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油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8788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指甲油容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指甲油容器。



背景技术:

通过涂抹指甲油来修饰指甲,是人们常用的一种化妆方式,并深受女人们的喜爱。指甲油涂于指甲后,形成坚牢而具有适度着色光泽的薄膜,既可以保护指甲,又赋予指甲一种美感。

在指甲油的使用过程中,经常先在指甲上涂上指甲油底油(简称底油)。因为指甲一些细微的地方并不光滑,直接涂上指甲油,可能因为这些不光滑导致指甲油薄膜不够光亮和平整。而底油可以让指甲表面更加平滑,并且使指甲油的附着力增强。

同时,在涂完指甲油后,还经常再涂一层亮油,以便使得指甲油表面看起来更加光亮和平滑,使原来指甲油的颜色更加突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指甲油容器,以更好地解决用户对于指甲油的使用需求。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指甲油容器,包括顶盖、指甲油刷毛以及用于装指甲油的主瓶体;还包括:用于装底油的第一辅助瓶体,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用于作为所述主瓶体的瓶盖;底油刷毛,所述底油刷毛的底部固定在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中,所述底油刷毛沿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向上延伸;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底部直接连接所述指甲油刷毛,或者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底部通过刷杆连接所述指甲油刷毛;所述顶盖用于盖合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当所述顶盖盖合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时,所述底油刷毛被盖合在所述顶盖内腔和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开口形成的空腔中;用于装亮油的第二辅助瓶体,所述主瓶体用于作为所述第二辅助瓶体的瓶盖;亮油刷毛,所述主瓶体的底部直接连接所述亮油刷毛,或者所述主瓶体的底部通过连杆连接所述亮油刷毛。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下部分呈上大下小的漏斗形状。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瓶腔上部分呈上小下大的倒漏斗形状。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具有外形呈球台的第一部分。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具有外形呈圆柱形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连接在所述第一部分下方。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指甲油容器在完全盖合的状态下,整体外形呈长方体或者圆柱体。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的上端沿具有弹性胶圈,所述顶盖盖合在所述弹性胶圈上方。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主瓶体、所述第一辅助瓶体、所述第二辅助瓶体和所述顶盖的外观颜色为第一颜色,所述弹性胶圈的外观颜色为第二颜色;所述第一颜色和所述第二颜色为不同的颜色。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顶盖盖合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开口的结构为螺纹连接结构;所述第一辅助瓶体盖合所述主瓶体的结构为螺纹连接结构;所述主瓶体盖合所述第二辅助瓶体的结构为螺纹连接结构。

另一种可能情况下,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容积为所述主瓶体容积的0.2-0.7倍;所述第二辅助瓶体容积为所述主瓶体容积的0.2-0.7倍。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设置指甲油容器包括用于装指甲油的主瓶体,用于装底油的第一辅助瓶体,以及用于装亮油的第二辅助瓶体。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瓶体又用于作为所述主瓶体的瓶盖,所述主瓶体又用于作为所述第二辅助瓶体的瓶盖,从而使得整个指甲油容器同时能够盛放指甲油、底油和亮油。并且,设置第一辅助瓶体的底部直接连接指甲油刷毛,或者第一辅助瓶体的底部通过刷杆连接指甲油刷毛,从而使得第一辅助瓶体能够配合完成指甲油的正常使用。设置主瓶体的底部直接连接亮油刷毛,或者主瓶体的底部通过连杆连接亮油刷毛,从而使得主瓶体能够配合完成亮油的正常使用。同时,在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中固定底油刷毛的底部,并使底油刷毛沿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向上延伸,此时,当装在第一辅助瓶体的底油与底油刷毛的底部接触时,底油能够从底油刷毛的底部浸润整个底油刷毛,从而使得第一辅助瓶体能够用于完成指甲油的正常使用。并采用顶盖盖合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用于保护底油刷毛和防止底油挥发。

此外,指甲油使用之前,通常是需要进行充分摇匀的。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指甲油容器,在首先使用底油的过程中,会恰好使位于主瓶体中的指甲油得到相应的倒置和摇晃等作用,从而更加有助于后续指甲油的使用。

