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脚杖式助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66222发布日期:2018-09-07 22:01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助行产品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多脚杖式助行器。



背景技术:

当前市场上助行产品主要分为杖式,台式和轮式助行器,主要是以机械结构功能性对人体行走和移动提供辅助支持或支撑的作用,主要的组成部分由手部支撑平台,连接件和辅助移动部件,底部触地部件构成,其使用过程是在人体移动的过程中透过手部对助行器的力量传输,所形成的反向作用力达到对人体移动时的平衡支撑,维持人体移动时的平衡。

杖式助行器是辅助使用者行走的支撑器具,主要给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带来更多方便的行走工具,也是康复辅助用品。目前市场上的杖式助行器种类繁多,主要由支撑架、支撑脚、脚套、把手等部分组成。现有杖式助行器的支架材质分别以钢管,铝合金,木料三种居多。

现有的杖式助行器产品缺陷主要集中在物理功能和使用感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A.杖式助行器目前市面上主要有普通的T型单脚手杖、三脚手杖及四脚手杖等。单脚手杖适合于脚力较好的老人,三脚手杖及四脚手杖虽然会更稳性,但对那些行动功能较差的老年人还不能达到要求。

B.目前助行器材料大多以传统的金属与木质为主,使用起来舒适感欠佳。把手手柄过硬,手握时间长会出现麻木酸痛现象,出汗时,容易打滑。着地点无防滑和反冲处理,使用者易受伤。

C.现在杖式助行器的总重量偏重,使用者过于吃力。

为克服上述问题,本发明人对助行产品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一种多脚杖式助行器,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脚杖式助行器,其重量轻且稳定性强,安全舒适,外形美观,还具有按摩功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多脚杖式助行器,包括硅胶手套、支撑杆以及底座;

所述支撑杆材质为碳纤维,其上端弯曲形成把手,所述硅胶手套套于把手上,硅胶手套的上表面具有多个均匀分布的按摩凸粒;

所述底座由一个承接座和多个支撑块组成;所述承接座为锥形,其上端与支撑杆下端连接,下端形成多个向外侧延伸的花瓣形支脚,每一块花瓣形支脚底部均安装一个支撑块。

所述花瓣形支脚的宽度由内侧至外侧逐渐变宽。

所述支撑杆上端先向一侧弯曲再向另一侧水平延伸形成把手。

所述支撑块安装在花瓣形支脚的端部。

所述承接座中间底部安装一个支撑块。

所述承接座下端形成6个向外侧延伸的花瓣形支脚。

相邻两个花瓣形支脚的间距相同。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于:

1.通过硅胶手套让使用者在使用时也可以得到按摩的效果,由于人的手上有很多重要的穴位,不同穴位对应着身体不同器官,手套上的按摩凸粒经常按摩手掌手心,可以增加血液循环,调节脏腑功能;

2采用多个花瓣形支脚提供支撑,不易斜倒,可以防止使用者下蹲而对身体造成伤害风险,增加使用者使用时的安全系数与舒适感;

3.采用碳纤维材质制作支撑杆,产品更轻便更抗压,让使用者既有安全感又减少负担。

4.支撑杆上端弯曲状的设计以及底座花瓣形支脚的设计,使外观更加生动美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右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左侧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底座的俯视图。

标号说明

硅胶手套1,按摩凸粒11,支撑杆2,把手21,底座3,承接座31,花瓣形支脚311,支撑块32。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7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的多脚杖式助行器,包括硅胶手套1、支撑杆2以及底座3;

支撑杆2材质为碳纤维,其上端弯曲形成把手21,硅胶手套1套于把手21上,硅胶手套1的上表面具有多个均匀分布的按摩凸粒11;

底座3由一个承接座31和多个支撑块32组成;承接座31为锥形,其上端与支撑杆2下端连接,下端形成多个向外侧延伸的花瓣形支脚311,而且相邻两个花瓣形支脚311的间距相同,每一块花瓣形支脚311底部均安装一个支撑块32。

花瓣形支脚311的宽度由内侧至外侧逐渐变宽。

如图1-4所示,支撑杆2上端先向一侧弯曲再向另一侧水平延伸形成把手21。

为了达到更好的稳定性,支撑块32安装在花瓣形支脚311的端部,承接座31中间底部也安装一个支撑块32。

承接座31下端形成6个向外侧延伸的花瓣形支脚311,6个花瓣形支脚31构成等边六边形,底座3能够为支撑杆2提供各方向均受力稳定的支撑。

本实用新型的多脚杖式助行器使用时,手握把手表面包裹的是防滑按摩硅胶手套1,老人握着舒服,可以起到按摩作用;支撑杆2使用碳纤维杆材质轻,耐压,使用时间长久,在韧性,强度和重量的控制上更加完美;把手弯曲,使其外形依照仿生学设计,产品更美观更有档次,底座3的花瓣形支脚311提供多点支撑,各点受力均匀,稳定性高。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定。凡依本案的设计思路所做的等同变化,均落入本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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