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9341阅读:284来源:国知局
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



背景技术:

烧伤患处的结痂是烧伤治疗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问题,因为如果不能及时而良好地处理,这种结痂很容易形成痂下水肿,最终有可能导致急性微循环功能障碍。现有技术对于结痂的处理,主要是使用刀片对结痂进行刮削,然后进行局部药物涂抹,操作过程比较麻烦,费时费力,既给病人增添了痛苦,也给医护人员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使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低下。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在二号涂抹装置的储存瓶中加入润滑剂,在一号涂抹装置的储存瓶中加入需要涂抹的药液,然后握住手柄通过各个轴承调节一号涂抹装置、二号涂抹装置和祛痂刀头的使用角度,握住手柄拉动支撑杆,首先二号涂抹装置的储存瓶中润滑剂通过涂抹层涂抹到结痂上,起到润滑作用,随后祛痂刀头刮去结痂,最后一号涂抹装置将药液涂抹到去痂后的伤疤上,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包括手柄、支撑杆、一号涂抹装置、二号涂抹装置和一号连接杆,所述手柄通过一号轴承轴承连接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底部通过二号轴承轴承连接二号涂抹装置,所述二号涂抹装置一侧设有一号连接杆,所述一号连接杆顶部通过三号轴承轴承连接支撑杆,所述一号连接杆底部固定连接祛痂刀头,所述支撑杆顶端通过四号轴承轴承连接一号涂抹装置,所述一号涂抹装置设有二号连接杆,所述二号连接杆底部固定连接涂抹刀头,所述涂抹刀头设有涂抹层,所述二号连接杆内部设有导管,所述二号连接杆一侧固定连接储存瓶,所述储存瓶底部通过导管连接至涂抹层。

进一步地,所述一号涂抹装置和二号涂抹装置结构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涂抹层材料为纱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握住手柄拉动支撑杆,首先二号涂抹装置的储存瓶中润滑剂通过涂抹层涂抹到结痂上,起到润滑作用,随后祛痂刀头刮去结痂,最后一号涂抹装置将药液涂抹到去痂后的伤疤上,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方便,可以方便地进行烧伤病患处结痂的刮削和药物涂抹操作,减少病人的痛苦,也可以减轻医护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的一号涂抹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柄;2、一号轴承;3、支撑杆;4、二号轴承;5、三号轴承;6、四号轴承;7、一号涂抹装置;8、二号涂抹装置;9、一号连接杆;10、祛痂刀头;11、二号连接杆;12、储存瓶;13、导管;14、涂抹刀头;15、涂抹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包括手柄1、支撑杆3、一号涂抹装置7、二号涂抹装置8和一号连接杆9,所述手柄1通过一号轴承2轴承连接支撑杆3,所述支撑杆3底部通过二号轴承4轴承连接二号涂抹装置8,所述二号涂抹装置8一侧设有一号连接杆9,所述一号连接杆9顶部通过三号轴承5轴承连接支撑杆3,所述一号连接杆9底部固定连接祛痂刀头10,所述支撑杆3顶端通过四号轴承6轴承连接一号涂抹装置7,所述一号涂抹装置7设有二号连接杆11,所述二号连接杆11底部固定连接涂抹刀头14,所述涂抹刀头14设有涂抹层15,所述二号连接杆11内部设有导管13,所述二号连接杆11一侧固定连接储存瓶12,所述储存瓶12底部通过导管13连接至涂抹层15。

本实用新型一种烧伤整形科用祛痂涂药装置,使用时,在二号涂抹装置8的储存瓶12中加入润滑剂,在一号涂抹装置7的储存瓶12中加入需要涂抹的药液,然后握住手柄1通过各个轴承调节一号涂抹装置7、二号涂抹装置8和祛痂刀头10的使用角度,握住手柄1拉动支撑杆3,首先二号涂抹装置8的储存瓶12中润滑剂通过涂抹层15涂抹到结痂上,起到润滑作用,随后祛痂刀头10刮去结痂,最后一号涂抹装置7将药液涂抹到去痂后的伤疤上,可以方便地进行烧伤病患处结痂的刮削和药物涂抹操作,减少病人的痛苦。

其中,所述一号涂抹装置7和二号涂抹装置8结构相同。

其中,所述涂抹层15材料为纱布,纱布比较柔软,不会划伤伤口。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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