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顺产腿部辅助扩开装置。
背景技术:
顺产产妇在进行生产时,需要张开双腿,使得阴道完全打开,便于婴儿的产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剧烈的疼痛,因此产妇无法较好的保持张腿姿势,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妇由于疼痛而紧闭双腿,则会导致婴儿被卡在阴道口,影响婴儿的骨骼,为此需要专门提供两个助手在产妇生产过程中帮助按压患者的双腿,十分麻烦,同时无法较好的控制双腿最佳的张开和弯曲的角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顺产腿部辅助扩开装置,本装置在使用时,可以根据患者的使用需要使用支撑块对膝部进行上部或下部限位,通过调节连接件的旋转角度完成双腿张开角度的调节,使用较为方便,可以减少医护人员的工作量。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顺产腿部辅助扩开装置,包括导轨杆、支架杆和连接件,所述导轨杆的两端配合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与所述导轨杆之间配合有螺丝,所述支架杆的底部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连接件的顶部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孔的螺纹杆,所述连接件活动套设在所述导轨杆上,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导轨杆之间配合有第三螺丝,所述支架杆上对称设置有两个支撑装置,所述支撑装置包括活动套和支撑块,所述活动套与所述支架杆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所述活动套的外圈上设置有端部,所述支撑块配合在所述端部内,所述支撑块与所述端部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所述支撑块具有一个圆弧形的支撑槽,两个所述支撑块的所述支撑槽相对。
优选地,所述安装座的底部环形设置有三个以上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贯穿所述安装座。
优选地,所述导轨杆的两端圆弧向下弯曲,所述导轨杆的靠近两端位置处设置有限位挡片,所述限位挡片为橡胶制成,所述限位挡片具有通孔,所述导轨杆配合在所述通孔内,所述通孔的孔径不大于所述导轨杆的直径。
优选地,所述支架杆的靠近顶部位置处的外圈上设置有限位螺丝。
优选地,所述支架杆为空心不锈钢杆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可以根据患者的使用需要使用支撑块对膝部进行上部或下部限位,通过调节连接件的旋转角度完成双腿张开角度的调节,使用较为方便,可以减少医护人员的工作量,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导轨杆的侧视图:
图3为安装座的俯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顺产腿部辅助扩开装置,包括导轨杆1、支架杆2和连接件3,所述导轨杆1的两端配合有安装座5,所述安装座5与所述导轨杆1之间配合有螺丝501,所述支架杆2的底部设置有螺纹孔(未图示),所述连接件3的顶部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孔的螺纹杆301,所述连接件3活动套设在所述导轨杆1上,所述连接件3与所述导轨杆1之间配合有第三螺丝302,所述支架杆2上对称设置有两个支撑装置4,所述支撑装置4包括活动套401和支撑块402,所述活动套401与所述支架杆2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411,所述活动套401的外圈上设置有端部412,所述支撑块402配合在所述端部412内,所述支撑块402与所述端部412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413,所述支撑块402具有一个圆弧形的支撑槽414,两个所述支撑块402的所述支撑槽414相对。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安装座5的底部环形设置有三个以上的安装孔511,所述安装孔511贯穿所述安装座5。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轨杆1的两端圆弧向下弯曲,所述导轨杆1的靠近两端位置处设置有限位挡片121,所述限位挡片121为橡胶制成,所述限位挡片121具有通孔(未图示),所述导轨杆1配合在所述通孔内,所述通孔的孔径不大于所述导轨杆1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支架杆2的靠近顶部位置处的外圈上设置有限位螺丝222。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支架杆2为空心不锈钢杆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可以根据患者的使用需要使用支撑块对膝部进行上部或下部限位,通过调节连接件的旋转角度完成双腿张开角度的调节,使用较为方便,可以减少医护人员的工作量,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