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艾灸仪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含一个或多个艾条夹具、含净化装置的艾灸仪。
背景技术:
艾灸是一种使用燃烧后的艾条悬灸人体穴位的中医疗法。艾灸产生于中国远古时代,是用艾叶制成的艾灸材料产生的艾热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通过激发经气的活动来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生化功能,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
目前,一般艾灸器的使用需要人工长期固定在一个位置,人的肌肉容易疲劳,致使艾灸时间不长,效果不理想;且使用艾灸器时艾条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影响使用环境的空气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操作简单方便,可净化艾条燃烧产生的烟雾的艾灸仪,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艾灸仪,包括至少一艾灸夹具,至少一支撑机构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艾灸夹具与支撑机构一端连接,支撑机构另一端连接底座;底座内部设有烟气净化装置与抽风装置,所述底座上端设有调节旋钮,所述艾灸夹具外设有安全防护罩。
优选地,所述艾灸夹具设有外壳,外壳的内部两端设有活动弹片,活动弹片的一端嵌有旋转棒,另一端嵌有固定片,活动弹片可根据艾条大小进行调节并固定,并通过扭动旋转棒控制艾条进出量。
优选地,所述艾条夹具下端设有隔灰网。
优选地,所述支撑机构由多节管道连接组成,可多向调节并固定艾灸夹具的位置。
优选地,所述烟气净化装置由初级过滤层、隔油过滤层,高效过滤层、吸附活性炭层组成。
优选地,所述的抽风装置由驱动机构、旋转飞轮组成,通过底座上端的调节旋钮控制抽风量。
优选地,所述底座下端设有排气底板,可供经过净化的气体排出。
优选地,所述底座下端设有万向活动轮,可使艾灸仪多向移动。
优选地,所述底座有上座体与下座体组成,其连接可拆卸以便于更换烟气净化装置的耗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能够使艾条长时间固定在同一位置燃烧,代替人工手动固定,较为轻松方便,可在多种场合使用;且在使用时能够吸收并过滤艾条燃烧的烟气,净化室内空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艾灸夹具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艾灸夹具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底座剖面图。
图5为本发明净化装置爆炸图。
图6为本发明排气底板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中:
1-艾灸夹具;2-支撑机构;3-底座;4-调节旋钮;
5-烟气净化装置;6-抽风装置;7-万向活动轮;8-安全防护罩;
9-排气底板;11-活动弹片;12-旋转棒;13-固定片;
14-外壳;31-上座体;32-下座体;51-初级过滤层;
52-隔油过滤层;53-高效过滤层;54-吸附活性炭层;61-旋转飞轮;
62-驱动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7,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艾灸仪,包括至少一艾灸夹具1,至少一支撑机构2和底座3,其特征在于:所述艾灸夹具1与支撑机构2一端连接,支撑机构2另一端连接底座3;底座3内部设有烟气净化装置5与抽风装置6、所述底座3上端设有调节旋钮4,所述艾灸夹具1外设有安全防护罩8。
优选地,所述艾灸夹具1设有外壳14,外壳14的内部两端设有活动弹片11,活动弹片11的一端嵌有旋转棒12,另一端嵌有固定片13,活动弹片11可根据艾条大小进行调节并固定,并通过扭动旋转棒12控制艾条进出量。
优选地,艾条夹具1下端设有隔灰网15。
优选地,所述支撑机构2由多节管道连接组成,可多向调节并固定艾灸夹具1的位置。
优选地,所述烟气净化装置5由初级过滤层51、隔油过滤层52,高效过滤层53、吸附活性炭层54组成。
优选地,所述的抽风装置6由驱动机构61、旋转飞轮62组成,通过底座3上端的调节旋钮4控制抽风量。
优选地,所述底座3下端设有排气底板9,可供经过净化的气体排出。
优选地,所述底座3下端设有万向活动轮7,可使艾灸仪多向移动。
优选地,所述底座3有上座体31与下座体32组成,其连接可拆卸以便于更换烟气净化装置5的耗材。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一种艾灸仪,包括底座3、至少一艾灸夹具1及至少一支撑机构2,其特征在于:所述艾灸夹具1与支撑机构2一端连接,支撑机构2另一端连接底座3;底座3内部设有烟气净化装置5与抽风装置6、所述底座3上端设有调节旋钮4,所述艾灸夹具1外设有安全防护罩8。
使用时,将艾条夹在活动弹片11之间,调节艾条夹具1上的旋转棒12控制艾条伸出量,在艾条燃烧时,扭动调节旋钮4控制抽风装置6的抽风量,抽风装置6把艾条燃烧的烟气抽入底座3部分的烟气净化装置5,经过多级过滤后,经排气底板9排出净化后的空气,使用较为轻松方便,保证了艾灸效果,而又不影响室内环境空气质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