进一步,设置第一辅助瓶体的开口下部分呈上大下小的漏斗形状。这样,即便有部分底油在猛烈晃动等情况下少量漏到第一辅助瓶体的瓶腔外时,这些底油也会在指甲油容器的正放过程中,重新浸润到底油刷毛的底部,并在重力作用下,逐渐回到第一辅助瓶体的瓶腔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指甲油容器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指甲油容器剖面示意图;

图3是图1所示的指甲油容器在用于底油涂抹时的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的指甲油容器在用于指甲油涂抹时的示意图;

图5是图1所示的指甲油容器在用于亮油涂抹时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另一种指甲油容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目前,装指甲油的瓶体、装底油和装亮油的瓶体通常是分开的,三个瓶体的体积通常均较小。这种情况,造成用户不得不分开购买和携带装在不同瓶体中的指甲油、底油和亮油,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新的指甲油容器,所述指甲油容器通过将主瓶体、第一辅助瓶体和第二辅助瓶体相结合,其中,第一辅助瓶体既用于作为盖合主瓶体的瓶盖,又用于作为底油的盛放容器,再配以顶盖作为盖合第一辅助瓶体的结构。第二辅助瓶体作为亮油的盛放容器,并利用主瓶体的底部来盖合第二辅助瓶体。从而能够在一个指甲油容器中,完整地分别盛放指甲油、底油和亮油,方便用户的购买和携带。并且,还能够给用户的使用也带来方便。

为更加清楚的表示,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指甲油容器。

图1为指甲油容器完全盖合时(即各部分均未分开时)的正视示意图。图1显示,指甲油容器包括用于装指甲油的主瓶体110、用于装底油的第一辅助瓶体120和顶盖130。第一辅助瓶体120位于主瓶体110和顶盖130之间。第一辅助瓶体120用于作为主瓶体110的瓶盖。顶盖130用于盖合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开口参考后续图2)。

图1显示,指甲油容器还包括用于装亮油的第二辅助瓶体170,主瓶体110用于作为第二辅助瓶体170的瓶盖。

其它实施例中,所述主瓶体的底部也可以直接连接所述亮油刷毛。

图1显示,主瓶体110具有下方的主体部分(未区分标注)和上方的颈形瓶口部分(未区分标注),所述颈形瓶口部分的直径小于所述主体部分的直径。所述主体部分的上部分呈直径逐渐减小的过渡,形成倒角肩部,从而与所述颈形瓶口部分连接。所述主体部分的下部分呈直径逐渐减小的过渡,形成倒角下端沿。主瓶体110还包括了位于第二辅助瓶体170颈形瓶口部分内的瓶塞部分111(瓶塞部分111位于主体部分下方),请参考本实施例后续内容。

上述这些主瓶体的设计是为了使主瓶体更加美观,并且不易划伤用户,但其它实施例中,所述主瓶体可以有不同的外形。

图1显示,与主瓶体110类似的,第二辅助瓶体170同样具有下方的主体部分(未区分标注)和上方的颈形瓶口部分(未区分标注),所述颈形瓶口部分的直径小于所述主体部分的直径。所述主体部分的上部分呈直径逐渐减小的过渡,形成倒角肩部,从而与所述颈形瓶口部分连接。所述主体部分的下部分呈直径逐渐减小的过渡,形成倒角下端沿。所述主体部分的下端面可以为平面,或者为内凹面。前面提到,主瓶体110还包括了位于第二辅助瓶体170颈形瓶口部分内的瓶塞部分111。

图1显示,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外形呈球台。从后续图2相关内容知道,呈球台的部分仅为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第一部分(未区分标注),第一辅助瓶体120还包括了位于主瓶体110颈形瓶口部分内的第二部分121,以及位于所述第一部分的上螺沿部分123,即图1显示的第一辅助瓶体120呈球台的部分,仅为第一辅助瓶体120的所述第一部分。

