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光驱蚊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9871阅读:960来源:国知局
自发光驱蚊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驱蚊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发光驱蚊贴。



背景技术:

目前,在蚊子盛行时节,人们通常使用花露水等类似产品进行驱蚊,然而,上述产品通常携带较为不便,且每次使用时需在人体皮肤表面进行涂覆,涂覆完毕后,由于花露水的挥发性,导致驱蚊时间较为有限,无法很好地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此外,还可使用电蚊香液进行驱蚊,虽然电蚊香液在通电的条件下,可持续驱蚊,但是其通常仅限于在室内使用,应用场合较为有限。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地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发光驱蚊贴,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发光驱蚊贴,其包括依次层叠设置的:底层、驱蚊层、凝胶层以及离型层;

所述驱蚊层位于所述底层上,所述凝胶层涂覆于所述驱蚊层上,所述离型层粘附于所述凝胶层上;所述凝胶层包括水凝胶体,所述驱蚊层包括香茅油、熏衣草、八角茴、草豆蔻、发光粉;所述驱蚊层和凝胶层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水凝胶体20~30%、香茅油5~8%、熏衣草26~32%、八角茴28~32%、草豆蔻5~15%、发光粉3~4%。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水凝胶体为高分子水聚合物。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高分子水聚合物选自天然水性高分子聚合物、化学改性高分子聚合物以及合成高分子聚合物中的一种。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天然水性高分子聚合物选自淀粉、纤维素、植物胶、动物胶中的一种或几种。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化学改性高分子聚合物选自羧甲基淀粉、醋酸淀粉、羟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合成高分子聚合物选自聚丙烯酰胺、水解聚丙烯酰胺、聚乙烯吡咯烷酮中的一种或几种。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底层为无纺布。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自发光驱蚊贴为圆形时,所述圆形自发光驱蚊贴的直径≥27mm。

作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改进,所述自发光驱蚊贴为矩形时,所述矩形自发光驱蚊贴长≥30mm,宽≥3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使用、携带方便,且驱蚊效果持久,克服了传统驱蚊产品中存在的缺陷,充分满足了人们的日常使用需求。同时,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驱蚊层和凝胶层采用分体式设计,避免了混合在一起导致的影响驱蚊效果以及药物渗入人体中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层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包括依次层叠设置的:底层10、驱蚊层20、凝胶层30以及离型层40。其中,所述驱蚊层20位于所述底层10上,所述凝胶层30涂覆于所述驱蚊层20上,所述离型层40粘附于所述凝胶层30上。从而,所述底层10用于承载所述驱蚊层20,所述驱蚊层20用于实现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驱蚊目的,所述凝胶层30用于将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固定在体表或衣服上或需要驱蚊的区域。所述离型层40用于对凝胶层30进行保护。优选地,所述底层10为无纺布。

具体地,所述凝胶层包括水凝胶体,所述驱蚊层包括香茅油、熏衣草、八角茴、草豆蔻、发光粉。所述驱蚊层和凝胶层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水凝胶体20~30%、香茅油5~8%、熏衣草26~32%、八角茴28~32%、草豆蔻5~15%、发光粉3~4%。

从而,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使用时,将离型层膜撕下,贴在体表或衣服上或需要驱蚊的区域内即可。然后,驱蚊层被人体自身的温度加热,药物在加热作用下扩散至凝胶层,并进一步通过无纺布层散发到体外,在人体或区域周围形成一道驱蚊屏障,起到强力的驱蚊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水凝胶体为高分子水聚合物。具体地,所述高分子水聚合物可以为天然水性高分子聚合物、化学改性高分子聚合物以及合成高分子聚合物中的一种。其中,所述天然水性高分子聚合物选自淀粉、纤维素、植物胶、动物胶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化学改性高分子聚合物选自羧甲基淀粉、醋酸淀粉、羟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合成高分子聚合物选自聚丙烯酰胺、水解聚丙烯酰胺、聚乙烯吡咯烷酮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发光粉能够在夜间发光,从而使其他行人或车辆能够看到,保障人身安全。

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可以做成圆形或者矩形,当所述自发光驱蚊贴为圆形时,所述圆形自发光驱蚊贴的直径≥27mm。当所述自发光驱蚊贴为矩形时,所述矩形自发光驱蚊贴长≥30mm,宽≥30mm。

下面结合测试试验对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的驱蚊效果进行说明。

一、户外试验

在蚊子聚集的室外,将皮肤暴露,计算30分钟蚊子碰触皮肤次数N1。再在驱蚊部位贴上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10分钟后计算30分钟蚊子碰触皮肤次数N2。经计算,使用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后,N2<2%×N1。由此表明,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在户外具有较好的驱蚊效果。

二、室内试验

进行室内试验时,在20平方室内目测明显可见的蚊子大于30只以上。将皮肤部位暴露,计算60分钟蚊子碰触皮肤次数N3。再在驱蚊部位贴上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10分钟后计算60分钟蚊子碰触皮肤次数N4。经观察计算,使用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后,蚊子靠近所述自发光驱蚊贴距离不大于3cm,且N4<1%×N3。由此表明,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在室内同样具有较好的驱蚊效果。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自发光驱蚊贴使用、携带方便,且驱蚊效果持久,克服了传统驱蚊产品中存在的缺陷,充分满足了人们的日常使用需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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