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提供用于容纳材料的空间;以及
旋钮件,配置于所述主体的一面,用于使所述材料上升或下降,
所述旋钮件配置成能够进行升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包括:
下部主体,用于容纳材料;以及
上部主体,设置成能够与所述下部主体结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钮件配置于所述下部主体的一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材料配置成通过所述旋钮件的旋转上升或下降,
在所述旋钮件下降的情况下,所述旋钮件的旋转动作被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旋钮件下降的情况下,
所述旋钮件容纳于所述主体的内部,从而不向所述主体的外部突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的剖面为流线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的剖面为以中心线为基准对称的形状,
曲率半径从曲率半径不变的区间的中心朝向末端逐渐增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钮件配置成通过一次加压从上升状态变成下降状态,或从下降状态变成上升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主体的至少一面配置有指示标,所述指示标用于标示使所述材料上升或下降的旋钮件的活动方向。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部主体还包括能够拆卸的粉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