图2为图1所示结构的剖面示意图,为方便显示,图2省略了图1中的顶盖130。

图2显示出了第一辅助瓶体120包括多个结构。具体的,第一辅助瓶体120具有外形呈球台的第一部分(如前所述,未标注)。第一辅助瓶体120还具有外形呈圆柱形的第二部分121。第二部分121连接在所述第一部分下方,并且第二部分121的顶面与所述第一部分的底面重合。第二部分121的侧表面具有螺纹。相应的,主瓶体110的所述颈形瓶口部分内侧面具有与这些螺纹配合的螺纹。此时可知,本实施例中,第一辅助瓶体120盖合主瓶体110的结构为螺纹连接结构。

其它实施例中,第一辅助瓶体盖合主瓶体的结构也可以为其它结构,例如扣合结构等。

图2还显示出了指甲油容器具有指甲油刷毛150和刷杆140。其中,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底部通过刷杆140连接指甲油刷毛150。指甲油刷毛150和刷杆140均容纳在主瓶体110的瓶腔中。当主瓶体110的瓶腔中装有指甲油时,指甲油刷毛150能够充分浸没在相应的指甲油中,从而方便后续的使用。即从图2可知,当用第一辅助瓶体120盖合主瓶体110时,指甲油刷毛150伸入主瓶体110的瓶腔中,以便与装在主瓶体110内的指甲油接触。并且指甲油刷毛150能够一直伸到主瓶体110的瓶腔底部或者接近瓶腔底部,以便能够尽量使用全部的指甲油。

其它实施例中,第一辅助瓶体的底部也可以直接连接指甲油刷毛,而没有刷杆。

图2显示指甲油容器具有底油刷毛160。底油刷毛160的底部固定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中,具体固定在开口124的底部。底油刷毛160沿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向上延伸。当装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底油向下(或斜向下)倒转至与底油刷毛160的底部接触时,底油能够在重力和毛细现象等因素的作用下,沿底油刷毛160的底部浸润整个底油刷毛160。

图2还显示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下部分呈上大下小的漏斗形状,即开口124下部分有一段收缩减小的弧度。开口124的下部分呈上大下小的漏斗形状,并且,底油刷毛160的底部又固定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中,这两种结构配合,使得即便有部分底油在猛烈晃动等情况下少量漏到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瓶腔外时,这些底油也会在指甲油容器的正放(静置)过程中,重新浸润到底油刷毛160的底部,并在重力作用下,逐渐回到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瓶腔内。

图2还显示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瓶腔上部分呈上小下大的倒漏斗形状。这种上部分呈倒漏斗形状的瓶腔有助于将盛放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瓶腔内的底油尽量用完。因为,当将第一辅助瓶体120倒置时,即便剩余少量的底油,这些底油都会向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集中,以浸润整个底油刷毛160,用于用户使用。而这种上部分呈上小下大的倒漏斗形状瓶腔结构,可以通过将所述第一部分的上部分制作成实心部分122来形成,即:通过控制实心部分122来控制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瓶腔容积和形状,使得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瓶腔上部分呈上小下大的倒漏斗形状,并保证第一辅助瓶体120的所述第一部分外形保持为球台形。

图2还显示了前面已经提到的,第一辅助瓶体120还具有凸起于所述第一部分的上螺沿部分123(螺沿为外表面具有螺纹的突沿)。上螺沿部分123位于实心部分122上,上螺沿部分123用于与顶盖130的配合。可知,本实施例中,顶盖130盖合开口124的结构也为螺纹连接结构,亦即图2所省略的顶盖130能够与带螺纹的上螺沿部分123的外周沿配合,从而使得顶盖130用于盖合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同时,当顶盖130盖合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时,底油刷毛160被盖合在顶盖130内腔和第一辅助瓶体120开口124形成的空腔中。

