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听诊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15584阅读:5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听诊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多功能听诊器。



背景技术:

在医生进行问诊时通常会运用到很多问诊仪器,包括用于检测心跳频率和肺部呼吸功能的听诊器,听诊器一般结构包括听诊头、传声管和耳塞,声音从听诊头通过传声管传到耳塞,起到听诊的作用,现有的听诊器在使用的过程中一般不用接触患者的皮肤,以避免造成交叉感染,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接触患者的皮肤,例如患者在穿着较为厚重的贴身衣物的时候,便需要将听诊器的听诊头贴合患者皮肤,以免影响整体的听诊效果,由于听诊器本身不具备消毒作用,而医生在听诊器接触患者皮肤时,都需要对患者皮肤进行消毒,以免造成患者身上所携带的病菌转移的听诊头上,但是消毒过程需要医生重新寻找消毒器具,整体非常的麻烦,难以满足实际的需求,尤其是在大量人同时检查的时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听诊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听诊器,包括听诊器本体,所述听诊器本体主要由听诊头、传声胶管和耳管构成,听诊头上设有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连接听诊器金属杆,听诊器金属杆通过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与听诊头内部相通,听诊器金属杆连接有两根传声胶管,传声胶管分别连接有一耳管,且耳管的末端套有耳塞;所述听诊头的背面设有消毒器,消毒器与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的外壁采用焊接的形式相连接;消毒器上端面采用开口结构,且消毒器的内侧设有一储药腔,消毒器的开口处设有一纤维棉布,纤维棉布通过金属扣件固定在消毒器的开口处,通过向储药腔内加注消毒用的药水,此时药水被纤维棉布所吸收,利用带药的纤维棉布擦拭患者表皮便可实现消毒的功能;所述消毒器的开口处还扣合有一上盖,不使用时,利用上盖完成密封,防止出现泄漏的情况。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的外壁上还焊接有一根手柄,利用手柄可以避免医生与患者接触,整体更加卫生安全。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消毒器采用圆柱状结构,且消毒器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纤维棉布延伸至消毒器开口的外侧,从而更加方便擦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操作方便,整体可以实现对患者皮肤的快速擦拭消毒,从而有效的增加了检查效率,避免了出现交叉感染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多功能听诊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多功能听诊器中听诊头的剖视图。

图中:1-听诊头、2-传声胶管、3-耳管、4-手柄、5-听诊器金属杆、6-消毒器、7-储药内腔、8-纤维棉布、9-上盖、10-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多功能听诊器,包括听诊器本体,所述听诊器本体主要由听诊头1、传声胶管2和耳管3构成,听诊头1上设有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10,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10连接听诊器金属杆5,听诊器金属杆5通过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10与听诊头1内部相通,听诊器金属杆5连接有两根传声胶管2,传声胶管2分别连接有一耳管3,且耳管3的末端套有耳塞;所述听诊头1的背面设有消毒器6,消毒器6与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10的外壁采用焊接的形式相连接;消毒器6上端面采用开口结构,且消毒器6的内侧设有一储药腔7,消毒器6的开口处设有一纤维棉布8,纤维棉布8通过金属扣件固定在消毒器6的开口处,通过向储药腔7内加注消毒用的药水,此时药水被纤维棉布8所吸收,利用带药的纤维棉布8擦拭患者表皮便可实现消毒的功能;所述消毒器6的开口处还扣合有一上盖9,不使用时,利用上盖9完成密封,防止出现泄漏的情况。

所述听诊器金属杆连接头10的外壁上还焊接有一根手柄4,利用手柄4可以避免医生与患者接触,整体更加卫生安全。

所述消毒器6采用圆柱状结构,且消毒器6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

所述纤维棉布8延伸至消毒器6开口的外侧,从而更加方便擦拭。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先取下上盖9,医生手持手柄4,并翻转听诊头,此时药水被纤维棉布8所吸收,利用带药的纤维棉布8擦拭患者表皮,此过程便可实现消毒的功能,然后在使用听诊头进行相应的听诊操作,由于纤维棉布8本身处于药水的浸泡下,因此可以使用多次再进行更换,这样使得整体的操作效率很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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