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70871发布日期:2020-03-27 12:41阅读:1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约束衣,具体是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



背景技术:

约束衣顾名思义就是限制被约束人员的肢体进行约束,防止其自主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在医疗领域中,约束衣一般用于对患者进行行为约束,方便医护人员进行检查或治疗。

在维持社会法制行为中,同样可以存在约束衣,有些违法人员在押解、提审过程中需要限制他的活动范围,并且执法人员还要很好的对其控制,还有一些醉酒人员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很容易对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因此约束衣的存在尤为重要,现有的约束衣约束性能差,无法对疑犯进行全方位约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包括约束衣本体;所述约束衣本体的上端设置有头部出孔,所述约束衣本体的外侧于肩部、腰部及腿部均设置有约束带,且约束带通过连接件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设置于肩部、腰部及腿部的所述约束带分别为第一约束带、第二约束带和第三约束带。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件为换向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约束衣本体的下端设置有固定粘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约束衣本体的前端设置有门襟缝,门襟缝采用敞开式设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约束衣本体的前后端均设置有透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约束衣本体的左右两侧上端安装有控制带,控制带缝合于约束衣本体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约束衣本体的后端设置有荧光反光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约束衣的肩部左右各有一条控制带,可以方便执法人员对嫌疑人的控制,嫌疑人双手在约束衣内部并且外围还有两道高强度约束带,嫌疑人双手不能自由活动、无法挣脱,并且不会对他造成伤害,约束衣的中间部位留有多个透气孔,使约束衣内外空气可以自由流通,在大腿位置还有两条约束带,使嫌疑人可以小幅度的抬腿走动但是跑不动,背部的荧光反光区的使用,即使在黑夜中也非常醒目,目标很容易辨认,可以有效防止嫌疑人逃脱。

附图说明

图1为押解专用约束衣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押解专用约束衣的后视图。

图3为押解专用约束衣的俯视图。

图中:1-控制带、2-第一约束带、3-换向扣、4-第二约束带、5-透气孔、6-固定粘扣、7-第三约束带、8-门襟缝、9-荧光反光区、10-头部出孔、11-约束衣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押解专用约束衣,包括约束衣本体11;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上端设置有头部出孔10,用于疑犯的头部伸出,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外侧于肩部、腰部及腿部均设置有约束带,且约束带通过连接件卡接固定,从而对疑犯的手臂及腿部进行约束,增强了对嫌疑人的控制能力,有效防止手铐等刑具对嫌疑人造成的意外伤害,可以防止嫌疑人的自伤自残行为,方便穿戴易于保存,可多次使用。

具体来说,设置于肩部、腰部及腿部的所述约束带分别为第一约束带2、第二约束带4和第三约束带7,且连接件为换向扣3,通过换向扣3实现第一约束带2和第二约束带4的连接。

优选的,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下端设置有固定粘扣6,固定粘扣6用于紧贴大腿固定住第三约束带7,第三约束带7缠绕大腿后固定在粘扣6上,方便在约束时操作。

需说明的是,上述第三约束带7捆扎与疑犯的大腿部,起到行走约束的作用,捆扎后,疑犯可进行小幅度的行走,从而有效防止疑犯逃跑。

为了方便约束衣本体11的穿戴,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前端设置有门襟缝8,门襟缝8采用敞开式设计,边缘用尼龙带包边,增加强度。

实施例二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还提出了另一种实施例来完善本申请,具体的,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前后端均设置有透气孔5。

实施例三

为了方便控制穿戴约束衣本体11后的疑犯,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了另一种实施例,具体为:

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左右两侧上端(即肩部位置处)安装有控制带1,控制带1缝合于约束衣本体11上。

实施例四

为了有效防止疑犯逃跑难以辨识,本实施例对此进行了优化,具体的,所述约束衣本体11的后端设置有荧光反光区9,方便疑犯在夜晚强行逃跑时被辨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采用荧光字代替荧光反光区9,如:在约束一本体11的后端采用荧光反光材料制成“约束衣”字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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