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形服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9111阅读:6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人形服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服装,具体地涉及一种载有三维人形的新型服装。
服装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古至今,随之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类的服式也推陈出新,出现了代表现代文明的服装。但是,在这服装发展过程中,幼儿服装的款式基本随成人服装的款式走,脱离不了成人服装的约束或影响,一般是成人服装尺寸上的缩小或再加上一些富有童趣及教育意义的艺术图案或文字装饰。这种传统的幼儿服装,基本上起着以成人的模式约束及影响儿童的作用,这种约束及影响是长时效的,因此就严重地束缚了儿童思维及精神世界的自然发展。我们正面临着二十一世纪,从人类文明新纪元的新高度来看,现有的幼儿服装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满足时代发展对服装的要求,开发一种新型服装,它能更好地启发人们,尤其是幼儿的三维思维及想象力,使幼儿的精神世界得到更好的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人形服装,它由帽子部分及身装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至少在帽子和身装部分中的一个部分上设有人物的三维头型,该人物的三维头型包括眼、鼻、嘴、耳及脸部或这五官中的大部分。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所述帽子部分上,该三维头型的脸部方向与穿戴人脸部方向相反地布置,在所述帽子的后方设有开口,用以露出穿戴人的脸部,该三维头型帽子与身装可作成一体也可用连接部件作成可拆卸的连接。
根据本发明的其它优选实施例,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也可设在所述衣服部分上,即可设在衣服部分的正面或背面,或侧面上。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有利构型,在所述帽子部分的下方身装部分的正面或背面可设有人物的手和腿的三维构型。
根据本发明的构思,所述人物三维头型可包括世界各人种及民族的头型形象,各种职业人物头型形象,各种宗教人物头型,各种戏曲人物的头型形象及各种玩具娃娃人物,如卡通娃、机器人娃、稻草人娃、洋娃娃等头型形象。
由于本发明的人形服装,具有基本完整的人物三维头型,因此当穿着该服装时,在外观上形成了附加在人体上的具有典型人物形象的头型,这些典型人物形象可以是各人种、民族、各职业人物、各宗教、戏曲及玩具人物的形象,因此对人们,尤其是幼儿具有极大的感观启发作用,启发他们的三维思维能力及想像力,使幼儿的精神世界得到很好的发展。此外这种设有三维头型的服装打破了传统的二维图案的服装样式,因此使服装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
以下将借助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作详细说明,通过该说明将会对本发明的目的、进一步的特征及优点更加了解。


图1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帽子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一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2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帽子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二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3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帽子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三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4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身装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四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5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身装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五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6a)-c)是根据本发明的在身装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型服装的第六实施例的侧视、背视及正视图;图7a)-b)是根据本发明的人型服装的一种变型方案。
根据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人形服装,它由帽子部分及身装部分组成,至少在帽子和身装部分中的一个部分上设有人物的三维头型。
参见图1a)-c),这是一个具有玩具娃娃人物形象的人形服装的实施例,该服装是由帽子1及身装部分2组成的,其中帽子1是代表玩具娃娃人物形象的三维头型,它具有玩具娃娃的眼1a,鼻1b,嘴1c,耳1d及脸部1e,该三维头型脸部1e的方向与穿戴人的脸部3的方向相反地布置,在所述三维头型帽子1的后方设有开口1h,用以在穿戴时露出穿戴人的脸部3,该三维头型帽子1与身装部分2可作成一体也可用连接部件作成可拆卸的连接。
在所述三维头型的帽子1上还可设有适于玩具娃娃人物的头饰1g,它例如是花状饰物,并在该帽子1上还可设有娃娃发型1f。
身装部分2基本上分成正面2p及背面2N,其背面2N的服式与娃娃形象相适应,该正面2p及背面2N可作成相同的服式,也可作成不相同的服式。在该实施例中,这两面作成不同的服式。由图1b)及1c)中可清楚地看到其反面2N设有适合娃娃人物形象的服式,其中具有做成衣领形状的服饰2a及做成立体小熊猫形状的服饰2b。身装的正面2p可作成适合男性穿着的服式,如图2c)中所示的制服服式,但也可作成适合女性穿着的服式,如做成与图1b)中反面2N相似的服式。
图2a)-c)表示一个具有职业人物形象、如警察形象的人物服装的实施例。该服装是由帽子10及身装部分20组成的,其中帽子10是代表警察人物形象的三维头型,它具有眼10a,鼻10b,嘴10c,耳10d及脸部10e,该三维头型脸部10e的方向与穿戴人的脸部30的方向相反地布置,在所述三维头型帽子10的后方设有开口10h,用以在穿戴时露出人的脸部30,该三维头型帽子10与身装部分20可作成一体的也可用连接部件作成可拆卸的连接。