其它实施例中,顶盖和第一辅助瓶体也可以以其它的结构和方式进行盖合配合。

综上可知,第一辅助瓶体120包括了外形呈球台的所述第一部分,位于主瓶体110瓶口部分内的第二部分121,以及凸起于所述第一部分的上螺沿部分123。

图2还显示了前面已经提到的,主瓶体110还包括了位于第二辅助瓶体170颈形瓶口部分内的瓶塞部分111。即主瓶体110的瓶塞部分111侧面具有螺纹,第二辅助瓶体170颈形瓶口部分内侧面也具有螺纹,从而使主瓶体110盖合第二辅助瓶体170的结构为螺纹连接结构。

图2还显示了指甲油容器还包括亮油刷毛190,主瓶体110的底部通过连杆180连接亮油刷毛190,具体是主瓶体110的瓶塞部分111底部连接连杆180。

其它实施例中,主瓶体也可以采用其它方式盖合第二辅助瓶体。

本实施例中,设置第一辅助瓶体120容积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2-0.7倍。由于在使用过程中,指甲油的用量通常多于底油的用量,因此,通过控制第一辅助瓶体120容积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2-0.7倍,可以尽量使得三种油被同时用完。进一步的,第一辅助瓶体120容积可以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3-0.5倍,例如具体设置时,第一辅助瓶体120容积可以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3倍、0.4倍或0.5倍等。

本实施例中,设置第二辅助瓶体170容积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2-0.7倍。同样的,由于在使用过程中,指甲油的用量通常多于亮油的用量,因此,通过控制第二辅助瓶体170容积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2-0.7倍,可以尽量使得三种油被同时用完。进一步的,第二辅助瓶体170容积可以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4-0.6倍,例如具体设置时,第二辅助瓶体170容积可以为主瓶体110容积的0.4倍、0.5倍或0.6倍等。当然,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中,即便装在其中的三种油没有同时用完,也不影响剩余的一种油或两种油继续使用。

本实施例中,各结构(例如主瓶体110、第一辅助瓶体120、顶盖130和第二辅助瓶体170)的材料可以为玻璃瓶、塑料或者陶瓷等,各结构的材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图3显示了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在使用底油时的示意图,此时,第一辅助瓶体120保持着对主瓶体110的盖合作用,主瓶体110保持对第二辅助瓶体170的盖合作用,而顶盖130打开,以便能够使用底油刷毛160对指甲进行底油的涂抹。第一辅助瓶体120的所述第一部分、主瓶体110和第二辅助瓶体170均为用户可以拿持的部分。由于第一辅助瓶体120、主瓶体110和第二辅助瓶体170的体积通常较小,因此,将它们一起拿持仍然很方便。此时,第一辅助瓶体120、主瓶体110和第二辅助瓶体170均是一种向下倾斜的状态。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向下倾斜,使装在第一辅助瓶体120内的底油会流到底油刷毛160的底部,并进而使整个底油刷毛160浸润有底油,从而供用户使用。主瓶体110的向下倾斜,有助于将指甲油摇匀,并且在底油涂抹过程中,相应的晃动也有助于将指甲油摇匀。

图4显示了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在使用指甲油时的示意图,此时,顶盖130盖住第一辅助瓶体120(此时,通常主瓶体110保持对第二辅助瓶体170的盖合作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所述第一部分和顶盖130均为用户可以拿持的部分,因此,第一辅助瓶体120的所述第一部分呈球台形不仅有美观作用,还具有方便用户拿持的优点。指甲油刷毛150沾有指甲油,并且指甲油刷毛150通过刷杆140连接在第一辅助瓶体120下方。此时可以使用指甲油刷毛150对已经涂过底油的指甲进行指甲油的涂抹。

