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切口缝合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097阅读:8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尸体切口缝合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法医专用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尸体切口缝合带。
背景技术
公安部门对于涉及人命案件的侦破, 一般需要法医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来探 明死因。目前,法医对尸体解剖后,通常沿用手术当中的针线缝合形式对尸体切口 部位进行缝合。但是,由于侦破案件工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对死者的尸体大都是 需要经过冷冻存放、待检的过程,而经过冷冻存放的尸体皮肤既干又硬,法医对其 解剖后缝合时,缝合针是很难穿入尸体皮肤的。因此,传统的通过针线对尸体切口 部位进行缝合的操作方式,不仅存在既费时又费力缺点,而且很难缝合得十分规整, 很难让死者亲属满意。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尸体切口缝合带,它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操 作费时费力、缝合难以规整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尸体切口缝合带,它有装饰带, 装饰带底部分段连接若干个呈条状的固定板,固定板前部上连接前置入钉,固定板 后部上连接后置入钉。
为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完成前置入钉的 钉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后置入钉的钉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 若干个的倒钩。
本实用新型能够产生的有益效果因在装饰带底部分段连接若干个呈条状的固 定板,固定板前、后部上分别连接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所以它能够通过若干个固定 板上的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分别置入尸体切口部位两侧的皮肤及肌肉内,以达到快速有效缝合尸体切口的目的,它操作方便、省时省力、缝合规整;
因在前置入钉的钉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并在后置入钉的钉 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所以它能够使得前置入钉及后置入钉在尸 体切口部位两侧的皮肤及肌肉内更加稳固,不易脱出;
因将装饰带顶部表面采用与尸体肤色相接近的颜色,装饰带能够起到既连接了 若干个固定板,又遮盖固定板的作用,而且还能够起到有效遮掩尸体切口部位的缝 合处,让死者亲属满意的作用。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2为图1的右视图3为图1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法医用尸体切口缝合带,它有装饰带1,装饰带1底部分段连接若 干个呈条状的固定板2,固定板2前部上连接前置入钉3,固定板2后部上连接后置 入钉4。前置入钉3的钉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3a,后置入钉4的 钉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4a。
制作时,按上述要求加工好各种零部件组装即可。使用时,按尸体切口部位的 长度,先剪切装饰带l,使之长度相互吻合。操作时,将尸体切口部位合拢,先用粗 针在须置入前置入钉3和后置入钉4的尸体切口两侧皮肤部位上穿孔,此时,手持 装饰带1,并通过手工压力形式将固定板2上的前置入钉3和后置入钉4,通过穿孔 置入尸体切口两侧的皮肤及肌肉内,然后,沿着尸体切口部位的走向捋直装饰带l,
再用粗针在须置入前置入钉3和后置入钉4的尸体切口两侧皮肤部位上穿孔,再将 装饰带1上第二个固定板上的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置入尸体切口两侧的皮肤及肌肉 内。装饰带1上各个固定板上的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分别置入尸体切口两侧的皮肤 及肌肉内的操作方式以此类推。
前置入钉3上的倒钩3a,以及后置入钉4的倒钩4a,能够使前置入钉3及后置入钉4在尸体切口两侧的皮肤及肌肉内更加稳固,以保证缝合尸体切口的质量。
装饰带1与尸体切口两侧的皮肤相接触处,可涂抹粘接剂,其能够使尸体切口
部位的装饰效果更加理性,死者亲属更加满意。
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方案不仅限于本实施例记载的实施方式,还可以有其它实
施方式完成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权利要求1、尸体切口缝合带,其特征在于它有装饰带(1),装饰带(1)底部分段连接若干个呈条状的固定板(2),固定板(2)前部上连接前置入钉(3),固定板(2)后部上连接后置入钉(4)。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尸体切口缝合带,其特征在于前置入钉(3)的钉 体表面上由上到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3a),后置入钉(4)的钉体表面上由上到 下连接有若干个的倒钩(4a)。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尸体切口缝合带,它有装饰带,装饰带底部分段连接若干个呈条状的固定板,固定板前部上连接前置入钉,固定板后部上连接后置入钉。本实用新型能够产生的有益效果因在装饰带底部分段连接若干个呈条状的固定板,固定板前、后部上分别连接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所以它能够通过若干个固定板上的前置入钉和后置入钉,分别置入尸体切口部位两侧的皮肤及肌肉内,以达到快速有效缝合尸体切口的目的,它操作方便、省时省力、缝合规整。
文档编号A61B16/00GK201290708SQ20082022587
公开日2009年8月19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19日 优先权日2008年11月19日
发明者尹立弟, 张克杰, 王成祥 申请人:张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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