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着色皮肤的组合物和用于着色皮肤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60364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着色皮肤局部施用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a)珠粒,所述珠粒包含(i)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基于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疏水性组合物包含75-100重量%的矿脂;和(ii)任选的着色剂;(b)美容上可接受的载体,所述美容上可接受的载体包含至少8重量%的C16-C20脂肪酸,所述脂肪酸为至少32重量%的C18脂肪酸,且包括其任何盐,其中所述珠粒具有175至325微米的直径,并且进一步,其中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和着色剂/脂肪酸的重量比,即h+c/a比率为至少0.0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进一步包含山梨糖醇、甘油、硅化蜂蜡、硅化乳木果油、硅化小烛树蜡、硅化巴西棕榈蜡、葵花油、红花油、大豆油或其混合物。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具有40℃至50℃的熔点。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包含作为疏水组分的100重量%的矿脂。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h+c/a比率为0.02-0.5。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h+c/a比率为0.03-0.3。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存在着色剂,并且所述着色剂为二氧化钛、氧化锌、氧化铁、染料、氧化铬、番茄红素或其混合物。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着色剂为氧化铁红。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着色剂为具有100至1200nm的直径的颗粒或聚集物。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着色剂存在且构成所述组合物的0.01-0.15重量%。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构成所述组合物的1-4重量%。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进一步包含防晒剂。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为雪花膏。14.用于着色皮肤的非治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皮肤与权利要求1的用于局部施用的组合物接触的步骤。15.用于制备用于着色皮肤的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无特定顺序,以下步骤:(a)在有或没有着色剂的情况下将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加热至40℃至65℃的温度,以产生加热的疏水性组合物,基于包含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疏水性组合物包含75-100重量%的矿脂;(b)将美容上可接受的载体加热,所述美容上可接受的载体包含至少8重量%的C16-C20脂肪酸,所述脂肪酸为至少32重量%的C18脂肪酸,且所述美容上可接受的载体被加热至25℃至48℃的温度;和(c)将所述加热的疏水性组合物和加热的载体混合,以产生具有加热的疏水性组合物的载体,并且将载体与加热的疏水性组合物混合,直到产生直径为175至325微米的包含含有矿脂的疏水性组合物和任选着色剂的珠粒,条件是,所述加热的疏水性组合物的温度确实超过所述载体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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