图5显示了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在使用亮油时的示意图,此时,第一辅助瓶体120保持着对主瓶体110的盖合作用,顶盖130保持着对第一辅助瓶体120的盖合作用。即顶盖130、第一辅助瓶体120和主瓶体110保持盖合在一起。但主瓶体110和第二辅助瓶体170是相互分离的。此时,顶盖130、第一辅助瓶体120和主瓶体110均为用户可以拿持的部分。由于顶盖130、第一辅助瓶体120和主瓶体110的体积通常较小,因此,将它们一起拿持仍然很方便。亮油刷毛190沾有亮油,并且亮油刷毛190通过连杆180连接在主瓶体110的瓶塞部分111下方。此时可以使用亮油刷毛190对已经涂过底油和指甲油的指甲进行亮油的涂抹。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中,设置指甲油容器包括用于装指甲油的主瓶体110,用于装底油的第一辅助瓶体120,以及用于装亮油的第二辅助瓶体170。第一辅助瓶体120又用于作为所述主瓶体110的瓶盖。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底部通过刷杆140连接指甲油刷毛150,从而使得第一辅助瓶体120能够配合完成指甲油的正常使用。同时,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中固定底油刷毛160的底部,并使底油刷毛160沿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向上延伸,此时,当装在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底油与底油刷毛160的底部接触时,底油能够从底油刷毛160的底部浸润整个底油刷毛160,从而使得第一辅助瓶体120能够用于完成底油的正常使用。并采用顶盖130盖合第一辅助瓶体120的开口124,用于保护底油刷毛160和防止底油挥发。而且,主瓶体110又用于作为第二辅助瓶体170的瓶盖。主瓶体110的底部通过连杆180连接亮油刷毛190,从而使得第二辅助瓶体170能够配合完成亮油的正常使用。因此,整个指甲油容器同时能够盛放指甲油、底油和亮油。因此,所述指甲油容器能够方便底油、亮油和指甲油的同时携带和使用,还保证了用户进行美甲过程中,能够方便地先使用底油,再使用指甲油,然后使用亮油,使指甲油涂抹得更加均匀、细腻和光亮。

此外,指甲油使用之前,通常是需要进行充分摇匀的。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指甲油容器,如前所述,在首先使用底油的过程中,会恰好使位于主瓶体110中的指甲油得到相应的倒置和摇晃等作用,从而更加有助于后续指甲油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了另一种指甲油容器,请参考图6。

所述指甲油容器包括用于装指甲油的主瓶体210。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用于装底油的第一辅助瓶体220。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用于作为所述主瓶体210的瓶盖。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指甲油刷毛(未示出)。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底部直接连接所述指甲油刷毛,或者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底部通过刷杆连接所述指甲油刷毛。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底油刷毛(未示出),所述底油刷毛的底部固定在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开口(未示出)中,所述底油刷毛沿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开口向上延伸。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顶盖240,顶盖240用于盖合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开口,当所述顶盖240盖合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的开口时,所述底油刷毛被盖合在所述顶盖240内腔和所述第一辅助瓶体220开口形成的空腔中。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用于装亮油的第二辅助瓶体250。主瓶体210用于作为第二辅助瓶体250的瓶盖。所述指甲油容器还包括亮油刷毛(未示出)。主瓶体210的底部可以直接连接所述亮油刷毛,或者主瓶体210的底部可以通过连杆连接所述亮油刷毛。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指甲油容器在完全盖合的状态下,整体外形呈长方体或者圆柱体,由于图6为正视图,因此,无论是长方体或者圆柱体均如图6所示。

本实施例中,第一辅助瓶体220的上端沿具有弹性胶圈230,顶盖240盖合在弹性胶圈230上方。弹性胶圈230有助于顶盖240更好地盖合第一辅助瓶体220。

本实施例中,主瓶体210、第一辅助瓶体220、第二辅助瓶体250和顶盖240的外观颜色为第一颜色,弹性胶圈230的外观颜色为第二颜色。第一颜色和第二颜色为不同的颜色。这种不同颜色的区别,有助于用户的辨识,从而使用户能够方便地保证装有相应指甲油、底油和亮油的指甲油容器保持正放状态(正放状态如图6所示),而正放状态能够保证底油保留在第一辅助瓶体220的瓶腔内。其它实施例中,主瓶体210、第一辅助瓶体220、第二辅助瓶体250和顶盖240的外观颜色也可以均不相同。

有关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甲油容器的更多相关内容,可参考图1至图5对应实施例的相应内容。

虽然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如上内容,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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