张剑风, 钱昌鸿 申请人:张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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