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1287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实用新型属于金融办公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



背景技术:

在银行办公人员进行办公时,经常需要携带合同、办公文件以及平板电脑等,辅助客户进行业务办理,大量的办公文件大小不一,每次使用的种类也不同,这就给携带带来了不便。

目前市场上缺少一种能够适应金融业务人员办公使用的储物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适合金融业务人员使用的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其包括主箱体1、与主箱体1相连的的箱盖2以及两端分别连接在主箱体1和箱盖2上的定位伸缩杆3;

主箱体1包括设置在主箱体1内部的纵向隔板11、横向伸缩隔板12、平板电脑储存盒13、音视频储存模块14以及蓄电模块15;

主箱体1的内壁上设置有多个定位槽16,纵向隔板11和横向伸缩隔板12分别通过所述定位槽16与主箱体1相连;

箱盖2上设置有一个视频模块21和一个音频模块22,视频模块21和音频模块22与音视频储存模块14相连;视频模块21和音频模块22由蓄电模块15提供电源;主箱体1的开合端设置有密码锁19;主箱体1的侧壁上设置有与平板电脑储存盒13相对应的平板电脑进出口17,主箱体1的侧壁上设置有与蓄电模块15相对应的充电口18,主箱体1上设置有提手4。

优选的,蓄电模块15上设置有一个输出充电接口。

本实用新型积极效果如下:

通过设置在箱盖上的视频模块和音频模块对客户进行本人图像采集核实,并全程录音,留作备份,确保信息准确性,并且无需另配音视频采集设备,便于携带,提高了工作效率;纵向隔板和横向伸缩隔板之间形成储物隔断,通过变换定位槽可调节纵向隔板和横向伸缩隔板的位置,以适应各种办公用品的大小。通过平板电脑储存盒对平板电脑进行固定储存,并通过平板电脑进出口存/取平板电脑,无需打开箱盖提升了操作便捷性;定位伸缩杆自身可伸缩,通过该结构来固定调整箱盖与主箱体之间的角度,从而调整视频模块的视频采集角度。本实用新型可适应金融业务办理中需要的不同的办公用品的储存,并且自带音视频采集功能,便捷实用,极大的提高了业务办理速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的结构示意图。

在附图中,1主箱体、11纵向隔板、12横向伸缩隔板、13平板电脑储存盒、14音视频储存模块、15蓄电模块、16定位槽、17平板电脑进出口、18充电口、19密码锁、2箱盖、21视频模块、22音频模块、3定位伸缩杆、4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的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下实施例的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金融业务办公储物箱,其包括主箱体1、与主箱体1相连的的箱盖2以及两端分别连接在主箱体1和箱盖2上的定位伸缩杆3;

主箱体1包括设置在主箱体1内部的纵向隔板11、横向伸缩隔板12、平板电脑储存盒13、音视频储存模块14以及蓄电模块15;

主箱体1的内壁上设置有多个定位槽16,纵向隔板11和横向伸缩隔板12分别通过所述定位槽16与主箱体1相连;纵向隔板11和横向伸缩隔板12之间形成用于储存办公用具的隔断,横向伸缩隔板12为可伸缩结构,以适应隔断的宽度。

箱盖2上设置有一个视频模块21和一个音频模块22,视频模块21和音频模块22与音视频储存模块14相连;视频模块21和音频模块22由蓄电模块15提供电源;主箱体1的开合端设置有密码锁19;主箱体1的侧壁上设置有与平板电脑储存盒13相对应的平板电脑进出口17,主箱体1的侧壁上设置有与蓄电模块15相对应的充电口18,主箱体1上设置有提手4。平板电脑储存盒13中设置有一个弹出结构,该弹出结构可将平板电脑弹出,便于存取使用。

优选的,蓄电模块15上设置有一个输出充电接口。

通过设置在箱盖2上的视频模块21和音频模块22对客户进行本人图像采集核实,并全程录音,留作备份,确保信息准确性,并且无需另配音视频采集设备,便于携带,提高了工作效率;纵向隔板11和横向伸缩隔板12之间形成储物隔断,通过定位槽16可调节纵向隔板11和横向伸缩隔板12的位置,以适应各种办公用品的大小。通过平板电脑储存盒13对平板电脑进行固定储存,并通过平板电脑进出口17存/取平板电脑,无需打开箱盖1提升了操作便捷性;定位伸缩杆3自身可伸缩,通过该结构来固定调整箱盖2与主箱体1之间的角度,从而调整视频模块21的视频采集角度。本实用新型可适应金融业务办理中需要的不同的办公用品的储存,并且自带音视频采集功能,便捷实用,极大的提高了业务办理速率。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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