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5475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日常生活用品雨伞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伞。



背景技术:

晴雨伞是生活必备品,现有技术下,常见的晴雨伞由伞杆、伞布和骨架组成,结构简单,功能实用。还有一些具备多种功能的晴雨伞,在伞体安装了手电筒和风扇,改善了炎热天气下使用时的舒爽性,也为黑夜时使用提供了方便的照明。但是,这些多功能的晴雨伞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手电筒、风扇、电池之间的连接导线外露,分布散乱,暴露的导线随着骨架的折叠容易发生缠绕,影响导线的使用寿命;其次,手电筒与伞杆为不可拆卸结构,手电筒的照明角度,以及光照范围均受到影响,照明效果并不理想,而且白天不用时,不能将其拆卸,增加了伞体重量;再者,当遇到大风大雨天气,现有结构下的雨伞伞布无法遮挡从斜侧溅落的雨水,雨水很容易溅湿人的手臂、肩膀甚至身体两侧,因此提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多功能伞,解决现有技术下的多功能雨伞存在的导线外露、布置散乱,手电筒不可拆卸、光照角度不可调节,以及伞布面积有限,无法有效地遮挡从斜侧溅落的雨水等诸多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多功能伞,具有伞体,伞体包括伞杆、伞布和骨架,伞杆为空心管状件,伞杆上端固连太阳能电池板,伞杆下端固连可拆卸的L型手电筒,伞杆中部的管壁设有控制按钮,伞杆同轴安装的骨架上设有风扇,风扇、太阳能电池板以及控制按钮之间通过导线连接,且导线隐藏式地设于伞杆的空心杆体中,由骨架支撑的伞布的下缘均匀设有若干纽扣,并通过纽扣连接环形罩的上部,环形罩将伞布包围,且环形罩的下端垂落于伞布的下方直至伞杆的下部。

所述环形罩用柔性透明材料制成。

所述太阳能电池板为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所述伞布为加厚高密度伞布,其外端面具有晶胶涂层,其内端面具有黑胶涂层。

所述L型手电筒上部与伞杆的下端通过螺纹旋合连接。

所述L型手电筒的筒体设有可调节光照角度的铰链轴,且L型手电筒的筒体内安装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与LED灯连接,所述LED灯设于L型手电筒的筒体末端。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

1、导线隐藏式地设于伞杆的管体中,让管壁对导线形成保护,避免导线的缠绕现象,延长导线使用寿命,增加伞体整体美观性;

2、L型手电筒可拆卸,白天不用时,可将其从伞杆拆除,减轻伞体的整体重量;

3、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为风扇提供电源,具有较高的电转换率,节约能源;

4、控制按钮固定设于管壁,体积小巧,布局合理;

5、伞体适配可拆卸的环形罩,能够在大风大雨恶劣天气条件下,阻挡雨水溅湿手臂以及身体两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

多功能伞,具有伞体1,所述伞体1包括伞杆2、伞布3和骨架4,所述伞杆2为空心管状件,伞杆2上端固连太阳能电池板5,伞杆2下端固连可拆卸的L型手电筒6,白天不用时,可将L型手电筒6从伞杆2下端拆除,减轻伞体的整体重量。伞杆2中部的管壁设有控制按钮7,控制按钮7为体积小巧的触点式开关,位置固定,布局合理,外形美观,不占用过大空间。所述伞杆2同轴安装的骨架4上设有风扇8,所述风扇8、太阳能电池板5以及控制按钮7之间通过导线连接,所述风扇8开启后,能够在炎热的夏季为伞下的人们提供一丝凉意。为改善导线外露的现象,连接风扇8、太阳能电池板5以及控制按钮7的导线隐藏式地设于伞杆2的空心杆体中,让伞杆2的管壁对导线形成保护,避免导线的缠绕的现象,增加伞体的整体美观性。由骨架4支撑的伞布3的下缘均匀设有若干纽扣9,所述纽扣9与环形罩10的上部扣连,所述环形罩10将伞布3包围,且环形罩10的下端垂落于伞布3的下方直至伞杆2的下部,在大风大雨天使用,受环形罩10和伞布3的共同遮挡,形成360°的防护罩,对雨水的有效遮挡率大大提高,杜绝溅湿手臂衣衫的现象,不用时,还可将环形罩10摘离伞体,方便实用。

为进一步地完善本技术方案,所述环形罩10用柔性透明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太阳能电池板5为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为提高本实用新型抗紫外线能力,所述伞布3为加厚高密度伞布,其外端面具有晶胶涂层,其内端面具有黑胶涂层。

再其中,所述L型手电筒6上部与伞杆2的下端通过螺纹旋合连接,采用螺纹连接具有连接紧固,拆装方便的优势。

所述L型手电筒6的筒体设有可调节光照角度的铰链轴11,且L型手电筒6的筒体内安装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与LED灯连接,当L型手电筒6装于伞杆2下端,能够通过调节其仰角来改善光照范围和光照射程,由纽扣电池为L型手电筒6的LED灯提供电源,方便日后随时更换电池,而且省电耐用,不用导线为其提供专门布线,为L型手电筒6从伞体拆离后的单独使用提供支持。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故凡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述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