在所述三维头型帽子10上可以设有适于警察类人物的头饰10g,它实际上是一个警帽构型的头饰,并在该帽子10上还设有警察的发型10f。
身装部分20基本上分成正面20p及背面20N,其正面20P及背面20N可作成相同的服式或不同的服式,在这个实施例中,这两面基本上作成相同的服式。由图2b)及2c)可以看到其背面20N设有适合警察人物形象的服式。其中具有作成领章状的服饰20a及作成肩章状的服饰20b。
图3a)-c)是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这是一个具有反映人种人物形象的服装,图中示出的印度人但也可为其它人种的形象。该服装也是由帽子100及身装部分200组成的。其中帽子100代表人种、即印度人物的三维头型,它具有该种人物的眼100a,鼻100b,嘴100c,耳100d,及脸部100e,该三维头型脸部100e的方向与穿戴人的脸部方向相反地布置,在所述三维头型帽子100的后方设有开口100h,用以在穿戴时露出人的脸部300,该三维头型帽子100与身装部分200可以作成一体也可用连接部件做成可拆卸的连接。
在所述三维头形帽子100上还可设有适于印度人物的头巾形式的头饰100g及胡须100i。
身装部分200与以上的例子相似,也分成正面200p及背面200N,其背面200N或正、背两面可作成印度长袍的服式,也可正面200p作成其它服式如大衣服式。
所述身装部分的服式包括现有服装的服式,如上装及裤子、大衣、长袍、裙子、斗篷等。
所述的连接帽子与身装部分的连接部件可以是拉链、钮扣或粘带等。
图4a)-c)是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这是一个在身装上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人形服装。该服装也是由帽子1′及身装部分2′组成的。与以上实施例所不同的是,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身装部分2′的正面或胸部上,它具有人物的眼2a′,鼻2b′,嘴2c′,耳2d′,及脸部2e′。图5a)-c)所示的实施例与图4a)-c)中的相似,只是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身装部分20′的背面,它具有人物的眼20a′,鼻20b′,嘴20c′,耳20d′及脸部20e′。图6a)-c)是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其中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身装部分200′的侧面上。它具有人物的眼200a′,鼻200b′,嘴200c′,耳200d′及脸部200e′。
图7a)-b)是本发明的一种变型方案。在设有人物三维头型的帽子下方身装部分的正面或背面设有人物的手的三维构型2h或2h′,及人物腿的三维构型2f或2f′,它们与人物的三维头型帽子相连接形成对人物的“倒背”或“正背”的视觉效果。
以上只描述了本发明构思的一些实施例,其目的仅在于说明本发明的人形服装的特征和结构,并不能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可以理解,本发明的人形服装适于采用各种人物的形象,除上述玩具娃娃的形象,人种或民族人物形象,职业人物形象外,还可包括各种宗教人物形象及各种戏曲人物形象等。并且玩具娃娃形象中还可包括卡通娃、机器人娃、稻草人娃、洋娃娃等形象。
权利要求
1.一种人形服装,它由帽子部分及身装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至少在帽子和身装部分中的一个部分上设有人物的三维头型,该人物的三维头型包括眼、鼻、嘴、耳及脸部或这五官中的大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所述帽子部分上,该三维头型的脸部(1e、10e、100e)的方向与穿戴人脸部(3、30、300)的方向相反地布置,在所述三维头型帽子(1、10、100)的后方设有开口(1h、10h、100h),用以在穿戴时露出人的脸部(3、30、300),该三维头型帽子(1、10、100)与身装部分(2、20、200)可作成一体也可用连接部件作成可折卸的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所述身装部分(2′)的正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所述身装部分(20′)的背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人物的三维头型设在所述身装部分(200′)的侧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三维头型的帽子(1、10、100)上还可设有适于所述人物形象的头饰(1g、10g、100g)及或发型(1f、10f)及或胡须(100i)。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身装部分(2、20、200)基本上分成正面(2p、20p、200p)及背面(2N、20N、200N),其背面的服式与人物形象相适应,该正、背两面可作成相同服式也可作成不同的服式,在身装上可设置服饰(2a、2b、20a、20b)。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帽子(1、10、100)及身装(2、20、200)的连接部件可以是拉链、纽扣或粘带等。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所述身装部分的服式包括现有服装的服式,如上衣及裤子、大衣、裙子、长袍及斗篷等。
10.根据权利要求2、3或4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帽子部分的下方身装部分的正面或背面设有人物手的三维构型(2h或2h′)及人物腿的三维构型(2f或2f′)。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服装,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人物形象是指各人种、民族形象、各职业人物形象、各宗教人物形象、各戏曲人物形象及各玩具娃娃等人物形象中的一种,各玩具娃娃人物形象包括卡通娃、机器人娃、稻草人娃、洋娃娃等形象。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人形服装,它旨在更好地启发幼儿的三维思维及想象力,它由帽子部分及身装部分组成,至少在帽子部分和身装部分中的一个部分上设有人物的三维头型,该人物的三维头型包括眼、鼻、嘴、耳及脸部或这五官中的大部分。该服装以崭新的形式发展了服装的类型。
文档编号A41D11/00GK1136903SQ9610075
公开日1996年12月4日 申请日期1996年2月2日 优先权日1996年2月2日
发明者许炳纪, 许玲玲, 许元元 申请人:许玲玲, 许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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