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49005发布日期:2019-01-18 19:12阅读:899来源:国知局
吊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首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吊坠。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从各方面都讲究起来,一些商人为了吸引顾客,从产品的结构、功能或者外观上下功夫,希望设计出与众不同的产品,来吸引顾客,尽快来占领市场。一些小饰物,如钥匙扣、手机挂件、项链、手链等在市场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功能或美观的外观,很多设计者在他们上面增加一些吊坠,使他们美观和富有人情味,但现有的吊坠都是单独的一个,其功能或美丽的外观全部设在单独的一个吊坠上,缺少趣味性和神秘感。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美观大方和提高趣味性的吊坠。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吊坠,包括吊坠本体和呈圈状的绳索,所述吊坠本体包括金属固定板和转动体,所述金属固定板悬挂在所述绳索上,在所述金属固定板上设置有穿孔,在所述穿孔相对的两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凸起,在所述转动体的相对两端位置上分别设置有两个凹陷部,所述转动体设置在所述穿孔中,所述凸起设置在所述凹陷部中,所述转动体在所述穿孔中转动;所述绳索包括由挠性材料制成的长形支撑体和若干宝石,若干所述宝石位于所述支撑体的黏性剂层上,并且若干所述宝石将所述支撑体的外表面覆盖住。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支撑体为中空结构。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所述支撑体的内部设置有滚珠,所述滚珠在所述支撑体的内部滚动。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金属固定板是采用金、银或铂金材料制成的。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转动体是采用玉石、金、银、铂金、玛瑙、翡翠或磁石材料制成的。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黏性剂是热塑性塑胶。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金属固定板呈心形、长方形或圆形。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宝石呈立方体形、球形或椭圆体形状。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支撑体成管状。

本实用新型中的吊坠本体包括金属固定板和转动体,转动体设置在穿孔中,并在穿孔中转动,增加了趣味性,在绳索的支撑体上设置有若干宝石,使得绳索更加美观,具有美观大方、提高趣味性和富有人情味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其中:1、金属固定板;11、穿孔;12、凸起;2、呈圈状的绳索;3、转动体;4、吊坠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组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相连”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组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含义。

请参见图1,图1所揭示的是一种吊坠,包括吊坠本体4和呈圈状的绳索2,所述吊坠本体4包括金属固定板1和转动体3,所述金属固定板1悬挂在所述绳索2上,在所述金属固定板1上设置有穿孔11,在所述穿孔11相对的两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凸起12,在所述转动体3的相对两端位置上分别设置有两个凹陷部(未画图),所述转动体3设置在所述穿孔11中,所述凸起12设置在所述凹陷部中,所述转动体3在所述穿孔11中转动。

本实施例中,所述金属固定板1呈心形、长方形或圆形等,所述金属固定板1是采用金、银或铂金材料制成的,所述转动体3是采用玉石、金、银、铂金、玛瑙、翡翠或磁石材料制成的,所述转动体3呈球状、椭圆体、立方体或动物形状等等。

本实施例中,所述绳索2包括由挠性材料制成的长形支撑体(未画图)和若干宝石(未画图),若干所述宝石位于所述支撑体的黏性剂层上,并且若干所述宝石将所述支撑体的外表面覆盖住。

本实施例中,所述宝石呈立方体形、球形或椭圆体形状,所述穿孔11呈方形、圆形或椭圆形,所述黏性剂是热塑性塑胶。所述支撑体为中空结构,在所述支撑体的内部设置有滚珠,所述滚珠在所述支撑体的内部滚动,所述支撑体成管状。

本实用新型中的所述吊坠本体包括所述金属固定板和所述转动体,所述转动体设置在所述穿孔中,并在所述穿孔中转动,增加趣味性,在所述绳索的所述支撑体上设置有若干所述宝石,使得所述绳索更加美观,具有美观大方、提高趣味性和富有人情味等优点。

需要说明的是,针对上述各实施方式的详细解释,其目的仅在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解释,以便于能够更好地解释本实用新型,但是,这些描述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释成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特别是,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各个特征也可以相互任意组合,从而组成其他实施方式,除了有明确相反的描述,这些特征应被理解为能够应用于任何一个实施方式中,而并不仅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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