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机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46585阅读:7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机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手机遮阳、遮雨的手机伞。



背景技术:

手机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之一,特别是年轻人,常常是手机不离手,在户外活动时,经常会遇到雨滴滴落在手机屏幕上,致使屏幕操作不灵和太阳光照射在手机屏上,炫目反光而看不清屏幕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边打伞边使用手机,这样很不方便,而且也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机伞,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所述:

一种手机伞,包括伞面、手柄及连接所述伞面和所述手柄的伞杆,所述伞杆安装有手机连接架,该手机连接架包括用于连接手机的固定件和扣接在所述伞杆的安装件,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安装件通过连接部连接。

有益效果:保证了人在户外正常使用手机,避免了雨滴滴落在手机屏幕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有效降低了手机屏的反光率,减少紫外线对人眼睛所造成的伤害,同时也降低了户外边打伞边玩手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优选地,所述手机连接架采用弹性材料制成,在所述安装件一端开设有与所述伞杆相匹配的夹持槽,该夹持槽槽口宽度小于槽体的直径,所述固定件一端设置有吸盘,该吸盘的中心面为平面,所述连接部分别与所述安装件另一端和所述固定件的另一端固定连接。

采用优选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该技术方案所描述的结构是一体成型的,简单实用,成本低廉,吸盘粘贴强度高,适用于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手机。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件与所述连接部弧形过渡,且两者之间的夹角为15°-60°。

采用进一步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使手机倾斜朝上,方便人们操作手机。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部的下表面设置有支腿。

采用进一步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手机连接架可以取下来当手机支架使用,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使用价值。

优选地,所述安装件包括四根弹性材料制成的卡爪和与该卡爪固定连接的安装盘,四根所述卡爪成环状分布,且其之间的间隙小于所述伞杆的直径,所述伞杆嵌入四根所述卡爪间隙内,所述连接部为可收缩性万向旋转杆,所述固定件上表面设置有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所述连接部一端与所述安装盘的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固定件下表面可拆卸连接。

采用该优选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收缩性万向旋转杆可根据人的视线角度进行弯曲,安装件可根据手机的宽度或长度进行调节,操作简单、便捷。

优选地,所述安装件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管状结构的卡扣本体,所述卡扣本体沿轴向方向设置有开口,在该卡扣本体上靠近所述开口的一侧设置有拉环,另一侧沿所述卡扣本体轴向方向并列设置若干个凸起,所述拉环可扣接在所述凸起上,所述连接部为可收缩性万向旋转杆,所述固定件上表面设置有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所述连接部一端与所述卡扣本体外表面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固定件下表面可拆卸连接。

采用该优选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该安装件只需拉动拉环使其扣接在凸起上,以适用于不同直径的伞杆,具有操作简单,使用范围广的优点。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件沿手机长度方向固定或沿手机宽度方向固定。

采用该优选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据人们地喜好选择不同的固定方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手机伞的主视图;

图2为图1所示手机连接架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的手机伞的主视图;

图4为图3所示手机连接架的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提供的手机伞的主视图;

图6为图5所示安装件的侧视图;

图7为图3或图5中手机夹板结构剖视图。

附图标记中:1、伞面;2、手柄;3、伞杆;4、手机连接架;41、安装件;411、夹持槽;412、卡爪;413、安装盘;414、卡扣本体;415、开口;416、扣接环;417、凸起;42、连接部;421、支腿;43、固定件;430、吸盘;431、中心面;432、手机夹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轴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手机伞,包括伞面1、手柄2及通过螺纹配合连接伞面1和手柄2的伞杆3,所述伞杆3为中空结构的杆体,所述伞杆3表面可拆卸安装有手机连接架4,该手机连接架4包括安装件41、固定件43和连接安装件41与固定件43的连接部42。

所述手机连接架4采用弹性材料制成,在安装件41一端竖向开设有与伞杆3相匹配的夹持槽411,该夹持槽411槽口宽度小于槽体的直径,所述固定件43一端设置有硅胶材质制成的吸盘430,该吸盘430为凹状结构,所述吸盘430的中心面431为平面,所述连接部42分别与安装件41另一端和固定件4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件43与连接部42弧形过渡,且两者之间的夹角为15°-60°,优选30°。

所述连接部42的下表面垂直设置有支腿421,该支腿421的数量为四个,且沿手机连接架4轴向中心线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使用时,伞杆3从夹持槽411的槽口嵌入槽内,因夹持槽411的直径与伞杆3的直径相匹配,利用手机连接架4为弹性材料制成这一特性,牢牢将伞杆3固定在夹持槽411内,而固定件43则利用吸盘430排出空气吸附手机的背面,从而固定手机。

在该方案中,连接部42的下表面垂直设置有支腿421,使得手机伞不遮阳、不遮雨使用时,手机连接架4可以充当手机支架使用,从而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用途。

实施例2:如图3、图4及图7所示,在基本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的情况下,作为第二种方式进行选择使用,具体为:

所述安装件41包括四根弹性材料制成的卡爪412和安装盘413,所述安装盘413为圆形或其他形状均可,四根卡爪412成环状分布在安装盘413上,且该卡爪412外端至内端尺寸逐渐增大,四根卡爪412之间形成的间隙小于伞杆3的直径,所述伞杆3嵌入四根卡爪412间隙内,所述固定件43上表面设置有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432,该手机夹板432可利用内置弹簧或者利用滑槽和凸起实现调节夹板的尺寸,从而固定手机,这种调节方式现有技术中已有很多产品,本实施例就不在具体说明。

所述连接部42为可收缩性万向旋转杆,其一端与固定件43下表面通过螺纹螺孔配合的方式实现可拆卸连接,另一端与安装盘413上表面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使用时,伞杆3从四根卡爪412外端间隙嵌入靠近内端的间隙处,实现伞杆3与卡爪412卡接,固定件43则利用现有技术中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对手机进行固定。

实施例3:如图5、图6及图7所示,在基本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的情况下,作为第三种方式进行选择使用,具体为:

所述安装件41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管状结构的卡扣本体414,所述卡扣本体414沿轴向方向设置有开口415,在该卡扣本体414上靠近开口415的一侧沿其轴向方向设置有扣接环416,另一侧沿卡扣本体414轴向方向并列设置若干个凸起417,所述扣接环416可扣接在凸起417上,所述连接部42为可收缩性万向旋转杆,所述固定件43上表面设置有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432,该手机夹板432可利用内置弹簧或者利用滑槽和凸起实现调节夹板的尺寸,从而固定手机,所述连接部42一端与卡扣本体414外表面连接,另一端与固定件43下表面可拆卸连接。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因卡扣本体414采用弹性材料制成的,可以反向拉动扣接环416使卡扣本体414成平面状结构,之后卡扣本体414内表面与伞杆3贴合,正向拉动扣接环416,使其扣接在凸起417,实现安装件41与伞杆3卡接,固定件43与手机连接同实施例2。

需要说明的是,实施例2和实施例3中可调节夹持宽度的手机夹板可沿手机长度方向固定或沿手机宽度方向进行固定,具体可根据用户的喜好和用途调整。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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