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伞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卯榫珠尾及其使用该卯榫珠尾的伞。
背景技术:
伞是一种可撑开与收缩的,用于遮蔽雨、雪等的工具,通常由伞柄、伞面与伞骨组成。伞面缝制在珠尾上,珠尾套设在伞骨末端,从而实现伞撑开时伞面能够平整张开。
现有技术上的伞,其珠尾通常直接插接在伞骨的末端上,在遭遇强风天气时,强风对伞面以及伞骨造成较大压力,使得接头与伞骨末端的插接连接容易松动,后续撑伞或收伞时容易由于珠尾与伞骨末端连接不牢固而导致珠尾脱离伞骨末端,使得固定在珠尾上的伞面随即脱落,造成伞面无法正常张开,影响人们对伞的正常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稳定连接伞面与伞骨末端的卯榫珠尾及其实用该卯榫珠尾的伞。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卯榫珠尾,包括设置在伞骨末端上的榫端和与榫端插接配合的卯端,伞面固设在所述卯端上,所述榫端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若干个卡块,所述卯端的内侧壁上开设有供卡块嵌入的贯穿孔,所述卡块上设置有斜切面。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榫端上的卡块嵌入在卯端内侧壁上的贯穿孔内,使得卯端与榫端结合后,能够有效且牢固固定住两端,从而使得伞面与伞骨之间能够稳定结合,减少传统雨伞上由于接头与伞骨松动而导致的伞面脱离伞骨的现象,增加了该种伞的耐用性。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卯端包括尾部和插接部,所述插接部上设置有插接槽,所述贯穿孔设置在插接部的侧壁上且与插接槽连通。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一方面榫端上的卡块能够嵌入插接槽并通过贯穿孔的限制作用保证卯端与榫端之间的连接稳定性;另一方面,榫端在穿入插接槽时,贯穿孔也能起到一定的通气作用,加快该卯榫接头的安装效率。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榫端包括固定在伞骨末端上的套接部和穿入插接槽内的穿插部,所述穿插部上开设有若干个导正,所述卡块设置在导正上。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设置的导正能够使得卯端与榫端的安装更加便捷,减少卯端与榫端之间的对位不准确而造成的对卡块的磨损,增加了卯端与榫端的稳定性及耐用性。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导正上设置有倒角。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倒角的设置能够更加方便的使得榫端与卯端的插接配合,减少在安装时由于对位不准确而造成对卡块的磨损,增加了卯端与榫端的稳定性及耐用性。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尾部的末端设置有平台,所述平台上设置有圆角。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得该卯榫接头的前端能够较为圆滑,减少使用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尾部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环状凸起,所述环状凸起两侧设置有环状内凹。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环状凸起与环状内凹能够增大摩擦力,使得卯端与榫端安装时更够更加平稳,从而降低卯端与榫端对位不准确而造成的对卡块的磨损,增加了卯端与榫端的稳定性及耐用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卯端与榫端的连接结构,增加了珠尾对伞骨与伞面连接的稳定性,降低了伞面与伞骨脱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伞的耐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卯榫珠尾插接配合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卯端的立体示意图;
图3为榫端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标记:1、榫端;11、套接部;12、穿插部;121、导正;122、卡块;1221、斜切面;123、倒角;2、卯端;21、尾部;211、平台;212、圆角;213、环状凸起;214、环状内凹;22、插接部;221、插接槽;222、贯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理解,结合附图对具体实施方式做出如下描述。
如图1所示的一种使用卯榫珠尾的伞,伞面与伞骨之间连接有卯榫珠尾。卯榫珠尾包括固定设置在伞骨末端上的榫端1和与榫端1插接配合的卯端2,卯端2与榫端1均呈现圆柱形。
如图1所示,卯端2包括尾部21和插接部22。其中插接部上设置有插接槽221,在插接部的侧壁上开设有与插接槽221连通的贯穿孔222。尾部21的末端设置有平台211,平台211上设置有圆角212,尾部21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环状凸起213,环状凸起213两侧设置有环状内凹214。
如图2所示,榫端1包括套接在伞骨末端上的套接部11和穿入插接槽221内的穿插部12。其中套接部11通过热熔工艺固定在伞骨末端上,保持榫端1的耐用性。穿插部12的侧壁上开设有相对的两个导正121,导正121的前端各设置有一个卡块122,卡块122上设置有一个斜切面1221,方便卯端与榫端的插接配合。导正121前端设置有倒角123以方便穿插不穿入插接槽221内。
伞面缝制在卯端2上,通过将榫端1的穿插部12穿插入插接槽221内,榫端1的穿插部12上的卡块122能够嵌入在卯端2的插接部上的贯穿孔222内,从而实现卯端2与榫端1的插接,降低现有技术上经常由于珠尾脱离伞骨末端而造成的伞面无法正常张开的现象,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