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足及足部覆盖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912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假足,其包括:

细长足部元件,其从足跟端延伸到趾端并且在其间具有足弓部分,其中,所述足部元件的前足部分的至少一部分的宽度相对于所述足部元件的长度的比值大致是30%,所述足部元件包括朝向所述足部元件的纵向轴线的内侧定位的、位于所述趾端处的大体上U状切口部分,所述切口部分将所述趾端分成内侧足趾与外侧足趾部分,相比所述外侧足趾部分所述内侧足趾较长并且进一步向远端延伸,所述足部元件还包括纵向裂缝,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一部分在前/后方向上基本上笔直地延伸并且第二部分是弯曲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沿内侧方向弯曲并且延伸到所述切口部分的基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沿内侧方向弯曲并且在所述前足部分中延伸到所述足部元件的内侧边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沿外侧方向弯曲并且在所述前足部分中延伸到所述足部元件的外侧边缘。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起始于圆形开口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开口的直径与所述裂缝的宽度的比值在2:1到6:1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还包括上足元件,其经由插入通过在所述足部元件中的一个或多个附接孔的紧固件联接到所述足部元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远离所述附接孔开始。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在所述足弓区域与前足区域之间的过渡部分处开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长度是所述足部元件的长度的大约70%到大约90%。

11.一种假足,其包括:

细长足部元件,其从足跟端延伸到趾端,其中,所述足部元件的前足部分的宽度大于足弓区域和足跟区域的宽度,所述足部元件包括朝向所述足部元件的纵向轴线的内侧定位的、位于所述趾端处的大体上U状切口部分,所述切口部分将所述趾端分成内侧足趾与外侧足趾部分,相比所述外侧足趾部分所述内侧足趾较长并且进一步向远端延伸;以及

装饰覆盖件,其包括具有外表面与包围内腔的本体,所述外表面具有自然人足的形状与轮廓,所述内腔构造为在其内可移除地接收所述足部元件,所述装饰件具有足跟区域、足弓区域、前足区域、与足趾区域,其中所述前足区域比所述足跟区域与足弓区域相对地更宽,并且所述装饰件具有内足底部分以及从所述内足底部分向上延伸的侧壁,

其中所述内足底部分与邻近所述内足底部分的侧壁的部分的尺寸与形状与所述足部元件的尺寸与形状基本上相应。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所述装饰件的足趾区域还包括构造为与所述足部元件的切口部分接合的配合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所述足部元件还包括纵向裂缝,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一部分在前/后方向上基本上笔直地延伸并且第二部分沿内侧方向弯曲并且延伸到所述切口部分的基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侧壁向上延伸到大致自然人足的踝部的高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侧壁向上延伸到低于自然人足的踝部的高度的高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侧壁向上延伸到高于自然人足的踝部的高度的高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在圆形开口中开始。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开口的直径与所述裂缝的宽度的比值在2:1到6:1之间。

19.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假足,还包括上足元件,其经由插入通过在所述足部元件中的一个或多个附接孔的紧固件联接到所述足部元件。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远离所述附接孔开始。

2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在所述足弓区域与前足区域之间的过渡部分处开始。

2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裂缝的长度是所述足部元件的长度的大约70%到大约90%。

2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所述装饰件还包括衬垫区域,所述衬垫区域从所述足跟区域延伸并且越过所述足弓区域与前足区域的外侧区域。

2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前足部分的宽度与所述足部元件的长度相比大约是30%。

2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前足区域的宽度与所述装饰覆盖件的长度相比大约是30%。

2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本体包括在所述前足区域与足趾区域之间的过渡部分处的增加柔性的区域。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装饰覆盖件,其中所述增加柔性的区域比所述本体的剩余部分更薄。

28.一种假足,其包括:

细长足部元件,其从足跟端延伸到趾端并且具有足弓部分、前足区域与足趾部分;以及

前足件,其联接到所述前足区域与足趾部分的至少一部分的底面,其中所述前足件的底面朝下凸出并且包括不同于邻近所述前足件的足部元件的一部分的底面的曲率的曲率。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足部元件的前足区域的至少一部分的宽度与所述足部元件的长度相比的比值大约是30%。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足部元件包括朝向所述足部元件的纵向轴线的内侧定位的、位于所述趾端处的大体上U状切口部分,所述切口部分将所述趾端分成内侧足趾与外侧足趾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前足件包括构造为在尺寸和形状上与所述足部元件的切口部分相应的大体上U状切口部分。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假足,其中所述足部元件还包括纵向裂缝,其中所述裂缝的第一部分在前/后方向上基本上笔直地延伸并且所述裂缝的第二部分沿内侧方向弯曲并且延续到所述切口部分的基部。

32.一种假足,其包括:

从足跟端延伸到趾端的细长足部元件,所述足部元件包括朝向所述足部元件的纵向轴线的内侧定位的、位于所述趾端处的大体上U状切口部分,所述切口部分将所述趾端分成内侧足趾与外侧足趾,其中所述内侧足趾朝向所述U状切口部分成角度;以及

装饰覆盖件,其包括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并且包围内腔的本体,所述外表面具有自然人足的形状与轮廓,所述内腔构造为在其内可移除地接收所述足部元件,

其中所述装饰覆盖件包括足趾区域,所述足趾区域包括将所述足趾区域分成内侧足趾与外侧足趾部分的狭槽并且该狭槽构造为当所述足部元件布置在所述装饰覆盖件内时布置在所述U状切口部分中,并且其中当所述足部元件布置在所述装饰覆盖件中时所述足部元件的成角度的内侧足趾朝向所述外侧足趾部分推动所述装饰覆盖件的内侧足趾以至少部分地闭合所述狭槽。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假足,其中邻近所述狭槽的所述装饰覆盖件的内侧足趾的一部分具有大于所述装饰覆盖件的本体的包围区域的厚度的厚度。

34.一种用于假足的装饰覆盖件,所述足部覆盖件包括:

本体,其具有外表面并且包围内腔,所述外表面具有自然人足的形状与轮廓,所述内腔构造为在其内可移除地接收假足,并且所述装饰件具有足跟区域、足弓区域、前足区域、与足趾区域;

其中所述前足区域相对地宽于所述足跟区域与所述足弓区域;并且

其中所述本体包括在所述前足区域与所述足趾区域之间的过渡部分处的增加柔性的区域。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饰覆盖件,还包括衬垫区域,所述衬垫区域从所述足跟区域延伸并且越过所述足弓区域与前足区域的外侧区域。

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饰覆盖件,其中所述前足区域的宽度与所述装饰覆盖件的长度相比大约是30%。

37.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饰覆盖件,其中所述增加柔性的区域比所述本体的剩余部分更薄。

38.一种用于假足的装饰覆盖件,其包括具有外表面并且包围内腔的本体,所述本体具有延伸到所述内腔中的顶部开口,其中所述顶部开口是凹陷的并且包围所述顶部开口的本体的边缘包括构造为接收附接板的销的腔体,所述外表面具有自然人足的形状与轮廓,并且所述内腔构造为在其内可移除地接收假足。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装饰覆盖件,还包括大体上笔直的附接板,其包括向下延伸的销,该销构造为被接收在所述装饰覆盖件本体的边缘中的腔体中。

40.一种用于假足的装饰覆盖件,其包括具有外表面并且包围内腔的本体,所述外表面具有自然人足的形状与轮廓,所述内腔构造为在其内可移除地接收所述假足,所述装饰件本体具有足底部分以及从所述足底部分向上延伸的侧壁,其中所述足底部分的内表面包括构造为在制造过程中在冷却期间减小所述装饰覆盖件的扭曲的多个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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